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哲族
赫哲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较少的民族之一,中原地区境内仅5373人(2020年)。其主要分布于黑龙江省、松花江、乌苏里江交汇构成的三江平原和完达山余脉,集中居住于三乡两村,以捕鱼与狩猎为主要的经济来源。赫哲族语属于阿尔泰语系,但是他们没有属于自己的民族文字。
赫哲人先民是肃慎族系的组成部分,唐朝和渤海国时期,赫哲族先民归属于黑水靺鞨,后来,赫哲人成为女真人重要的组成部分,金收国元年(1115年),松花江下游设立胡里改路,赫哲族先民便归属其内。至明末清初,赫哲先民从野人女真人中逐步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族群,当时赫哲人又分为“剃发黑金”和“不剃发黑金”两个部分,而中原地区的赫哲族和俄罗斯的那乃人主要是剃发黑斤的后裔。直到康熙二年(1663年)三月,“赫哲”才作为族称首次出现。清康熙八年(1689年),中俄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赫哲人从此跨境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赫哲族的政治权利得到全面保障,开始平等地参与党和国家事务的管理。政府还积极帮助赫哲族发展经济,使其生活条件也得到了相应的提升。同时,随着医疗条件的提升,赫哲族的人口开始稳定增长。他们还是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第一个实现“普九”教育的民族。为了更好的传承发展民族文化,赫哲族地区不仅出现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还诞生了自己民族的书面文学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和电影创作等。
过去的赫哲族崇尚万物有灵论,在族内普遍存在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灵物崇拜、鬼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等原始崇拜及萨满教信仰。同时,赫哲族也有着自己的风俗习惯,他们的服饰、被褥多采用鱼皮、兽皮制成;他们的饮食分生、熟两种,以鱼、兽肉和野菜为主;他们的葬礼有“二次葬”的习俗等等。随着时代的变迁,一些风俗渐渐的也被汉族同化,所以他们不仅会举办属于自己民族的节日“乌日贡”文体大会,也会庆祝春节、清明节等汉族传统节日。赫哲族的民族艺术也丰富多彩,有“伊玛堪”、赫哲族鱼皮画、萨满舞、口弦琴等等,其中赫哲族鱼皮制作技、赫哲族伊玛堪、赫哲族乌日贡大会、赫哲族婚俗、赫哲族嫁令阔陆续被列为中国非物质遗产。
族称由来
由于赫哲族人居住地分布广阔,称呼也各有不同,“赫哲”作为族称最早出现于康熙二年(1663年)三月。早期,根据居住地不同,赫哲人自称为那贝、那乃、那尼傲等,意为本地人。赫哲人根据居住地的不同,相互间也自称为“赫真”“赫吉斯勒”等,意为下游人或东方人,“赫哲”便是从“赫真”变音而来,是“黑金”、“黑哲”、“赫金”等名称的同音异写。1934年,凌纯声的《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出版后,“赫哲”作为族称广泛传播。此外,清代和民国时期,赫哲族又被称为“鞑子”“鱼皮鞑子”等,这类称呼属于强加于赫哲族的别称,带有歧视、污蔑之意。部分汉族人也直接称其为“下江人”。
历史沿革
溯源
赫哲人先民生存于黑龙江省、松花江、乌苏里江三江流域。先秦时期,此地的古居民称为“肃慎”,汉魏时称为“挹娄”,南北朝时称为“勿吉”,隋唐时称为“靺鞨”。靺鞨时期又分为七部,其中粟末部和黑水部的居住地均为赫哲族的世代聚居地,黑水部的所在地是赫哲先人人口最多的地区,因此黑水靺鞨为赫哲族的远祖。辽朝建立后,黑水靺鞨被称为“五国部”,当时的五国均有赫哲先民与满族先民毗邻而居或交错杂居,属于生女真北支的一部分。金朝,金收国元年(1115年),松花江下游设立胡里改路,赫哲族先民归属其内,属生女真人。元代时期,赫哲族归属女直水达达万户府和女直水达达路。
