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限购
购房限购是一种行政手段,提高购房门槛,主要对购房数量、购房者的社保或纳税年限进行一定的限制。众多一二线城市于2010年推出限购令。
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随后上海、广州、天津、南京等众多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令。至2011年2月,仅仅半年多的时间,已有36城市提出限购,随后陆续仍有城市提出限购,最多时达到46个城市。到2014年,部分区域楼市低迷,限购令也逐渐松绑。2016年9月,中国又掀起新一轮的限购。2017年3月17日,北京推出的“3·17新政”限购限贷政策。在2018年底,部分地区房地产政策释放出松绑迹象,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针对限购、限售政策作了调整。2019年,各地楼市限购、限价政策不放松,全年累计调控620余次。2020年1月至11月,中国房地产调控累计达到458次。主要涉及限购限售、引才新政、融资监管等。2022年市场再次转冷,部分二三线城市开始了新一轮的限购政策松绑。2023年有14个二线城市全面取消限购政策,7个城市优化限购范围、购房套数等;近30城降低或取消了限售年限要求。2024年1月30日,苏州市全面取消住房限购,买房不再限面积及套数。同日,上海市发布通知调整限购政策。2024年5月9日,杭州市全面取消限购政策,买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10月,泉州市全面取消住房限购、限售、限价。
限购政策原本只是“临时性措施”,在特定时期和特定城市,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确实也起到了积极作用,是抑制炒房需求、稳定房价的利器。
发展历史
2006年,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发文,对境外人士和机构的购房行为进行限制,也称“限外令”。在人民币持续升值的背景下,其目的在于防止境外资金炒作国内楼市。真正为外界所熟知并对楼市带来深刻影响的“限购令”,出台于2010年。
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随后众多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令。至9月29日,“北京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而至2011年2月,仅仅半年多的时间,已有36城市提出限购,随后陆续仍有城市提出限购,最多时达到46个城市。高压调控下,部分区域楼市出现回调。
到2014年,部分区域楼市低迷。2014年6月26日,呼和浩特取消住房限购令,随后9月26日,苏州市取消限购。楼市低迷,限购令也逐渐松绑。2016年9月,中国又掀起新一轮的限购热潮。与此同时,多城市也提高了购房的首付款比例。
2017年3月17日,北京推出的“3·17新政”限购限贷政策,核心内容是“认房又认贷”、提升房贷首付比例。自3月份以来,以北京版“认房认贷”政策出台为标志,中国楼市掀起一波调控热潮,粗略统计超过40个城市出台楼市调控举措。其中,“认房认贷”政策不仅覆盖北上广深一线城市,还逐步向热点二线城市蔓延。
2018年房地产市场正值“房住不炒”“限购、限售、限贷、限价、限商”时期,各地区房地产政策表现趋严,调控措施更细节、更全面。但是在2018年底,部分地区房地产政策释放出松绑迹象,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针对限购、限售政策作了调整,从地区政策调整的方向上看较之前更宽松。
2019年,各地楼市限购、限价政策不放松,全年累计调控620余次。2020年1月至11月,中国房地产调控累计达到458次。从2、3月份中国相继20多个城市的困救市,到7月份杭州、东莞市、宁波市、深圳市、南京等多个城市收紧楼市调控,在“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下,楼市调控以“一城一策”为主,主要涉及限购限售、引才新政、融资监管等。
2022年市场再次转冷,部分二三线城市开始了新一轮的限购政策松绑。在4月1日,衢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取消限购,松绑限售政策。这是中国第一个限购、限售政策同时优化的城市。
2023年有14个二线城市全面取消限购政策,7个城市优化限购范围、购房套数等;近30城降低或取消了限售年限要求。2024年1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纳入限购范围。
2024年1月30日,苏州市全面取消住房限购,买房不再限面积及套数。同日,上海市发布通知调整限购政策,规定自1月31日起,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满5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在外环以外区域(崇明区除外)限购1套住房。9月29日,上海、广州市、深圳市相继发布楼市新政,上海深圳调降首付比例,广州全面放开限购。
主要目的
在加强住房保障之外,在中心城市应长期实施商品住宅限购,彻底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同时取消一些现有非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可以确保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措施
中央政府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
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必须靠银监会三令五申才可实施,而限购令可基本禁绝利用信贷资源炒房和过度投资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可根据中国宏观调控需要规定按揭首付和利率的底限,由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按风险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户制宜地发放按揭。
取消限价房,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产阶层可购买性价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住房保障体系从“以售为主”转向“租售并举”,将来可转向“以租为主”直至最终取消经济适用房。
原用于调整供应结构、抑制地价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国有土地出让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尽量减少易导致暗箱操作的综合评标。
北京
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要求从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
北京市人民政府2011年2月16日登载新闻稿称,北京市委常委会2月15日召开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强调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的工作责任。
2024年2月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调整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的通知》,内容显示,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且符合相应条件之一的家庭,可在通州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
上海
上海于2010年10月7日出台楼市调控细则,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只能在上海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不同的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2024年1月30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自1月31日起,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满5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在外环以外区域(崇明区除外)限购1套住房,以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区域职住平衡、产城融合。
