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殿
《圣殿》是美国作家威廉·威廉·福克纳于1931年创作的长篇小说,是福克纳第一部获得大量读者的小说。描绘了一幅被败坏了的南方社会的场景,堪称福克纳揭露和抨击美国南方丑恶现实的最有力的作品。这部小说是福克纳商业和文学上的突破,奠定了他的文学声誉,但由于其主题而备受争议。据说福克纳声称这是一部“为了赚钱而写”的书,但学者和福克纳的朋友们对此有争议。
内容梗概
《圣殿》描绘了一幅被败坏洪汛涛南方社会的场景,堪称福克纳揭露和抨击美国南方丑恶现实的最有力的作品。小说情节黑暗狂暴,描写二十年代美国禁酒期间,南方小镇有一帮以金鱼眼为首的私酒贩子。女大学生谭波尔被男友抛弃后混到这帮人中,惨遭强奸,后又被金鱼眼送进菲斯城的妓院。金鱼眼杀了人,嫁祸于戈德温。律师说服谭波尔出庭作证,但她已被金鱼眼的变态性行为磨得精神失常。戈德温还是被判死刑,被群众劫出私刑烧死。出逃的金鱼眼也终因一桩他并未参与的谋杀案而被判死刑。
人物介绍
谭波尔
在这部小说中,女性的身体如同自然一样被男性占有和主宰,并且他们之间的相似之处还不仅于此。这部作品的主要内涵在于,作者要将谭波尔比作一只学舌的鹦鹉,她就像自然一样没有话语权,它们同样具有被动性。在作品中谭波尔多次化身为鹦鹉,变成一只没有思想、没有自由的动物,一切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包括生命。当危险来临的时候,她只能用“我爸爸是法官”来保护自己。她父亲命令她做伪证,只能在法庭上像鹦鹉学舌一样去回答问题。在作品中,这位可怜的女孩就像自然一样没有主动权,没有话语权。在阅读时我们可以发现,威廉·福克纳一直没有写出谭波尔说的什么,只是简单地说谭波尔一直在喃喃自语。读者只能听到谭波尔在说话,但是始终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其实,她很清楚地预见了她会被强暴,于是在事情发生之前对着一个老人大喊大叫,但是恰巧这个老人又聋又哑,她的话语很自然地又被忽略了,“就像炙热的水泡掉进了寂静的海中”。作者在这里故意安排了一个聋哑老人就是为了表达谭波尔的失语性和无助,这个巧妙的设计极具讽刺意味,她的呼喊不会有任何的作用,只能被外界所主宰,她的人生与生命没有任何的自由度可言,只能屈服于男权主义的思想之下。所有的一切都是被动的,她不可以反抗与呼吁。从这个角度看,这个可怜的女性与自然有着惊人的相似,她们在受到伤害的时候,都不能抗争,都没有话语权,只能默默承受。
金鱼眼
关于“金鱼眼”,威廉·福克纳曾有过两次不尽相同的评论。1947年他在密西西比大学否认“金鱼眼”在生活中有“原型”,说“他只是罪恶的象征”。10年后,在弗吉尼亚大学他则说“金鱼眼”是“一个沦落了的人。他只是凑巧成了现代社会中的罪恶的象征”。尽管两次都提到“金鱼眼”是罪恶的象征,但后面一次主要是在强调他是一个“沦落了的人”。仔细分析起来,这两种说法都有其正确性。不过应该说他第二次讲得更为全面。正如本文前面所提到的,“金鱼眼”在小说中的作用的确是作为罪恶的象征。他是黑社会的头目,他从事各种不法活动,用令人发指的方式强暴谭波尔并在小说所包括的一个多月中枪杀了两个人。但他不仅仅是一个象征,而且是一个小说人物,一个有多面性、有生活经历的人。
当金鱼眼刚一出生时,每个人都认为他是瞎子,而且直到五岁时才长出头发。医生说它可能永远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如果悉心照顾,他或许会长大一点。他的爸爸在他出生后不久就抛弃了他和他妈妈。他母亲只好和他的疯子奶奶生活在一起。金鱼眼在他出生后的几周里明显是个身体上不健康的孩子,而且这期间他的父亲又抛弃了他们母子,而母亲由于工作不能悉心照顾他,使他不但没有康复的机会,反而病情越发严重。在这个即不完整又不健康的家里,天生多病的金鱼眼只会变得更加病态。