变迁
明代时期,女真人分为海西女真、建州女真和野人女真三大集团,赫哲人是野人女真的重要组成部分。明代初期,海西女真与建州女真逐步南迁,为野人女真留下了单独形成族体的空间。经过200年左右分化整合,至明末清初,赫哲先民从野人女真人中逐步分离出来。当时的赫哲族分为两个部分,即住在松花江、黑龙江两岸的“剃发黑金”;住乌苏里、松花、黑龙三江汇流左右的“不剃发黑金”,也称“长毛子”。中原地区的赫哲族和俄罗斯的那乃人主要便是剃发黑金的后裔。17世纪初,牡丹江市、乌苏里江流域至黑龙江下游的22个氏族组成了多源多流的赫哲族。赫哲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吸收了一些通古斯语族中其他民族成分,并参与了这些民族的形成,同时有些氏族也吸收了蒙古族、东部沿海和黑龙江流域某些土著居民及古亚洲人的库页族成分,又与汉族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由于赫哲族族群意识的觉醒,从明万历二十七年至崇祯十七年(1599年—1644年),努尔哈赤与清政府曾对赫哲人的居住地区用兵17次,入关前最后一次用兵共携回2552人,分隶于八旗。至清顺治四年(1647年),赫哲族彻底被征服,从此受清政府统治。清朝政府在征服赫哲族后,采取了削弱、同化的政策,以“编户”“编旗”两种方法管理赫哲族,大量的赫哲人被编入“伊彻(新)满洲”,并逐步同化于满族之中,使其人口不断流失,同时也加速了地域关系的形成,推动了赫哲族的发展。顺治八年至咸丰十年(1651年—1860年),赫哲族多次配合清军反抗俄罗斯帝国入侵。咸丰八年(1858年)和咸丰十年(1860年),沙俄强迫清政府签下了《中俄珲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赫哲人世代居住的广阔土地被沙俄霸占。1663年,“赫哲”首次作为族称出现。清康熙八年(1689年),中俄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赫哲人从此跨境居住。1911年,清政府被推翻,赫哲族开始受东北军阀统治。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赫哲人参与东北地区抗日队伍。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中国境内的赫哲族人口仅剩300余人,濒于灭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赫哲族的政治权利得到全面保障。1956年,八岔赫哲族村组建为八岔赫哲族乡;1963年,街津口村组建为街津口赫哲族乡。改革开放后,又新建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至2000年,赫哲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中国共产党党群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担任负责人的有126人。
人口分布
赫哲族主要分布于黑龙江省同江、饶河、抚远市、虎林市、富锦市、集贤、桦川县、依兰县等市、县境内,共有人口5373人(2020年)。其集中居住于三乡两村,即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八岔赫哲族乡、双鸭山市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和佳木斯市敖其镇敖其赫哲族村、抚远县乌苏镇抓吉赫哲族村。其余杂居在抚远县、同江市的勤得利、桦川县的苏苏屯和富锦、依兰、佳木斯等地。早期由于赫哲族频繁迁徙、移动人口难以统计。康熙末年,在“三姓”一带地区,赫哲人约有1.2万人口,后来因为疫病、近亲结婚、土匪掠杀、战乱等原因,人口锐减。1931年—1945年,在经受日本侵略战争后,中国境内的赫哲人口仅剩300人,濒于民族灭亡的边缘。多年休养生息后,赫哲族人口才得以慢慢恢复。