2024年9月29日,上海市宣布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对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
广东省
深圳
2010年10月,深圳市紧急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通知中对深圳户籍居民购房做出进一步限制,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在深圳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
2024年2月7日,广东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深圳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取消落户年限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年限要求。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能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
2024年9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发布消息,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公寓转让限制,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并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开展现房销售试点,逐步提高新供应用地的现房销售比例,有序推进销售制度改革。
广州
2010年10月15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正式公布商品房“限购令”,市辖十区(不含从化增城)执行限购政策,广州户籍和常住非户籍家庭(1年社保)限新购一套房,二套商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五成。2017年3月,广州进一步提高限购条件,外地户口社保年限由3年变为5年,并执行“认房又认贷”。
2023年9月20日,广州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将广州原有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为,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区等区购买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增城区等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2024年1月2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纳入限购范围。
2024年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取消居民家庭在广州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广州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珠海
2014年9月26日晚上10点14分,广东珠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自印发日起,为了进一步优化户型、优化住房发展空间布局、控制居住人口密度,在中心城区(香洲区、珠海吉大、拱北、新香洲、前山)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为鼓励和引导居民到新城新区安居,新城新区(横琴岛、南湾区、唐家湾、西部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为更好吸引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在珠海市投资创业、工作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符合珠海市人才目录的,可以凭投资创业、工作就业等相关凭证,在中心城区购买1套商品房。该《意见》强调,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良好投资营商环境为基本出发点,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加快保障住房建设和市场供应;要发挥规划和土地供应的调节作用,调整房地产产业结构,优化住房发展空间布局;要以建设国际宜居城市为契机,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新城新区的开发建设。
2023年9月12日,9月12日,新京报记者向珠海市住建局核实,珠海确调整了限购区域和限售政策。据悉,调整后,珠海目前的限购区仅保留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这一个区域。限售方面,调整后为新房、二手房出房产证后1年限售,或新房网签后3年限售,两种情况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福建省
厦门
2010年10月1日起,福建厦门市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即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根据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最新发布的《关于落实同一购房家庭限定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的通知》,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交易时间的认定,新建商品住宅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宅买卖以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2015年1月15日上午,厦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取消厦门岛内住房限购措施。至此,厦门市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措施。
2023年3月28日,厦门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向界面新闻表示,厦门对限购、限售政策进行了调整。限购政策方面,厦门户籍的单身人士可以购买第二套住房,厦门户籍二孩以上家庭可以购买第三套住房;同时维持既有的几项政策,即外地户籍在厦门的购房政策不变,若买第二套需要先落户。限购范围是厦门行政区域内的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于建筑面积为180平米以上的住房不设限购,对于180平米以下的住房则实行限购政策。
泉州
2024年10月,福建省泉州市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限购、限售、限价、住房贷款等方面入手,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以旧换新”,推动建设“四代生态住宅”等高品质住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该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取消限购
文件要求,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项目不再执行公证摇号政策,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不设置购房条件。已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项目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认筹总人数超过总房源套数200%的,触发摇号销售。同时,鼓励已有住房的居民“以旧换新”,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居民“以旧换新”予以适当补贴。