早在他上小学时,他变态的行为和性格就出现了。学校的集体生活使得金鱼眼感觉到了自己和其他孩子之间的不同。由于没有健康的身体,家的温暖,缺少关心和爱护,金鱼眼不平衡的心理状态变得更加极端。当别人健康的身体和幸福的家庭与自己既不健康的身体和家庭形成强烈的对比时,自卑感便油然而生。如果自卑的心理不能得到恰当的处理,这个人就会转而憎恨他人和周围的社会。金鱼眼就是这样一个有着强烈反社会心理和行为的人。为了向他人展示自己的强壮和有力,在他很小时他残忍地用剪子杀掉了两只小鸟和一只猫。通过虐杀小动物,他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一种优越感,得到了一种满足。长大之后,金鱼眼的自恋型人格障碍也随之放大。他想通过自己幻想的世界努力去补偿心理上的自卑,继而满足对完美身体的需求。因此,当他在,老法国人院里见到谭波尔时,他变态的心理完全暴露出来。为了强奸谭波尔可是又是性无能,他以奇怪的方式杀死了唐米。他把谭波尔劫持到妓院五周后,在他回到母亲身边前,杀死了他雇来与谭波尔发生性关系的那个男人。金鱼眼在绑架谭波尔之后,他想通过武力完全控制她,以期满足心理的控制他人的欲望。实际上,强奸谭波尔是他补偿自己变态的自卑心理的一种方式。
金鱼眼的变态甚至是犯罪的行为,一方面反映了其自身的道德败坏,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他所处的家庭,社会的残缺败坏的一面。事实上,在现代社会里有同样一些人有着这种病态的心理,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对于物质和利益的追求往往置个人的健康、心理和生活于次要地位,使这些人产生反社会,自暴自弃甚至是自我毁灭的心理。
创作历程
1932年,威廉·福克纳为小说的现代文库版写了篇序言,强调他写书出自“庸俗的想法”,创作动机纯粹是为了赚钱,手法是用骇人听闻的恐怖事件来制造轰动效应。他说:“我拿出一点点时问,设想一个密西西比州的人会相信是当前潮流的东西,选择我认为是正确的答案,构建了我所能想象到的最为恐怖的故事,花了大约三星期的时间把它写了出来,寄给了史密斯……他立即回信说,‘老天爷啊,我可不能出这本书。我们俩都会进监狱的。’……我把《圣殿》的稿子整个儿忘掉了,一直到史密斯把清样寄给我。我发现稿子写得实在太糟糕了,只有两个办法:撕掉它或者重写一遍。我又想,‘它也许会卖钱的;也许有一万个人会买的。’于是我撕掉清样,重新写了这本书。小说已经排过版,所以我还得付钱,为了那重新写一遍的特权,努力使它不至于太丢《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的丑。我改得还是不错的。我希望你们会买这本书并且告诉你们的朋友。我希望他们也会买这本书。”他在1947年跟密西西比大学英语系学生座谈、1955年访问日本、甚至在1957年任弗吉尼亚大学住校作家时仍然重复这个观点,尽管日本学者和弗吉尼亚大学的学生都不相信这是本粗制滥造以赢利为目的的坏书。虽然威廉·福克纳在蓝登书屋出版《圣殿》时不让收进这个序言,但由于福克纳的自我贬抑,评论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对《圣殿》评价不高。
1956年有位学者发现了福克纳说已经撕掉或扔掉的原稿清样和打字稿并且跟公开发表的《圣殿》作了些比较,“证实”了福克纳的一贯说法。他认为原来的稿子确实写得不够精心,因为其中包含了两个故事:霍拉斯·班鲍的故事和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式的心理研究及谭波尔·德雷克的故事和对邪恶的探讨。福克纳似乎拿不定主意以哪一个为主,内容显得很凌乱。然而,这位学者也注意到威廉·福克纳在修改过程中“改变了小说的整个核心和含义;简化了过于复杂的结构;删除了无关紧要的东西;澄清了没有必要模棱两可、含糊其辞的晦涩段落;充实了需要扩展的部分;给了小说一个高潮;并且使它摆脱了对在此以前福克纳所写小说的从属关系。”