赫哲族所居住的三江平原是冲积平原,面积约为8万平方公里,地势低平,分布着平原、草地、湿地、泡沼。三江流域水产资源丰富,当地的鳇鱼属名贵鱼种,与“东珠”“人参”并称东北地区贡品中的“三珍”。位于三江平原西南部的完达山是长白山系的一部分,余脉蜿蜒伸曲在饶河县、虎林市、抚远市、同江市等市、县境内,属中、低山脉,边缘地区为丘陵。完达山脉为天然次生林,素有“林海雪原”之称,自然资源丰富,有着众多的动植物,其中紫貂曾是十分珍贵的贡品。
宗教信仰
旧时,在赫哲族内普遍存在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灵物崇拜、鬼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等原始崇拜及萨满教信仰。图腾崇拜是指将某一动植物视为自己氏族的保护者和忌物,在过去的赫哲族中便有熊图腾和虎图腾崇拜的痕迹。他们在猎杀、食用熊肉和虎肉后,都会存在谢罪的仪式或举动。同时,赫哲人还崇尚万物有灵论,认为自然界的万物都有神灵存在,如狼神、鹰神、闪电神等等。他们对奇山、怪石、神树等也存在灵物崇拜,所以认为某些物体可以驱邪避凶,便以此作为护身符,如虎牙、狼牙等。赫哲人还相信灵魂不死,所以他们崇拜祖先,将祖宗三代称为“别欧本玛法”,会在过年时以猪头等为供品,为其焚香悼念。
此外,过去的赫哲人是萨满教稳定的信徒,甚至达到全民信仰的地步。萨满的职能主要分为跳神看病、求子、祭天神、占卜等等,根据其职能不同和法力的高低又分为治病的“巴奇朗”萨满、祷告说情的“弗力兰”萨满、专治瘟疫的“德斯库”萨满等。而凌纯声在《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中则将赫哲族的萨满分为河神派、独角龙派和江神派三个派系。萨满教的社会功能是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他们将宇宙分为三界,即天神居住的上界(天庭)、人类及天神以外的神灵(色翁)居住的中界(人间)、亡灵和恶神(布舒库)居住的下界(阴间),后来,在汉族、满族的影响下,又产生了“七层天”“九层天”“地狱”等观念。
语言文字
赫哲族有本民族语言,却没有属于自己民族的文字。早年赫哲人以削木、插草等方式记事,在清代时,也曾使用过满文,后来也仅剩极少数的老人还会背诵满文“十二字头”的一部分。赫哲语属于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但是在与邻族的长期相处中,赫哲族的语言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成为了以赫哲语为主干,又加入满洲语、蒙古语、古亚洲语及小部分汉语的一种混合语。其同民族之间也因为居住地不同而存在方言的差异,分为奇勒恩和赫真两个方言,由于历史的原因,赫真方言基本上仅在苏联境内流传。由于赫哲人长期与汉族人杂居,逐渐也都发展为以汉语文作为口头和书面交际工具,除特殊情况,极少使用本民族语言。
民族文化
风俗习惯
生产
赫哲族是一个渔猎民族,捕鱼与狩猎是其主要的经济来源。赫哲人在春、秋、冬三季捕鱼,一般以个体为单位,如果是集体捕鱼时需要推选出一位“劳德玛发”,由他组织和主持捕鱼生产及分配。清末以前,集体捕鱼所得为平均分配,并且还会照顾到、寡、孤、独和未参加捕鱼的族人。狩猎活动一般是集体进行,所以也需要由“劳德玛发”领导,根据居住地不同,其猎取野兽的种类也各有侧重,大致以鹿、貂、狍子及各种细毛兽为主要狩猎对象,以熊、虎等大兽为辅。
赫哲族妇女主要负责采集野菜、野果的工作,有时也跟随男人捕鱼外出,帮忙加工鱼干、鱼披子、鱼皮等。妇女还是手工业的主体,她们以鱼、兽皮为原料,制作服饰和生活、生产用具,男人们则主要制作船、铁质工具和从事编织、木工等工作。清末时期,赫哲地区不仅出现了棉线网和连珠枪等“快枪”,促进了生产与渔业的发展,农业也传入赫哲地区。妇女又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力,她们在自己的住宅附近种植蔬菜、烟叶,后来逐渐发展到种玉米、大豆、谷子等农作物,男人会在在扶型、播种、蹚地时予以协助。至于锄草、薅地、收割等农活,则多由妇女担当。
饮食