取消限售
新政明确,自2024年10月1日起,在泉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购买的一、二手住房不再执行限售政策。有特定销售要求的商品住房从其规定执行。属于改善性需求,再次新购买一手商品住房后,可将第1套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限售年限的商品住房转让。
取消限价
文件称,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基础上,全市根据辖区内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新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在招拍挂时不再限制商品住宅、车位销售价格。已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和相关文件要求继续执行商品住房“限房价”要求。
山西省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1月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本市及外省市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市辖六区范围内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查验购房人家庭成员情况及已购房情况,并提供真实准确信息;违反本规定购房的,房产登记机构不予合同备案和房产登记。严格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银行不予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
2014年,太原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调整住房限购政策促进省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宣告省城首次限贷限购政策正式取消。2018年5月14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太原市第二轮“限购令”正式落地。其中明确提出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等九项具体措施:对拥有1套城六区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在城六区没有住房且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或逐月连续缴满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六区限购1套住房;对拥有2套以上(含2套)城六区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城六区住房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及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或逐月连续缴满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城六区内购买住房。
2022年5月底,太原市人民政府发布“楼市三十六条”,以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及改善型购房需求。2023年8月,太原楼市“新九条”发布,限购政策进一步放宽,非太原户籍的居民购买首套、二套房均不需要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且购房者选择范围更广,不只局限新房,购买二手房也可享受同等政策。
四川省
2011年2月15日,四川成都市房管、发改、财政、国土、地税、金融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措施等方式,维护成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态势。实施意见规定,从2月15日起,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等主城区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措施。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成都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成都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买住房。
2023年9月,成都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继续实施住房限购,统一为一个限购区域。其他区域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更好满足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
2024年10月,成都市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成都范围内新购商品住房(除定向销售项目外)和二手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在此之前已纳入再交易管理范围的住房仍按原政策执行。新购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以不动产转移登记登簿时间为准。通知还提到,成都范围内,二孩及以上家庭新购住房办理商业贷款时均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支持商业银行按照认定套数办理住房贷款。优化土地出让建设条件。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出让住宅用地成品住宅建设比例由各区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相关规范标准自行确定。
河南省
2011年1月6日,河南郑州市出台实施《关于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市限购商品住房的通知》,在郑州市建成区内对人口过密区域(人口过密区域暂定为农业路以南、桐柏路以东、航海路以北、未来路以西区域,未来路与农业路未交界处以中州大道为界)和其他区域实施差异化的限购政策。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或其他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
2011年3月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的通知》,业界称为“郑十五条”。自当年3月4日起,对在郑州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具备相关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不符合购房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止在市区购房。
2013年9月,郑州市房管局宣布局部调整住房限购政策。从9月1日起,持有本市居住证明3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对于未满20周岁的无住房单身人员,暂停其在本市限购区域购房;对于年满20周岁的无住房单身人员,限购一套住房。
2014年8月9日20时,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经报请上级部门批准,自即日起,在郑州市内五区、郑东新区购买住房时,不再需要提供住房套数证明以及居住、纳税和社保等情况证明。
2023年9月12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金融工作局、郑州市商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通知》,全面取消郑州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
2024年9月30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20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其中包括取消商品住房限制政策。