1963年,福学专家迈克尔·米尔盖特引了福克纳在日本的讲话——“请记住,你们读的是第二个版本……你们没看到的是那个卑劣的粗制滥造的东西……你们看到的是我极尽全力使之尽可能地忠实、动人、富有深意的那本书”——来证明福克纳批评的是未经修改的那个版本。他还提请人们注意,威廉·福克纳在修改过程中所做的大量删节,完全不包括任何可以说明福克纳所谓“庸俗想法”的特别暴力或“最为恐怖”的东西。不过,他的结论还是,“《圣殿》并不属于福克纳的伟大小说之列。……福克纳不可能把《圣殿》写成一部可以跟《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的成就相媲美的书,但他确实把它改写成一部能证明他自己所说的‘改得还是不错’的看法……的作品。”
这种情况到了1972年开始有所改变,得克萨斯大学出版社把《圣殿》原稿清样和修改本按左右对照的排版形式汇编出版。编者杰拉德·朗福德在前言中详细描述他对两个文本所作的比较,指出威廉·福克纳并不是如人们所想象的把一个恐怖的色情故事改写成一部更有意义的作品。他也不同意第一稿因目的不明确而混乱不清的说法。相反,他用大量事实论证初稿是以霍拉斯为主人公,描绘这个跟《喧哗与骚动》里的昆丁一样敏感多思的长不大的中年人在面对邪恶和理想幻灭时发现自己也充满邪恶。在朗福德看来,《圣殿》的初稿极其有意思,并不比修改稿更加“恐怖”,只是在叙述方式上采用更多的试验手法,可以说是后来《押沙龙,押沙龙!》叙述手法的萌芽。威廉·福克纳在修改稿里把故事更多地集中到谭波尔和金鱼眼身上,似乎是想“把一个进展很慢的心理研究精简提炼成一个可以马上由好莱坞拍成电影的故事”。
作品评析
主题
《圣殿》是福克纳所有长篇中唯一开始就获得商业成功的作品,但也是一部广受批评的作品。福克纳认为写该书是为了“庸俗的想法”,制造的是一个“最为恐怖的故事”。小说本来包括关于霍拉斯·班鲍、谭波尔·屈莱克的两个故事,后来删除了次要的枝节,加入了高潮,因而到读者手里的版本已大为不同。威廉·福克纳在这部小说中使用的语言比较简练,文句也不复杂,跟《喧哗与骚动》大不一样。福克纳用快节奏的手法把大量经过高度提炼的细节直接推到读者的跟前,而且故意有所省略,留出一些空白来迫使读者进入故事情节,参与创作和想象,从而在令人窒息的事实面前痛苦地作出他含而不露但迫使我们不得不承认的“社会腐败了,人性泯灭了,世界快要完蛋”的结论。
《圣殿》的故事就是开始在这么一个地方,而且开始的场面极富象征意义,充分表现了哥特小说最根本的特征:善与恶的对立。在林中一条溪流的两边蹲着两个人,隔溪而望,僵持着。看起来他们在几乎所有方面都相反。一个高,另一矮;一个着装考究,另一个衣不合体,而且裤褪上、鞋上都沾满了泥;一个光着头另一个戴着一顶似乎从未取下过的草帽;一个举止文雅,另一个则口里总是斜叼着一支烟;一个衣兜里装着一本书,另一个衣兜里装的则是一把手枪。后来我们得知,他们中一个是律师,另一个却是黑社会头目,杀人凶手。这些对立的因素几乎都具有象征意义。他们的个子象征着高尚和卑劣;光着的头和压得很低的草帽象征着光明与黑暗,诚实与欺诈;而他们的着装、举止以及所携带的书和手枪则分别象征文明与野蛮。很明显,他们是善与恶、正义与罪孽的代表。小说中还有许多这样的两极对立:侦探与凶手,法律与罪行、上层社会与下层社会,表面上的道貌岸然与本质上的腐败堕落,世俗观念与道德意识,同情与冷酷,无私与贪婪等等。正是在这些对立与冲突中,小说的情节得以展开,主题得以深化。
那两人就这样蹲着,隔溪而对,几乎没说话,相持了两个小时。这种似乎没有尽头的相持象征着善与恶之间永恒的对立和冲突。只不过,这部小说并非像一般哥特式小说和侦探小说那样以正义战胜邪恶来结束,而是邪恶最终战胜了正义。这样的结局,或者说这一主题思想也在卷首这貌似平静却暗藏杀机的对立中暗示出来,因为他们之间表面上相持不下,实际上是揣着枪的人把揣着书的人控制在那里,并最后将他押送去了法国人庄园的废墟。这预示着在一个法律被潮弄、道德被践踏、个人利益重于良心的社会里,正义是多么软弱无力而罪恶则是怎样肆意横行。这正是《圣殿》要展示的南方社会的状况和作者要表达的思想。
