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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是城市规划领域的全国性学术团体和职业组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优秀学术社团,民政部4A 级社会组织;学会的前身是1956年在北京成立的中国建筑学会城乡规划学术委员会。

据2018年6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网显示,学会下设5个工作委员会、21个专业学术委员会,23个地方社团;学会办事机构秘书处下设3个分部门。

截至2016年4月8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共有资深会员181人。

历史沿革

1956年,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中国建筑学会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在北京成立。

1960年5月,在桂林市举行城乡规划学术讨论会。

1977年9月,国家建委党组向各省、市、自治区发出了“关于积极开展建筑学会工作的通知”。随后,中国建筑学会即召集在京的一部分理事和其他建筑科技工作者,座谈讨论恢复学会组织和活动等问题。经讨论决定恢复包括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在内的13个专业学术委员会,并确定了各筹备组的负责人,开始开展活动;《城市规划》杂志创刊。

1978年8月12日至18日,第二届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中国建筑学会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兰州举行。

1979年3月20日至25日,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大城市交通规划学组在北京成立。

1980年1月5日至21日,中国建筑学会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1980年年会在天津市举行;3月2日至8日,第二次城市交通规划学术讨论会在上海举行。

1981年12月17日至23日,第三届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中国建筑学会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年会)成立大会在石家庄市召开。

1982年12月,第四次大城市交通规划学术讨论会在武汉召开。

1983年4月,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居住区规划学组第二次会议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的《居住区详细规划的研究》课题评议会在厦门市联合召开。

1984年1月22日至23日,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年会在北京举行。

1986年1月3日,中国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开始在对外进行学术交流活动中采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名义;10月14日至17日,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区域规划与城市经济学组在石家庄市召开了第四次全国城镇化学术讨论会。

1989年1月18日,中国建筑学会七届三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逐步调整为二级学会”;8月25日至31日,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四届二次秘书工作会议在内蒙赤峰市召开

1990年12月15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

1992年11月9日,城市规划学会向建设部上报了“关于申请升格为一级学会并办理社团登记的报告”及学会的《章程》、组织机构等有关材料。经建设部研究同意将中国建筑学会城市规划学会更名为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一级学会)。

1993年11月5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发出通知,自1993年11月6日起,启用各专业学术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新印章。

1994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秘书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规划科技情报网年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联合召开。

1995年10月22日至24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在西安市召开了旧城更新座谈会。

1996年6月25日至30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在北京举办了城市规划设计培训班。

1997年3月25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一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在北京召开。

1998年12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成立北京营国城市规划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999年6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秘书处编印了《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简介》;9月20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一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议在北京召开。

2001年12月12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二届二次理事会在杭州市召开。

2002年12月6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在厦门市召开二届八次常务理事会。

2003年6月16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二届九次常务理事会。

2004年9月20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在北京京丰宾馆召开了三届一次常务理事会。

2005年12月7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三届四次理事长会议在北京召开。

2006年9月20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在广州市召开。

2007年1月29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于1月29日在北京举办迎新春团拜会;8月31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在哈尔滨市举行。

2008年9月19日至21日,200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大连市举行。

2010年10月14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四届四次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在重庆召开。

2011年1月30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2014年12月13日,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

2015年1月5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方网站“中国城市规划网”全面改版上线。

2016年9月24日至26日,“2016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于在沈阳市召开。

2022年9月消息,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与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 最高权力机构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订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讨论决定该团体的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问题;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 执行机构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该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该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进行奖励、表彰和授予荣誉称号;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组织机构

据2018年6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网显示,学会下设5个工作委员会、21个专业学术委员会,23个地方社团;学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下设编辑部、咨询部和联络部。

会员组织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 基本条件

申请加入该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该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该团体的意愿;

(三)在该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 入会、退会

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退会:

(一)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该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该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二)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 会员权利和义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该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该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该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该团体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优先优惠获得该团体编印的书刊资料权;

(七)单位会员有权要求该团体在技术咨询、论证、评议或培训等方面给予协助;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该团体决议;

(二)维护该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该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该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资深会员

截至2016年4月8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共有资深会员181人。

业务资产

• 业务范围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开展中原地区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二)开展学科和专业教育研究,促进学科发展和专业人才培养;

(三)推广城市规划先进适用技术,宣传普及城乡规划科学知识;

(四)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承担相关科技评估

(五)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进行成果鉴定、技术标准研制等工作,参与注册城市规划师的相关工作;

(六)依照有关规定,组织编辑出版学术刊物、专著、科普读物和其他出版物,主办网站和其它互联网传媒;

(七)开展继续教育、推动知识更新;