云南省
2011年1月18日,云南昆明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昆明市政府经商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银监局同意,联合下发《关于在昆明市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告》。《通告》规定,在昆明市主城4区、3个开发(度假)区及呈贡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自1月18日起,昆明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的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含达到上市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023年11月,昆明市人民政府在官网发布关于废止一批房地产政策文件的通知。通知显示,经昆明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废止于2017年10月、2018年3月、2018年7月印发的几项政策文件。废止2017年、2018年出台的相关房地产政策,意味着全面取消了此前发布的商品房限售、限购政策。
2024年11月25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西双版纳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文件提出,取消或调整住房限制性措施。取消住房(含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信贷、定价等方面限制性措施。住房转让不设定限制年限规定(按规定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限制,及时落实国家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配套政策,按授权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陕西省
2016年12月30日,陕西西安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7年4月1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市政发〔2016〕60号文件确定的住房限购范围调整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买卖、赠与)。同时,对于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也进行了限制。
2022年11月西安调整限购范围,规定住房限购区域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不含上林街道)、高新区(不含托管的非限购区域)、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
2023年9月,西安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会议,通报了西安市1-8月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会议提出:一是进一步优化调整限购范围,西安市二环以外区域取消限购。二是全面推行“带押过户”,落实好换购住房退税优惠政策。三是加大刚性和改善性住房供给,做好价格监测指导,确保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价格平稳。四是严格执行房地产销售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五是实施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和联合验收,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六是完善房地产企业诚信评价机制,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河北省
为了抑制中小城市房价过快增长,2017年3月份以来,河北涿州市、保定市,海南三亚等地纷纷启动限购或提升首付比例。
2017年5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意见,外地人在环首都、环雄安新区购房须提供3年社保或纳税证明。意见指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制定和执行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山东省
2017年1月17日,山东省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6年12月26日起,对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济南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济南市部分区域向其出售住房。无住房的非济南市户籍家庭在济南部分区域限购一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在济南市区及三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2023年9月11日,山东济南市、青岛市相继调整购房政策。自2023年9月11日起,山东济南取消二环以内的历下区、市中区区域购房限制,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青岛也发布通知称,全域取消限购政策。
湖南省
2017年9月24日,湖南省长沙市住建委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和长沙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均下发通知,公布“9·23”新政操作细则,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根据操作细则,《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技师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申请人才购房资格的,除提交《办法》所规定资料以外,另外还需提交本人连续24个月以上在长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已满24个月的居住证。
2023年9月22日,长沙市对部分房地产限购、限售政策进行优化,明确居民家庭在长沙购买首套房不再需要提供购房证明,住房网签备案满4年可转让。11月24日,长沙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优化本市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政策的通知》,明确在长沙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不受首套房网签时间的限制;居民家庭名下商品住房单套面积均不足144平方米的,可购买1套改善性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上)。
江苏省
2023年11月23日,苏州市正式启动卖旧买新“换新购”活动,经纪机构在约定销售周期内售出旧房的,客户履约完成新房购买手续;经纪机构未在约定销售周期内售出旧房的,开发企业履约退款。2023年12月1日起,苏州实施“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凡是2023年1月1日以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2023年12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房的,都可以分层次享受购房契税补贴,最高可享受100%购房契税补贴。2024年1月30日,苏州市全面取消住房限购买房,不再限面积及套数。苏州户籍与非苏州户籍市民均可不限制套数购买住房。苏州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已开始执行新政策,但新房限售政策仍未取消限售期政策。
浙江省