《圣殿》的故事情节主要是以两个人物为中心展开的。一个是贺拉斯,另一个是谭波尔·屈莱克。前者主要是作为一件凶杀案的辩护律师而像侦探一样侦察案情搜寻证据;而后者则是这一案件的受害人之一和主要见证人,并且同时也是引发此案的一个重要因素。正是这个案件把这两个毫无关系的人的故事联结在一起。谭波尔是一个18岁的女学生。同贺拉斯一样她也来自一个法官家庭。但她的性格和思想同贺拉斯几乎完全不同。德莱克法官和他的四个儿子是南方清教文化的代表,把妇女的贞节和家庭声誉看得重于一切。为了家庭声誉,他们可以置法律和道德良心于不顾。他们完全按南方清教妇道观来要求和束缚谭波尔,把她看作是(正如她的名字Temple所暗示的)“神圣的殿堂”,禁止她同男孩子交往。但是“爵士乐时代”的谭波尔已不再是旧南方的淑女。那种压抑妇女人性的梏,不但没有使她树立起正确的道德观念,相反却使她产生了逆反心理。由于具有这种心理又缺乏正确的道德信念,所以她专门想做他们不准她做的事。特别是她上大学住到校园后,她更是毫无顾忌地同男同学交往,甚至在晚上溜出去同镇上的男孩子鬼混。她在同男孩子的交往中极不严肃,更不用说有什么爱情。她纯粹是为了好玩和追求刺激。她甚至不在乎约会的对象是谁,她需要的只是约会;“她把约会的时间记在她那供抄袭用的拉丁‘直译本’里,这样她就用不着管是同谁约会。她只需要打扮,过一会儿就会有人来叫她。”
她牵扯进这个凶杀案就是因为跑出去和一个同她一样毫无道德观念、毫无责任心的男人戈德温约会造成的。戈德温是弗吉尼亚大学的毕业生,然而他在大学里所学到的只是怎样以“绅士派头”大碗喝酒和说大话吹牛皮。他在同谭波尔约会期间多次酗酒,最后导致在法国人庄园附近翻车,使自己和谭波尔落入“金鱼眼”等黑社会分子手中。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仍然继续酗酒,而不设法使谭波尔和自己脱身。第二天清晨,他竟扔下谭波尔不管一个人溜了。他是一个毫无责任心的胆小鬼,对谭波尔的遭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他也是那个以传统价值观念的沦丧为特征、以追求享乐为目的的时代的典型人物。
尽管戈德温负有重要责任,但谭波尔的遭遇以及她随后的堕落的主要根源还在于她自身,在于她没有一套立身处世的正确原则或价值观念,而是以游戏人生的态度来对待生活和与人交往。她挑逗男孩子,只是为了玩玩。她在还有法律和世俗观念管束着的学校或城里,这样“玩玩”还算幸运没有遇到危险。可是在法国人庄园这么一个无法无天的地方,她那一套游戏规则就不灵了,只会给她带来危险。当她落入那些不法分子手中后,她既害怕又感到刺激。一方面理智告诉她面临的危险,因此她要求戈德温带她离开,并一再恳求印度卢比(私酒制造者戈德温的妻子)帮她逃走。然而另一方面,她又感到兴奋和刺激,下意识地不想离开。卢比一再劝她走掉,她借口说没有车。卢比说:“你知道我怎么取水吗?我走路。一英里,一天六趟”。后来在小说《修女安魂曲》(这部小说被看作是《圣殿》的续集)里,她也承认她“有两条腿”,完全可以离开。所以卢比说:“我知道你这种人。我见过。总是在逃跑,但并不太快”,“你是在玩”,“当你回去后,你就有向别人吹嘘的东西了”。印度卢比的这些话可谓一针见血,揭示了谭波尔这类人的本质,同时也指明了谭波尔处在那种情形中的矛盾心情。
不幸的是,人们身上的那种非理性的东西往往比理性更能支配一个人的行为从而更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这正是谭波尔的情况。她不断恳求人帮助并告诉自己应该离开,但她没有离开。非但如此,她还把对镇上男孩子的那一套也有意无意地搬了出来。她在那些不法分子喝酒时不断进进出出,在他们面前展示自己。卢比曾告诫她呆在一个地方不要动,但她就是不听。不但如此,就寝时,她甚至当着一个男人的面脱掉外衣并拿出化妆盒来涂脂抹粉。不管她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些挑逗性的行为对那些不法分子们起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就连曾在印度卢比的要求下出面保护过她的戈德温·李也受到刺激。