赫哲人的饮食分生、熟两种,以鱼、兽肉和食用野菜为主,小米为副食。鱼松是赫哲族每餐必上的菜肴,他们还常将鱼肉切成细丝,拌上野生的“江葱”和野辣椒,称为“拌菜鳢科”。在春、夏、秋季时,会将新鲜鱼肉切成薄片,蘸醋、盐食用,称为“拉布特喀”;切成连着鱼皮的薄片,再穿上柳条,烤成三四分熟,则称为“达勒格切”;将去皮的冻鱼刨成薄片,蘸醋、盐水和辣椒油食用,又称为“苏日阿克”。清末后,赫哲人开始食用小米,逢年过节或接待客人时,会以小米制作成稠粥或肉粥以示庆祝。此外,因其地处寒带且从事渔猎生产需要,抽烟、喝酒是赫哲人生活中的一大消耗。
服饰
旧时,赫哲人的服饰、被褥多采用鱼皮、兽皮制成,直到清末时期,才流行使用布匹。当时冬季的衣裤采用绒毛较长的“成皮”缝制而成,如狍(鹿)皮大衣、狍(鹿)皮衣等。春、夏、秋三季选择初冬皮、大秋皮等制作,毛短,较凉爽。女人则喜欢以鱼皮制作衣裤,还会配以贝壳、铜铃、等饰件。赫哲人的传统服饰、被褥等会绣以各种图案,有的还会把鱼、兽皮剪成图样,再染色缝上,尤其是妇女穿的衣服,更为精致美观。
住宅
赫哲人为了适应渔猎业生产的需要,均选择在江河两岸的高处或是接近猎场的地方居住。其住房较为原始、简陋,分为长期住宅和短期住宅两种。长期固定的住处有马架子、地窨子,即挖进地里三四尺深,再筑墙三四尺高,架上木头,覆盖上土。这种住宅属于穴居的发展。冬季大多住草苫顶的正房,在正房的旁边一般会搭建一个存放肉干、粮食或其他物品的鱼楼子。临时的住处则有尖圆顶的撮罗安口、草窝棚等,历史上的赫哲族为了避免洪水、猛兽袭击还曾住过树屋,是巢居时期留下的痕迹。
交通
在过去,赫哲人在冬季会用狗拉雪橇(拖日科衣)、滑雪板、马爬犁等;夏季用桦皮船(乌莫日沉)、舢板船、“快马子”(威呼)等交通工具。狗拉雪橇可套三四只至几十只狗,在雪原上能日行百多公里,根据载重量而定,因此赫哲族家庭普遍都养狗,从三四只至几十只不等,所以历史上赫哲地区也被称为“使犬国”。桦皮船大的需要十多人操控,小的如快马船,只需一人即可扛起。此外,马也是赫哲人狩猎骑乘和驮运物品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
节日
受满、汉族的影响,赫哲人也过元宵节、端午、中秋节、清明节等节日,而对于赫哲人最重要的节日便是春节。皆时一些人家会做“吐伙宴”面饼、稠李子饼和稠粥分送与邻居。在除夕,还要进行一系列的祭祀活动,为亡者“烧黄钱纸和包袱”,屋内西墙供奉祖宗三代之位,锅灶上方供奉司命帝君,房子西南外墙供天地神。1985年开始,赫哲族聚居区开始举办“乌日贡”文体大会,以文体活动的形式庆祝丰收,日期为农历五月十五日。1988年之后,“乌日贡”每3年举办一次,在大会上不仅有文艺演出,还会进行射箭、拔河、摔跤、“鹿毛球”等比赛。2016年,同江市八岔赫哲族乡,以“赫哲之夏相约八岔”为主题,举办了首届八岔赫哲族渔猎文化节。2021年,赫哲族乌日贡大会被列为中原地区非物质遗产。
婚俗
赫哲人实行氏族外婚,一夫一妻制。在过去富户或官吏也有一夫多妻的情况。赫哲人的婚龄一般为十七八岁,过去的婚姻仪式也较为简单,男方只需带着酒壶前往女方家中,议定银钱数量,如女子与其父母允许,便可同睡一晚,再拟定婚期。迎娶新娘时,新郎不必前往,一般由三四名妇女带着绸缎或布匹前去作为聘礼。陪嫁的一般是以桦皮制成的筐木杓。后来受满、汉族的影响,婚姻仪式也趋于繁琐,逐渐与汉族无太大差异。如果是改嫁,也不受限制,与初婚相似,但是喜车需用无彩篷的。2014年,赫哲族婚俗被列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葬礼
旧时,赫哲人的丧葬仪式有“二次葬”的习俗。外出狩猎时死于山林者,要先举行“树葬”,用桦树皮或树枝裹尸,架于树上,等二三年后再行土葬。死于家中的,需在3日后埋葬。埋葬之时,不使用棺材,挖一个长方形的土坑,将尸体屈膝仰卧于墓中,死者生前用过的一切器具作陪葬品。然后在四周砌原木,上边搭棚盖,埋土成冢。后来受满、汉族的影响,才开始使用棺木。小孩死后不能埋葬,要实行树葬或用桦树皮包裹后,置于离住处较远的树林或山坡上。因为当地人认为小孩的灵魂弱小,埋于地下无法出来。
此外,赫哲人再以前还有“档子”和“撂档子”仪式。在男人死后第七天、女人死后第九天,要在死者生前睡觉的地方,放置被褥,旁边摆上供桌,每日供奉,以示死者灵魂仍在。“撂档子”是送死者灵魂去阴间的仪式,一般在死后百日举行。举行仪式时,需用苇席或白布搭一个棚子,再做个木偶(木古法),穿戴完毕后,以其代表死者放入棚中。然后由送魂萨满击鼓祷告3日后,再用雪橇送往西北方向扔掉。这时,送魂萨满站在高处向西北方向连射3箭,指示死者灵魂顺着箭的方向前往阴间。仪式结束后,长辈以外的家人在墓前将死者的被、褥等烧掉,并脱掉孝服。后来,“撂档子”仪式改为死后一、二、三周年时举行。
