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
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是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文化部、中国文艺网主办的国家级大型评奖活动,旨在弘扬少数民族文化。
1986年8月,首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电视艺术"骏马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行,时任国家副主席乌兰夫,亲笔题写"骏马奖"三个字为奖项命名。此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民委、文化部、中国文联和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2004年10月22日,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举行,此届电视艺术“骏马奖”首次将蒙古语、藏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朝鲜语五种语言的电视节目纳入评奖范围。2005年3月25日,《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总体方案》中取消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电视骏马奖”,截至取消时,该评奖活动已举办十届。
中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涵盖了电视连续剧、单本剧、儿童电视艺术片、电视艺术片、电视纪录片、特别奖、民族团结奖、优秀翻译片、戏曲等多种类型。“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的设立,对于弘扬中国民族优秀文化、繁荣少数民族题材影视创作以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具有一定推动作用。
历史沿革
1986年8月,首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电视艺术"骏马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行,乌兰夫时任国家副主席,亲笔题写"骏马奖"三个字为奖项命名。同年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民委、文化部、中国文艺网和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
1988年6月2日至13日,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评奖活动在昆明市举行,同时召开颁奖大会。此次活动有众多电视台和制作单位参与,获奖节目涵盖电视连续剧、单本剧、儿童电视艺术片、电视艺术片以及新增的电视纪录片等多种类型,反映了多个少数民族的历史与现实生活,评委共29位,金照担任评委会主任。与首届“骏马奖”相比,此届参评片在数量和质量上均有提高,首届参评片为32部20集且无电视连续剧,本届有电视连续剧且电视纪录片数量较多。此外,这届评奖由广播电影电视部、文化部与国家民委、中国文艺网、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筹备和领导,而首届评奖仅有电视剧和电视艺术片两项,本届设五项奖。
1990年第三届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评选,《丝路乐舞》等多部纪录片分别获等级奖或团结奖。
1992年10月10日至20日,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评奖活动在广西南宁市举行。评出了、三等奖的优秀节目40部,“特别奖”3部,“民族团结奖”24部,“优秀翻译片”17部,还评出优秀电视剧编剧、优秀电视艺术片和优秀戏曲电视剧演员各1名。
1996年9月2日至16日,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评选活动在北京进行。此次活动收到了来自2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中直、部队共46家电视台和制作单位送来参评的节目170部346集,总时长约180小时,这些节目题材涉及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朝鲜族、拉祜族、黎族、布依族、哈尼族、壮族、土家族、景颇族、白族、基诺族、满族、高山族、瑶族、苗族、傈僳族、裕固族、撒拉族、佤族、京族、鄂温克族、彝族、傣族、侗族、赫哲族、鄂伦春族。等29个民族,共评出一等奖3部、二等奖11部、三等奖14部、优秀奖6部、特别奖3部、译制片奖15部,并增设提名奖19部。获奖作品占参评作品总数的41%,涉及28个民族。
1997年,中宣部在整顿全国性评奖工作中,将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影”腾龙奖”和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统归为“骏马奖”。
1998年8月至11月,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评奖在北京和广州市举行,由国家民委、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主办。评奖委员会对1996年8月1日至1998年7月31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州(盟)以上电视台播出的反映少数民族历史和现实生活的电视剧、儿童电视片、电视艺术片、电视栏目、专题片进行初评和终评。参展作品共178部、513集(不包括译制片),这些作品来自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1个摄制单位,题材涉及55个少数民族,其中53部作品获奖。此外,在有关省、自治区评议、推荐的56部译制片中,有9个少数民族语种的37部作品获优秀译制片奖。