所以卢比对她说:“我怕的不是李……而是你。”部分由于她的挑逗,唐米和戈德温,甚至连那个阳萎的“金鱼眼”也一个接一个在黑暗中摸到她床前。即使在这种情形下,她的心情仍然是又惊又怕又渴望。当“金鱼眼”来到她床前时,她竞在心里说:“来吧,抚摸我。抚摸我!如果你不,你就是一个胆小鬼。胆小鬼!”当“金鱼眼”抚摸她时,她为“保护”自己所作的只是先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头发花白戴着眼镜”的“45岁的老师”,接着又把自己想象成一个“长着长长的白胡子的老头”。幸好一方面由于印度卢比的保护,另一方面由于这些不法分子要外出活动,那天晚上总算没出事。可是第二天早上,当戈德温也拦车溜走后,她仍然留在那里。这时卢比连自己的丈夫也控制不住了,只好带着孩子到外面去,以示抗议。不过在戈德温“动手”之前,“金鱼眼”枪杀了唐米,用玉米芯强暴了她。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令人发指的兽行与凶杀发生在星期日上午10点。这是基督复活之日,也是人们上教堂之时,但那却是谭波尔在精神和道德上死亡的时刻。在这之前她还有一丝天真和单纯,对罪恶还有一点恐惧。在这之后,她落入“金鱼眼”的掌握之中,在道德上、精神上完全堕落了。她变得是非不分、毫无正义感,对戈德温的冤案和曾经帮助过她的印度卢比的遭遇无动于衷。至于在性方面,她的欲望和行为更是同野兽一样令人作呕。当贺拉斯最后在妓院找到她时,要她讲述她在法国人庄园的遭遇和案情发生经过。在讲述中,她对罪犯的暴行和自己的所作所为以及悲惨遭遇不仅不感到愤怒和羞愧,相反,“她实际上是带着骄傲在讲述这一经历”。正是由于她道德上的堕落和是非不分,当她最后出庭作证时竟作伪证,把强暴过自己的“金鱼眼”所犯的罪行都推到戈德温身上,致使戈德温被暴徒们活活烧死。谭波尔的例子可以表明,一个人如果从小没有得到正确的精神指导,没有树立起正确的道德意识,当他同罪恶相交时会堕落到什么地步。
由此可见,贺拉斯在“侦破”过程中得到的不仅仅是案件的真象,而且是一些关于生活、社会和人性的真理。《圣殿》这部小说使用侦探手法的真正意义就是要用这种手法来有助于对社会、对人的探索。其实,与通常的侦探小说不同《圣殿》并没有制造迷雾来掩盖案情。尽管有些细节到后来才逐渐揭示出来,读者一直都知道案情的大致真相和谁是真凶。所以这部小说的重点不像一般小说那样放在“谁干的”上面,而是放在“业余侦探”贺拉斯律师在“侦破”过程中究竟“发现了什么”上。他所发现的远非案件的真相,他发现了存在于南方社会、政治、法律、文化传统和人身上的普遍的罪恶。
然而,威廉·福克纳不是绝对不进行心理分析的。谭波尔对霍拉斯说的那番话就是她在遭到强暴前一天晚上所思所想的心理活动的十分真切的描绘。对于那个敏感多思、好幻想的知识分子霍拉斯,福克纳并不吝惜任何心理描写。第二十九章关于霍拉斯冲进人们残害戈德温的场地,第十九章表现他潜意识里乱伦欲念的有关他凝视小蓓儿照片的那一节。尤其是第二十三章他终于认识到自己意识深处不可告人的罪恶思想的那一段,都是用意识流手法表现的既生动又深刻的心理分析。威廉·福克纳也不是不采用其它现代派手法的。谭波尔被强暴的故事就运用了多视角多层次的叙述方法。第五到十四章用的是全能视角,由作者进行描述。第十九章里,鲁碧从她的角度把这事件又介绍了一遍。到了第二十三章,谭波尔亲自出面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霍拉斯。同一个故事反复讲述了三次,却都没有交代那关键部分。其目的很明显,就是要引起读者的注意,使他们不仅重视事件在小说里的作用,而且去挖掘文本以外的寓意。