礼仪
在赫哲族的礼仪中有家长制的观念,即以尊老并保持长者的权威为其礼仪的中心。儿媳不能与公婆同桌用餐,要侍立门旁等候盛饭;弟媳不能与兄长当面讲话,有事时需找人转达;晚辈见到长者,要行跪拜礼,长者吻晚辈之颊和额头;对客人以礼相待,必留吃饭、饮酒,并奉上鱼头,以示敬意。后来,赫哲族礼仪渐渐的也向周边其他民族趋同。
禁忌
在赫哲人的社会生活中,有着属于自己的一套禁忌与制度。如渔场与猎场属于公共所有,在渔场捕鱼时,需遵守提前商量号的轮流作业制度。猎场则以先到者获取临时狩猎权,如果狩猎前已经划分好猎场,狩猎时不得越界捕猎。在狩猎、捕鱼时,参与者不准说怪坏、谎话,当地人认为这样会触犯神灵,以至于毫无收获。孕妇和月经期的妇女不准前往渔场和渔船,妇女不能坐跨猎枪、子弹及各种捕猎工具,孕妇不能劈鱼头等等。
社会组织
赫哲族曾存在过由氏族与宗(家)族组成的“哈拉莫昆”社会组织。其组织规模不等,由十多户至二十多户组成,原本是由同姓有血缘关系的各家庭公社组成,后来成为以地域关系为主的村社形态。早期“哈拉莫昆”的领导者是由内部全体成员选举产生,须具有才能、威望和办事公正的人担任,之后出现子承父业的情况,最后发展为由政府委派或任命。
清政府时期,“哈拉达”(氏族长)被改制为“姓长”,“莫昆达”(宗族长)被改制为“乡长”。姓长和乡长的权利很大,负责管理“哈拉莫昆”内部的生产生活、婚姻、丧葬、司法等大小事宜。遇到不法、不平之事,经由姓长和乡长取证,再公开处理,杀人者判死,其余事件视情节大小判罚物资,价值银钱数两至百两,公众与当事人认可后方可结案,否者再议。如遇到情节复杂严重的情况,也会邀请其他“哈拉莫昆”参与解决,不到万不得已,不诉诸官府。直到20世纪初,这种组织架构才完全失去其作用。
艺术
讲唱艺术
赫哲族的讲唱文学十分丰富,包括了“伊玛堪”(说唱故事)、“特仑固”(传说)、“说胡力”(故事)、等多种类型。其中“伊玛堪”是一种以说为主、以唱为辅的民间口头文学说唱艺术,有着大段的唱词,甚至有的作品可以连续说唱几天几夜。表演者不仅要模仿各年龄层不同语气的唱调,还会模拟各种人物、动物对话,惟妙惟肖。“特仑固”以神话、传说故事为主,内容包括了族源历史、地方风物、风俗习惯等等。2006年,“赫哲族伊玛堪”被列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鱼皮制作技艺
虽然历史上众多民族都曾有过鱼皮文化,但至清代以后,仅在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的赫哲族得以传承。鱼皮制品采用北方冷水鱼的鱼皮为原料,再经过剥皮、干燥、熟软、拼剪缝合、艺术修饰等一整套复杂的工序后制作而成。制作一套鱼皮衣需要用一二百张鱼皮拼接而成,再以鱼骨作为扣子。此外,还有被称为“无纸剪纸”的赫哲族鱼皮画,其制作工艺类似于剪纸。后来,鱼皮画由镂刻工艺发展为平贴工艺,再发展为浮雕工艺,最后发展到手绣工艺,成为了当地的旅游纪念品及文创作品。2006年,赫哲族鱼皮制作技艺被列为中原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
音乐舞蹈
赫哲人的乐曲主要是民俗音乐曲调,分为“嫁令阔”“白本初”“博布力”等。其中“嫁令阔”是是一种以民间小调为主的民歌形式,曲调悠扬,大都触景而编,即兴而唱,包含了风俗礼仪歌、情歌、摇篮曲、悲喜歌等内容。2021年,“赫哲族嫁令阔”被列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口弦琴是赫哲族唯一的民族弹奏乐器,由铁丝、钢片制成,曾广泛流传于赫哲人中。手鼓和腰铃是旧时萨满主要的法器,后来被世俗化,被当作民间乐器使用,常被运用于“跳鹿神”等群众性活动中。跳鹿神是赫哲族传统舞蹈“萨满舞”的一种,在每年春季开江后或是秋季封冻前,萨满会率众“跳鹿神”,相互竞技。同时,萨满舞还有萨满一个人载歌载舞的独舞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萨满舞经过提炼,从宗教舞蹈衍生为现代舞蹈。赫哲人的传统舞蹈,多以模拟捕鱼、狩猎和战斗时的场景。如表现赫哲少女为了反抗封建婚姻,被迫投河自尽化身成天鹅的“天鹅舞”等。