2024年5月9日,杭州市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科学安排土地和住房供应,优化供应结构。优化供地模式。全面取消住房限购,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对于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量小于或等于准售房源数量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取消公证摇号销售要求,由开发企业自主销售。加强住房信贷支持,优化积分落户政策。完善出让地块周边配套设施,支持开发低密度、高品质住宅产品。
重庆市
2024年9月30日,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根据重庆市政府调控要求,重庆市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如下: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此项政策自2024年9月30日起执行。
海南省
2024年10月6日至7日,海南省东方市、澄迈县、文昌市相继发布政策,取消当地商品住房购买及交易限制政策。其中,文昌市全面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及交易限制政策。在文昌市购买商品住房不再进行购房资格审查、不再限制购买套数等,且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证后即可上市交易。东方市则明确,购买东方市商品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澄迈县则取消了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等。
作用效果
购房者
购房限购一方面通过提高购房首付和提高贷款利率来降低购房者资金承受力,遏止购房需求,减少房屋成交,以稳定房价;另一方面通过提高购房成本,减少购房需求来改变公众的房价预期,从而遏止房价过快上涨。
政府
2010年之前,监管部门多采用土地、财税、金融等手段进行综合调节。但在面对市场过热时,这些政策的见效时间相对较长,“限购令”是地方政府的帮助调控房价的政策。
房地产市场
像合肥、杭州等城市在限购政策出台之前,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房价几乎每周都上浮,人们四处寻找在当地的购房机会,如果不实行限购政策,这些重点城市的房价将持续攀升,限购政策推出后,较为有效地阻击了热点地区房价的盘旋上升,当地房地产市场趋于稳定。
限购政策一方面抑制限购地区的需求,另一方面把部分需求转移到其他城市或地区。限购政策作为行政手段,原本只是“临时性措施”,在特定时期和特定城市,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确实也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住房市场出现严重的供不应求,又缺乏完善的保障房体系,在此背景下,限购政策成为抑制炒房需求、稳定房价的利器。
相关政策
国十条实施细则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台13天后,北京市政府2010年4月30日出台了实施细则《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北京的实施细则有12条具体措施,从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此后,相继有49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限购令”。
实施细则要求要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个人售房在计征税款时,纳税人不能提供原购房价款相关凭证和其他完整准确税费凭证的,税务部门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查询相关信息资料,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征收方式和应征税款。同时还提出增加住房有效供给,2010年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其中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50%以上;规定将房价、套数、政策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要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对加快建设销售和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供地。其中还首次规定监察部门要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3·17房产新政
2017年3月17日下午,北京市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该政策不但“认房又认贷”,还提高了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普通住宅60%,非普通住宅80%,并将原来最高可达30年的贷款期限降至25年。
天津“津十条”
2011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月18日印发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出台“十条”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强调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同时,落实国家住房限购政策,限购范围进一步扩大。根据实施细则:天津将从税收、信贷、住房用地供应、住房限购政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对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进行监控、加强舆论引导等方面加强对天津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上海“沪九条”
2016年3月25日上午10点,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海楼市限购政策落地。共有九条实施细则: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增加土地供应,特别是中小户型的比例;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多渠道筹措人才公寓住房;搞好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建设、供应和供后管理;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
深圳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2024年1月2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在广州市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纳入限购范围。
相关新闻
厦门市宣布,自2015年1月16日起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取消限购措施,至此,厦门市已经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措施。
2020年6月,为全面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省作出30项决定。其中,第14项提出,坚持“房住不炒”,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海南省要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破除“房地产依赖症”,继续严格执行全域限购等政策,进一步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实施重点城市“一城一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建立健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和调控评价考核查处机制,坚决做到任何项目不附带商品房用地。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