福克纳在谈到文体时曾反复强调“主题,故事,创造自己的文体”,作家企图写的作品控制它的文体,强迫(作家使用某种)文体”。他还明确地表示过,“看比听强,无声胜于有声,用文字创造的形象就是无声的。文中惊雷、文中仙乐,都只能在无声中领会”。可以说《圣殿》的手法充分表现了他的观点。威廉·福克纳在1928和1929两年里写了三本风格迥异的小说:用典型的意识流、多视角等现代派手法表现的《喧哗与骚动》、也用意识流和内心独自等手法但不是用多视角来把同一个故事重复讲述多遍而是各自介绍故事一个部分或方面的《我弥留之际》以及基本上不用这些手法而是以情节取胜的《圣殿》。仅此一点就足以说明福克纳具有何等高超的手法技巧。何况,三种不同的手法讲述了三个不同的故事,表现了社会的不同侧面。《喧哗与骚动》展现了上流社会贵族阶层的没落,《我弥留之际》刻画乡野村民的自私与自尊、顽强拼搏与苟且偷生兼而有之的两面性,而《圣殿》所揭示的画面既包括上流社会及其习俗和保护它们的法律体系又涵盖了下层社会乃至底层犯罪分子的种种心态。应该说,虽然《圣殿》跟《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在风格上大相径庭,但它同样展示了“人的内心冲突”,也同样能证明威廉·福克纳无论在思想深度还是艺术造诣方面都无愧于大师的称号。
手法
哥特式
《圣殿》里充满了暴力、凶杀、强奸和弥漫着令人恐怖的气氛,其中特别突出的是暴力引起的死亡。小说中共有七人死亡:两人被烧死,两人被枪杀,两人被绞死,还有一个人带着冒血泡的喉管和吊在背后“越吊越下去的头”跑了一段路才倒下。哥特小说的一个关键因素是一个“哥特式地点”,比如阴森的城堡、荒废的庄园、闹鬼的房屋或者充满危险的荒野等等。《圣殿》中的哥特式地点是被当地人称之为老法国人庄园的地方。那是一个充满传说和早已被废弃了的庄园,现在是一个制造和贩卖私酒的窝点,是犯罪分子的场所。它不受法律的管辖和社会道德的约束。任何不慎闯入此地的外人都会遭受难以预测的危险。正是在这里,误入其中的谭波尔·德莱克度过了一个恶梦般的夜晚,并在光天化日之下不仅目睹了一个人被枪杀,而且自己也被强暴。
命名
其实讽刺在《圣殿》里随处可见,成了这部小说的思想和艺术的核心。比如斯诺普斯是一个堂堂的州议员,却是一个滑稽可笑的卑鄙小人。戈拉哈姆是地区检察官,却为了当国会议员肆意践踏法律。谭波尔的名字有“神圣殿堂”之意,却堕落成一个道德上和性生活上的无耻之人。娜西莎等人名为基督徒,却毫无基督教的博爱精神,对苦难中的母亲和孩子毫无同情之心。相反印度卢比这样一个被人鄙视的人却具有许多美德。贺拉斯性格软弱,却不得不肩负起伸张正义的沉重使命。“金鱼眼”是罪恶的化身,却出生在圣诞节。就连小说的名字“圣殿”(Sanctuary)也不无讽刺之意。关于“圣殿”的意义,威廉·福克纳曾说,那是一个人们“躲避麻烦”的“安全地方”。他是指在以前如果一个人逃到教堂的圣坛上,他就能躲债或逃避追捕这一古老传统。然而在小说中,不论是法庭,还是法国人庄园或者孟菲斯妓院都只是藏污纳垢之处,既不神圣也不安全。
蒙太奇
福克纳在《圣殿》这部作品中通过精心的蒙太奇剪辑效果,对比了城市与乡村,人与穷人、道德与罪行、正派与情欲,溶所有这一切于全无怜悯与尊严的情感结构之中,反映了人类社会生活的阴暗面。
《圣殿》的故事情节的展开主要集中在老法国人驻地、孟菲斯及杰弗生镇三地,这三处的社会背景并非彼此孤立,综合并里分析不难发现作者是颇具匠心的。威廉·福克纳精心安排了这三个地方,蒙太奇手法突出了它们的共性,以罪恶之本可以从这三幅图画的深层结构得到揭示。老法国人驻地是三个地域中最自然、最朴实的地方,到处都是被废弃的痕迹,住在这儿的是两种靠天吃饭的人:一个又聋又瞎的老人与一白痴,一对经法律程序结合的夫妇及他们的孩子。这五口人依赖地里自然生长的一点农作物过活。尽管读者初涉此地时听到的是鸟声,看到是夭然池塘,而那声却“规律得令人感到不自然,尤如钟控制一般”,那池却又是“被“金鱼眼”吐过唾液”的池塘。
《圣殿》的开头部分就描写了律师本博与恶棍“金鱼眼”池塘旁仅有的一次会面,并就其表情、衣着、外貌、动作等予以浓墨描写,甚至强调本博随身携带着一本书,而“金鱼眼”携带的则是一把枪,他们彼此虽无共同语言,却又隔着闪烁的塘水相互凝视达两小时之久。作者的安排无疑是令人费解的,但肯定具有某种深刻意义。显然,威廉·福克纳并非想强调本博与“金鱼眼”的差异性,而是企图诱导读者去探索他们的内心世界,了解他们之间的共性。