体育活动
赫哲人有很传统体育活动如:打冰磨、叉鱼、射箭、叉草球、赛船、骑马、摔跤等等。其中“叉草球”最初是为了训练青少年使用“激达”(扎枪)本领而产生的活动,在每年的春秋两季进行。参与人数不固定,分为两队,参与者手执木杈,一方发球后,对方利用木杈叉球,叉中则前行,否者便后退,再由另一队发球,如此反复,率先前进至界线的队伍获胜。后来规则有所变化,以率先叉中约定次数的队伍为胜。
其他
旧时,赫哲人把一年分为12个月,每月均为30天。赫哲人便用30根长度大小相同的木棍串起,每天移动一根,用于计时。赫哲人还会通过观测自然的变化划分四季,预测气候和年成。过去的赫哲人习惯以碗、盆、桶、袋等物品作为容器计算重量,在清朝末年,还出现了一种木板制成的梯形匣子容器,容量是17.5斤。赫哲族还保存着许多古籍,如“入贡的赫哲人”“副统之印”“赫哲人葬习”“葛氏习文”等等,对于研究赫哲族的历史、风俗、信仰等有着重要的价值。
发展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给予赫哲族发放贷款和生活补助费,还无偿提供物资,一步步带动赫哲族的经济发展。1980年,八岔、街津口、四排村的赫哲族组成了专营渔业生产队,并得到国家拨款扶持。1983年,开始实行家庭承包,人均收入大幅度提高。1992年,渔类资源严重萎缩,赫哲族转向以种植业为主导产业的多元经济格局。21世纪后,国家推行兴边富民行动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赫哲族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支持,其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加快了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同时,赫哲族的政治权利也得到全面保障,平等地参与党和国家事务的管理,在国家、省、地区(市)、市县的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都有自己的代表。
历史上,赫哲族地区由于物质生活极端贫困,卫生知识欠缺,无医无药,发生疫病时,致使疾病蔓延,人口死亡率很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赫哲族地区的医疗条件得以提升,改变了缺医少药的情况,基本消灭了伤寒、天花等传染疾病,赫哲族人口也开始稳定增长。赫哲族还是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第一个实现“普九”教育的民族,也是第一个扫除青少年文盲的民族。自1987年起,黑龙江省省属高校对赫哲族考生降低20分录取。1999年,街津口、八岔、四排等赫哲族学校达到了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4所村办学校的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均为100%,顺利通过了省及国家“普九”验收。同时,赫哲族也开始出现了自己民族的书面文学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和电影创作等,如《赫哲人的婚礼》《冰山上的来客》《乌苏里船歌》等。赫哲族聚居地也陆续建立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经常组织文体活动。1990年,同江市赫哲族博物馆落成,展出了民族文物和民俗物品。2002年,同江市三江口建成中国赫哲族博物馆,该馆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70平方米,馆藏文物1500余件。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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