2000年12月18日,第八届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今天在北京颁奖,中央民族歌舞团影视艺术中心的《马头琴之歌》等7部作品获专题纪录片一等奖;中国中央电视台的《聚焦》等3部作品获儿童题材电视片一等奖;中央电视台的《阿克苏的故事》等3部作品获电视艺术片一等奖;中央电视台的《中华民族》获电视栏目一等奖;北京电视台的《咱老百姓·阿斯卡尔和他的舅舅》等2部作品获电视剧一等奖,此外还评出了5个单项奖和最佳组织奖。该届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的评奖共收到各类参赛作品321部,经过初评和终评,最终有138部作品获奖。
2002年10月27日,由国家民委、广电总局、文化部、中国文艺网共同主办,山东省民委、广电局、文化厅、文联共同承办,山东电视综艺频道具体承办的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在山东省济南市举行了颁奖晚会。参与此届活动包括社教专题片87部,纪录片45部,其它社教类节目7部、文艺专题31部、综艺节目48部、音乐电视22部,电视文学13部、少儿节目18部、电视剧24部、电视广告5部、民族栏目13个、民族语译制片60部。经过专家评委的初评和终评,共有199部作品获奖。其中:一等奖19部,二等奖31部、三等奖15 部、优秀栏目5个、少数民族语优秀译制片35 部、评委会奖54部。在单项奖中,电视剧帕米尔医生》获最佳编剧和最佳导演奖,电视剧八格桑花》,电视文学木卡姆里的故事》,专题成守护家园》、纪录片远山的瑶歌》获最佳摄像奖,电视默拉萨往事》获最佳音乐奖,专题片《做一回八日朗德人》,纪录片(开秧门》获最佳编导奖,电视跳八瓣格桑花》中的演员多布杰获最佳男演员奖,电视剧,拉萨往事》中的演员朗杰央宗获最佳女演员奖。此外,还有16个单位获最佳组织奖。
2004年10月22日,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司长金星华宣布,本届电视“骏马奖”评选中,《风中的胡杨》等192部作品获13个作品奖,闫建钢等10人获最佳导演等6个单项奖,内蒙古自治区广电局等15个单位获最佳组织奖。此届电视艺术“骏马奖”首次将蒙、藏、维吾尔、哈萨克族、朝鲜五种语言的电视节目纳入评奖范围,并有81个少数民族语节目获此殊荣,并重点评选反映少数民族群众艰苦奋斗、努力改变家乡面貌,表现少数民族群众在社会变革和转型期思想、观念、感情变化历程的题材。
2005年3月25日,人民日报公布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总体方案》中取消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电视骏马奖”。
历届获奖
第二届
第四届
第七届
第九届
奖项影响
文化价值体现
在文化维度,“骏马奖” 是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有力载体。它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元素、传统习俗、价值观念等在电视艺术作品中展现,使这些文化内容借助电视的广泛传播得以传承,让更多人知晓少数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为民族文化的延续和发展助力。同时,此奖项在促进民族文化交流融合方面扮演关键角色。通过对相关电视作品的评选与表彰,搭建起各民族间文化沟通的桥梁,让不同民族的观众能够领略其他民族文化的丰富内涵,加深对彼此文化的认识与理解,对构建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格局意义重大。
对影视创作的推动
在影视创作层面,“骏马奖” 对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创作有一定推动作用。它激发影视从业者创作少数民族题材作品的积极性,吸引更多资源投入到此类题材创作中,促使高质量作品不断涌现,丰富了我国电视作品的题材种类和表现形式。对于少数民族文化影视艺术工作者而言,这一奖项是重要机遇。它为他们提供了专业展示平台和获得官方及行业认可的机会,缓解了民族地区影视创作面临的困难,如资金、设备、培训机会缺乏等,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才流失,有利于稳定和壮大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创作队伍。
社会发展层面的作用
从社会发展角度考察,“骏马奖” 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有积极影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它有助于巩固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在边疆地区,其保障了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维护了国家文化安全。该奖项体现了民族文化平等的政策理念,让少数民族文化影视艺术工作者感受到国家对他们的重视,增强了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提升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对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着积极意义。
参考资料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特征考察.南京大学中国新文学研究中心.2024-11-16
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骏马奖”揭晓 .新浪娱乐.2024-11-16
第八届电视艺术《骏马奖》揭晓.光明网.2024-11-16
第八届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颁奖.中国新闻网.2024-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