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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家坟墓群

敖家坟墓群,是敖正科父子孙三代地。位于金沙县城西北50公里处,墓群由南、北两组墓的石雕组成。

墓群石雕由南、北两组构成。北墓建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南墓建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两墓相距约40余米,坐东向西,依山而立,占地400余平方米。南墓石门高大宽阔,仿牌坊结构。檐下枋间密布浮雕近30幅。石家庄市立柱上书刻有对联三幅。北墓建筑略次于南墓,但结构完整,林为思精巧。墓群建筑上,云集着清代秀才杨佐清所撰书作和匠师唐再廷精雕细琢的石刻。它们以不同规格的形式版面,镶嵌在墓室的各个部位,形成了"有面必刻,无空不"的格局。

敖家坟墓群堪称为黔西北石雕艺术宝库。1981年9月金沙县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3月贵州省人民政府亦公布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敖家坟墓群的北墓群在清光绪24年(公元1898年)建成,北墓群建成后不到10年时间,两位遗孀又都相继离世。敖氏族中之人怜悯敖正科一家人的不幸际遇,根据两位遗孀遗言,变卖敖氏家中剩余财产,于清光绪31年(公元1905年)建成了南墓群。

地理位置

敖家坟墓群坐落在金沙县石场民族乡境内石场民族乡鹿楼村牛颈坡的半山腰里,距金沙县城西北50公里处。

方位布局

南、北两组墓群相距40余米,一律沿东西向轴线布局,皆四层台依山势而立,自西而东逐一向上递增,构成两座相似的封闭式四进整体。两墓群外沿,均以"门楼、牌坊、栏栅、侧影壁、后照壁"与分段"墙垣"连接合围。

北墓

北墓建于平坦地面,以东西向轴线布局,墓群四周有围墙合围呈半圆形,其直径正中心处为一间两柱正门,门上额枋透雕"骑马征战"图,上戴帽檐两侧卷棚式浅浮雕卷草翘角(残缺较多),正门左右两侧围栏匾外壁上分别有4幅表现内容相对应的浮雕,人物刻画神态、形态十分生动,主要表现了"世俗生活""武将征战""打猎""送亲"等内容。正门进去正面迎对的是砖雕牌楼式的放正科墓碑,右边为放正科父亲墓碑,左边为放正科之子墓碑,父子三代墓碑由右到左依次并列。

形制结构:墓碑为牌楼式,三间四柱五楼庑殿顶,通高5米有余。在其柱、枋、檐、匾上均有各式浮雕人物、动物、花草、装饰图案等。每套墓碑表现内容基本相似,正中碑匾额枋、额匾雕刻表现"文官坐堂""世俗生活""花草图案"等。墓的左右次碑的碑檐下方匾生动表现"征战图景",其下枋为儿何图案和花草图案,四柱阴刻对联书法。墓群两旁影壁左边为圆形装饰阳刻的传统篆书"寿",上额横枋雕刻有三组,两头分别为"骑龙图"和"骑虎图",中间为"文官坐堂图",正楼匾雕刻有"武官升堂图"。右边为圆形装饰阳刻传统行草"福",上额横枋雕刻为三组,两头分别为"骑马"图,中间为"文官坐堂"图。

南墓

南墓巍峨壮观,同样沿东西向轴线布局,分四层台,犹如阶梯,顺山势逐渐升高,分为四层台,二层台前沿立有四柱三间五楼的石牌坊楼,高5.26米,底宽3.61米。两中柱、边柱及高拱柱上均有阴刻文对联,两中柱下的基石有"人狮共舞"图,左右两次门间有各嵌一块宽1.3米、高1.51米的青石板,上分别雕刻有阴文行书"寿"、"福"二字。右次间下额枋透雕花草纹套六角纹,上额枋浮雕"文官坐堂"图,正中坐一文官,左右有7人站立,整幅图森严肃穆。左次间下额枋透雕六角图纹,上额枋浮雕"武官升帐"图,正中坐一武官,左右各有4个部将,有骑马武士,有手持枪盾,有手持芭蕉扇。正门柱肩三角石方雀替花草透雕呈角隅纹,小额枋阴刻文"节孝两全"四字,左边有3个人物,右边有5个人物,背景为仿木结构建筑雕刻。

额两端各有四块上大下小的梯形花板,上面有表现人物生活场景的深浮雕图,梯形块之间形成三角形窗花。大额枋浮雕"六人骑马征战"图,旁边有人挥刀助威、呐喊。左右边楼为庞殿顶屋檐,砌于梯形格之上,脊上各有透雕花草成翼角起翘。大额枋上的正楼匾刻有篆书"敖氏节墓"四字,匾框两侧各浮雕三个人物挥舞动态。匾顶上小额枋浮雕六人物,动态自然。枋两侧旁为卷棚式重檐屋面,祥云浮雕卷起翘角,檐下由两个梯形浮雕板和一个角隅浮雕砌成,上有喝茶的、抬东西的、怀抱孩子的、窃窃私语的人物。正间第五楼置三块梯形浮雕花板,板上砌有圆形雕花的阿罗汉坐像图,其上卷棚式翘角屋面,脊上砌有仿木梁结构透雕,远看气派生辉。牌楼背面结构与正面大体一样,唯正楼匾为"小蓬莱"三个字,大门牌楼两侧连接围栏,高0.9米,围栏由方块石砌成透花格。

建筑特征

石刻

墓群中的石刻楷篆行草兼有,多用阴刻和双勾线勒技法,以相宜内容的书体题词著句,分别镌刻在“石匾、立柱、额坊、装板、墓碑”等规范的程式化部位。其上共有楹联、题词、律诗、散文、墓志等作数十面,约3000余字。其中,除常见的墓志铭外,“福、寿”“大地奇观”“冰雪精操”等书刻,字径达0.60—1.50米不等;联句及题词、匾额等,字径均在15—20厘米左右。