(八)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加强同中国以外学术团体和城乡规划工作者的友好交往。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作为国家会员,代表中国规划界参加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ISOCARP)等国际规划组织;

(九)举办为城市规划工作者服务的活动,反映其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举荐人才。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举办与城乡规划有关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其他促进该学科和行业发展的业务工作和符合该团体宗旨的社会公益活动。

• 经费来源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国际合作

2015年5月19日,乌兹别克斯坦城市规划专家代表团一行9人访问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2016年9月12日至16日,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ISOCARP)第52届国际规划大会在南非德班举行,会议主题是“现有的城市vs理想的城市”。ISOCARP副主席、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出席大会并代表国际规划学会介绍学会的年刊ISOCARP Review。

2017年11月6日至17日,第二十三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3)在德国波恩举行,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在视频发言中介绍了中国的城市规划师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所起的引领作用。

报刊资源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的会刊是《城市规划》和《China City PlanningReview (城市规划英文版)》,并出版《凤凰品城市》、《人类居住》和《城市交通》等刊物。

城市规划》是国家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建设部优秀期刊一等奖、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

中国城市状况报告》是推介和评述中国城市发展的一个国际化平台。自2010年以来,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市长协会、联合国人居署四方共同努力下,已编辑出版三册。

人才建设

• 奖项设置

1、特别贡献奖

“终身成就奖”是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的最高奖励,原名突出贡献奖,2009年9月11日三届九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将此奖项更名为终身成就奖。该奖项用于表彰在城市规划学术研究领域、推进城市规划事业发展、扩大城市规划学会影响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士。学会每一届理事会(四年)评选一次。

2、优秀科技工作者

“全国优秀城市规划科技工作者”设立于2010年,用于表彰直接从事城市规划领域科研、设计、管理、教学、普及和服务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为终身荣誉称号。获得该称号可申报“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该荣誉称号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表彰不超过十名,在中国城市规划年会期间颁布。

3、杰出工作者奖

“杰出学会工作者奖”设立于2001年,每两年评选一次,主要为了发扬科学精神、弘扬正气、鼓励热心为城市规划事业发展做出贡献并积极为城市规划工作者服务的学会工作者,更好地发挥学术组织的优势,推动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水平的提高。

4、金经昌优秀论文奖

“金经昌中国城市规划优秀论文奖”是为纪念我国城市规划专业创建人金经昌先生而设立的全国性大奖,从每年度的城市规划行业权威杂志中经多轮评选产生。旨在弘扬金经昌先生严谨治学、教书育人、奖掖后者的精神,推动我国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

5、全国青年论文奖

全国青年论文竞赛始于1987年,每两年举办一次。竞赛旨在活跃学术气氛,推动学科建设,为青年提供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竞赛要求参赛者年龄不得超过40岁(含40岁)。

6、求是论文奖

求是理论论坛由加籍华裔学者梁鹤年教授倡议,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每两年在全国城市规划年会期间举办一届“求是理论论坛”,面向海内外征集论文,并按作者背景分为专业组(包括院校教师、科研人员、专业工作者)和学生组(包括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分别进行。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组成论文评委会,负责对来稿进行评审。评委会将在专业组和学生组来稿中各评选出不超过三名获奖者,在当年的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举办的“求是理论论坛”上作专题演讲,并且所有获奖论文将全文发表在《城市规划》杂志上。

7、年会组织工作奖

“年会优秀组织奖”设立于2007年,每年年会期间评选一次,用来奖励那些长期以来支持学会年会工作,积极参与到年会工作,在组织员工参与年会论文投稿、参加年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或团体。

8、中国城市规划青年科技奖

“中国城市规划青年科技奖”设立于2013年,每两年评选一次,是面向全国广大城市规划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奖项。用于表彰奖励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成就的青年城市规划科技人才,获奖者可以获得推荐申报“中国青年科技奖”。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会徽是由几何图案和“中国城市规划”字样组成。

学会宗旨

团结广大城乡规划工作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促进城乡规划学科建设,传播城乡规划科学知识,推动城市规划职业发展,提高中国城乡规划的理论与实践水平,为中国城乡可持续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服务。

社团领导

历任领导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

名誉理事长:吴良、周干峙邹德慈

理事长:仇保兴

秘书长:石楠(兼)

参考资料

历史沿革.www.planning.org.cn.2020-01-06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与南沙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今日头条.2022-09-26

组织机构.www.planning.org.cn.2020-01-06

建设成就.www.planning.org.cn.2020-01-06

人才建设.www.planning.org.cn.2020-01-06

文化传统.www.planning.org.cn.2020-01-06

社团领导.www.planning.org.cn.202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