另外,谭波尔是《圣殿》中的核心人物,她的被奸是小说的主要情节,但关于她的被奸过程,福克纳并未平铺直叙,而是采取多种叙述法,引导读者去综合分析,从中自作结论。
作品影响
在福克纳的作品里,《圣殿》是唯一一部刚一面世就畅销的小说。它在1931年由凯普与史密斯出版社出版后,三周之内的发行量就相当于1929年出版的《喧哗与骚动》和1930年的《我弥留之际》销售额的总和。不仅如此,好莱坞马上买下该小说的电影摄制权,很快就拍成了电影。小说被改编成了电影《坦普尔·德雷克的故事》(1933年)和《圣殿》(1961年)。它还启发了小说《班兰迪什小姐无兰花》以及同名电影和《格里索姆家族》,后者源自《班兰迪什小姐无兰花》。小说的故事也出现在2007年的电影《200号货物》中。威廉·福克纳后来写了《为一位修女谢幕》(1951年)作为《圣殿》的续集。
作品评价
1933年,《圣殿》被译成法文,著名作家安德烈·马尔罗在前言里给予高度评价,说它是一部没有侦探但充满侦探故事气氛的小说,福克纳把希腊悲剧引进了侦探故事。奇怪的是《圣殿》也是福克纳本人批评最多的一本书。克林斯·布鲁克斯认为这部作品是关于“发现邪恶的情绪片”。
《时代》周刊评论说:“莎士比亚考试中最喜欢的一个问题是'区分恐怖和恐怖'。避难所两者兼而有之。任何鬼故事的恐怖在这部编年史的可怕现实主义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当你读完这本书时,你会看到作者威廉·福克纳对避难所不可侵犯的看法。预定的英雄是体面、无能的律师。但是,所有的英雄主义都被压在这些页面中的大量恶棍所淹没。直言不讳到近乎医学的程度,Sanctuary应该被审查员放任不管,因为除了病态的读者之外,没有人会被虐待狂地唤醒。
作者简介
威廉·福克纳(Willian Faulkner 1897~1962),美国小说家。出生于没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后专门从事创作。他被西方文学界视作“现代的经典作家”。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绝大多数故事发生在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部世系主要写该县及杰弗逊镇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庭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独立战争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人物在他的不同作品中交替出现,实为一部多卷体的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历史。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写杰弗逊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喧哗与骚动》(又译《声音与疯狂》1929);写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逊安葬途中经历种种磨难的《我弥留之际》(1930);写孤儿裘·克里斯默斯在宗教和种族偏见的播弄、虐待下悲惨死去的《八月之光》(1932);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塞德潘及其子女和庄园的毁灭性结局的《押沙龙,押沙龙!》(1936);写新兴资产阶级弗莱姆·斯诺普斯的冷酷无情及其必然结局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1940,《小镇》1957,《大宅》195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