墓群中刻有各种人物千余个,除人物之外,墓雕中所有雕刻的动物、植物门类繁多,其象征福、禄、寿、喜、财等方面的飞禽走兽和与之相匹配的奇花异草占绝大部分。一些传说中罕见的奇珍动物,如麒麟、怪兽、翼兽等,以圆雕、透雕浮雕等形式出现,其中有圆雕"火焰龙",镂雕"龙凤呈祥",有最大的书法横匾"冰雪精操"2平方米。书法篆刻也随处可见,放家坟墓群的书法作品有百余件达三千多字,其书体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兼而有之,体味风格各异,章法功力可觅。

版画

墓群中的版画题材广泛,刻工精致。其构图选材十分丰富,或取历史典故,或借中国神话,或用民间说教,或摹传统神物,或以大自然充满生机的种种物象,在须弥座、抱鼓、柱础、横梁、驼蜂、嵌板、坊头、翼角、瓦档等构件上,以线刻、镂刻、凸面减地刻、浮雕、圆雕等技法,运刀坚硬的料石,勒制出各种形状的图案及雕塑千多幅(件)。众多生动的刻画内容,充分反映了作者对人类历史、自然生态的谙练程度和宽广深刻的创作境界。

墓群中象征福、禄、寿、喜、财等方面的飞禽走兽,传说中的奇珍动物,如麒麟、怪兽、翼兽等与之相匹配的奇花异草数量众多。其中最大的国难"火焰龙"2.8米,镂雕"龙凤呈祥"3.5米。人物故事为主的石刻画幅,取材于历史典故、中国神话、社会说教,内容有"太公钓鱼、空城计、武松黛玉葬花、双狮绣球科三阳开泰、四世同堂、五福拱寿、六鹤同春、二十四孝、双龙戏珠、丹凤朝阳、龙凤呈祥、渔樵耕读、琴棋书画、福禄寿喜、文官升堂、武官坐账、人狮共舞"等等。

在众多的画图中,有两幅各点占面积1.20平方米的古代争战故事,兵马众多,形态各异,有的一马当先,挥旗令战,有的飞骑出击,冲锋临阵,有的执枪持盾,短兵相接,有的擂鼓呼号,呐喊助威,把古战场描绘得颇具声色,那冲杀拼搏,尘土飞扬的疆场气氛,真是摄人心魂,感叹不已。

艺术鉴赏

墓群版画题材广泛,刻工精致。其构图选材十分丰富,或取历史典故,或借中国神话,或用民间说教,或摹传统神物,或以大自然充满生机的种种物象,在须弥座、抱鼓、柱础、横梁、驼蜂、嵌板、坊头、翼角、瓦档等构件上,以线刻、镂刻、凸面减地刻、浮雕、圆雕等技法,运刀坚硬的料石,勒制出各种形状的图案及雕塑千多幅(件)。众多生动的刻画内容,充分反映了作者对人类历史、自然生态的谙练程度和宽广深刻的创作境界。这些以人物、动物、风物,或以其相间构作的画面,在线条使用上,既刚健豪放,双流畅自如;在人物刻化上,既准确概括,又生动细腻;在内容表达上,既抓住情节,又突出主题。刀随画展,使得一幅幅作品惟妙惟肖,充满着真中蓄幻,幻中见意的韵味,表现出较强的艺术性和诱人的魅力。

相关人物

关于墓主人的生世,墓志有记载,民间有说法。两墓群聚葬着敖氏祖孙三代七人,即“国治、正科、步、顾氏、曾氏”,以及二名“罗敖氏”。然而,两墓志上的正文为何铭刻“正科大人之墓”呢?对此,民间说这是一种表现“夫妻相依”的葬俗,叫做“生不同路死同埋”。其二葬实葬一人,这只不过是“躯体冢”和“衣冠冢”的区别罢了。

据传,敖国治是一个"俭怜一粟,勤惜分阴"的人,经过他数十年的苦心经营,逐渐发家致富。敖国治去世后,其子敖正科继承了家业,他"遵其家规、奉其父训",遂成为一方巨绅。清光绪20年(公元1894年),敖正科年方25岁的独子步,不幸染病身亡。因过度悲伤,仅过了两年,敖正科又撒手西去,家中仅存敖家两代遗孀惨淡经营。长两代遗孀遂变卖家中大部分田产,在清光绪24年(公元1898年)建成了北墓群。墓群建成后不到10年时间,两位遗孀又都相继离世。敖氏族候中之人怜悯敖正科家人的不幸际遇,根据两位遗孀遗言,变卖敖氏家中剩余财产,于清光绪31年(公元1905年)建成了南墓群。未及十载,两墓建先后告成,但积劳成疾,两遗孀——顾姓、曾氏便相继全殁。其间,族亲邻友便迁敖氏二代血姑遗骨,与之葬入“敖氏节墓”。

敖国治一家,系三代单传,享年一代不如一代,其祖寿终古稀,其子岁越年,其孙夭折五。大约在半个世纪里,敖代三代便由“勤俭益丰”到“病魔绝户”而泯灭消逝。可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已经不是封建时期人们追求的“地下吉穴,灵魂升天”的殿堂了,而是一代艺术大师建树起来的文化财富——当之无愧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金沙敖家坟石刻。它是一座为人仰墓的“露天石雕炎黄艺术馆”,亦是一部值得拜读的“石头书”。

开发与保护

敖家坟墓群堪称为黔西北石雕艺术宝库。1981年9月金沙县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3月贵州省人民政府亦公布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资料

敖家坟墓群--多彩贵州专题频道.多彩贵州网.202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