2021年3月22日,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第九条规定,依据合同约定方式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以及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
2023年9月22日,长沙放松了房地产限购和限售政策,其中,放开了限购区域首套商品住房的限制条件,居民(包括外地人)在长沙限购区域无住房,可直接购买首套房,不用再提供落户、社保、个税等证明。同时,限售政策调整为,商品房网签备案满4年即可转让。
2024年1月2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纳入限购范围。
2024年1月30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自1月31日起,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满5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在外环以外区域(崇明区除外)限购1套住房,以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区域职住平衡、产城融合。
参考资料
放松限购能否打破楼市僵局?丨智库.澎湃新闻.2024-01-30
《房屋订购合同》签订后被限购, 定金能否返还?.澎湃.2024-01-30
史上最严楼市调控养成记 从限购、限贷升级到限售.人民政协网.2024-01-30
9天19城接力降温楼市 一场与资产泡沫和金融风险的赛跑.中国证券网.2024-01-30
“3·17”五周年|京二手房成交量价趋稳,自住需求成绝对主力.百家号.2024-01-30
房地产市场:2018年回顾 2019年展望.百家号.2024-01-30
2019“中国时间”年度经济新闻盘点: 十大房产行业新闻.央广网.2024-01-30
破浪2020|风起浪涌,楼市调控、“房住不炒”仍是主基调.百家号.2024-01-30
地产十大政策 限制政策退出,迎来“最宽松环境”.新京报电子报.2024-01-30
苏州全面取消住房限购.微信公众平台.2024-01-30
“都忙着接电话”!上海调整限购政策,释放近11年单身购房需求.今日头条.2024-01-30
杭州:全面取消住房限购,购房可申请落户.界面新闻-今日头条.2024-05-09
福建泉州:全面取消住房限购、限售、限价.澎湃新闻-今日头条.2024-10-12
“限购令”简史.百家号.2024-01-30
2017年3月份超40城收紧楼市政策.齐鲁网.2024-01-30
百城稳楼市:半年300余次“松绑”,上海也来了.每经网.2024-01-30
重磅官宣!广州放开120平方米以上住房限购,权威解读→.今日头条.2024-01-30
一线城市密集发布楼市新政:上海深圳调降首付比例 广州全面放开限购.新浪财经.2024-09-30
房产当行限购令.搜狐财经.2024-01-30
山东两地放开限购限售 能否助房地产迎“金九银十”.百家号.2024-01-30
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一家只能新购一套房.中国政府网.2024-02-19
京版“国八条”获通过 强调切实控制房价.第一财经.2024-02-19
北京官宣!这一区,调整“双限购”政策!.百家号.2024-02-19
403 Forbidden.中国政府网.2024-02-19
上海暂定居民只能新购1套住房 准备试点房产税.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4-02-19
上海调整住房限购政策.百家号.2024-02-19
深圳商品房限购新政:深户限购2套非深户限购1套.央视网.2024-02-19
深圳楼市大消息!调整住房限购政策.澎湃新闻.2024-02-19
广州:全市购买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不再限制购房套数.西瓜视频.2024-09-30
广州再一次率先放松限购 什么信号?.今日头条.2024-02-19
广州官宣:放开120平方米以上住房限购.百家号.2024-02-19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意见.珠海市人民政府.2024-02-19
珠海放松限购限售 “候鸟型”城市加大力度吸引外来购房者.今日头条.2024-02-19
一户限购一套房我市出台细则.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2024-02-19
今起厦门楼市全面取消限购 购买岛内住宅也不受限.福建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2024-02-19
为提振楼市,厦门再调整限购,本地单身户籍、多孩家庭能再买一套房.今日头条.2024-02-19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太原市人民政府.2024-02-19
重磅!太原楼市限购令取消.今日头条.2024-02-19
成都楼市“限购令”满月 夫妇办假离婚证避规.中国新闻网.2024-02-19
今起实施!成都官宣楼市新政,5+2区外不限购.今日头条.2024-02-19
#成都新购房取消限售# .财联社APP-新浪微博.2024-10-15
郑州住房限购令实施三年 房价涨了1486元.中国新闻网.2024-02-19
郑州全面取消限购、限售政策,下调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今日头条.2024-02-19
河南发布20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界面新闻-腾讯网.2024-09-30
昆明:每个家庭只能新购一套房.经济参考网.2024-02-19
二手房价格环比连跌19个月,昆明全面取消限购、限售政策.今日头条.2024-02-19
云南西双版纳:取消住房购买、转让、信贷、定价等方面限制性措施.财联社-今日头条.2024-11-27
《关于促进西双版纳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详情来了!.澎湃新闻.2024-11-27
西安出台楼市“最严限购令”:网签满5年才能交易 补缴个税不得作为购房凭证.上观.2024-02-19
西安:进一步优化调整限购范围,二环以外区域取消限购.今日头条.2024-02-19
2017十大民生热词:老幼受关注 安居成焦点.今日头条.2024-02-19
河北限购:外地人在环首都购房须提供3年社保证明.环球财经.2024-02-19
济南市民给省长写信要求章丘房屋限购 官方回复.央广网新闻.2024-02-19
一天两城跟进,楼市限购正在退出历史舞台.中新经纬.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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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取消购买第2套房时间限制.湖南省人民政府.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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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房.财联社-今日头条.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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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的法律定性分析.人民法院报.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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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降低居民购房门槛.百家号.2024-02-19
厦门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央广网.2024-01-30
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决定.海南省人民政府.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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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省城放松限购,买首套不要购房证明!多地继续出新招.今日头条.2024-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