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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富于民

藏富于民是中原地区古代的一种经济思想,主张国家减轻赋役征发,通过藏富于民的方式来发展生产、稳定国家财政收入。这一思想最早出现在春秋时期的齐国,管仲曾提出“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略,则牛羊遂。”的理念,强调国家徭役的征发与赋税的课征要适时适量,以达到富民富国的效果。

形成

数据因素

自1995年到2007年的12年间,中国政府财政税收年均增长16%,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的纯收入年均增长6.2%。尽管国家财税收入快速增长,但其增速远远超过GDP增幅和民众收入增幅,这种情况引起了人们对财富集中于政府手中的担忧。

社会发展

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终极目标是为了每个公民都能过上健康富裕的生活。国家富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人民富裕。如果国家富裕而人民贫穷,这并不是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的道路。

消费需求

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国际市场急剧萎缩,出口贸易严重受阻,长期以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突然失灵。为了拉动经济增长,中央政府推出了4万亿元的救市计划,扩大投资以提振内需。此外,政府还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刺激居民消费。

历史

藏富于民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关于封建国家与人民之间物质财富分配关系的一种经济思想。自先秦以来,富民思想在中国思想界不断涌现,其内容和时代意义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有所不同。

先秦

中原地区富民思想的历史非常悠久,《尚书》中提到了“裕民”和“惠民”的观念,《周易·益》中提到“损上益下,民说无疆”,都将重视人民的利益视为统治者的德政。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阶级关系的变化,儒、墨、道、法等学派的思想家从各自的立场出发,阐述了富民思想。

儒家

儒家将传统富民观点发展为一种安邦治国的经济理论。孔子提出“足食”“富而后教”的观点,将人民物质财富的充裕作为实施礼乐教化的基础。他的富民措施主要包括“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即推行宽松的经济政策,允许人民谋利取财,同时要求统治者节用薄敛。他认为人民的富足是政府获取充足财源的基础,主张民富优先于国富,国富建立在民富之上。孟子和荀子等人对富民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阐发。

墨家

墨家从劳动者求生存、求发展的愿望出发,提倡互爱互利,反对自私自利。他们认为求富的途径在于个人的努力劳动,反对统治者剥削人民。墨家主张厉行节约,减轻人民负担,但他们认为国家的财富应该充实官府,而不是藏富于民。

道家

道家崇尚无为而治,反对统治者干涉人民的经济活动。他们主张“我无事而民自富”,让人民自由谋取财富。但是,道家本质上是反对人们追求财富的,因为他们认为过多的财富会导致更大的损失。

法家

法家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但早期法家也重视富民。管仲提出“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但商鞅韩非子则否定了富民的重要性,认为民富不利于统治。

汉代

西汉贾谊综合了富民与富国的思想,提出国家与人民都需要储蓄的理论。董仲舒继承了先秦儒家不与民争利的思想,要求取消盐铁官营。司马迁反对统治者与民争利,主张顺应人民自由求富的愿望,发展农工商虞,达到“上则富国,下则富家”。

晋至隋唐

这一时期,轻租税的要求尤为突出。晋代傅玄要求减轻地租,以发展生产,促进民富。唐朝魏徵主张“薄赋敛,轻租税”,杨炎倡两税法,以资产多少为课税标准,旨在减轻贫者负担。李翱认为轻敛有利于生产,使“地有余利,人日益富”。杜佑指出重敛使民流亡,从而国家税源枯竭,唯有薄敛能富民安国。

宋代

李觏以《周礼》为据,认为实行一夫百亩制,就能使人尽力,地尽利,从而国实民富。王安石力主打击大地主、富工、豪贾的兼并,维护中小地主及工商富裕阶层的利益。而以司马光为首的反对派,指责王安石行新法是“夺民”“破富民以惠贫民”。叶适抨击王安石的抑兼并政策,认为富人实有益于贫者。

明清

明清时期,为富民辩护的思想更为突出。丘濬认为“富家巨室,小民之所依赖,国家所以藏富于民者也”。王夫之把损富济贫看作“犹割肥人之肉,置瘠人之身,瘠者不能受之以肥,而肥者毙矣”,他认为“大贾富民者,国之司命也”。

世界历史

16、17世纪时荷兰的国债比西班牙的高很多,1650年时荷兰国债折合人均1.6公斤银子而西班牙国债仅折合人均0.6公斤银子,但前者的国债利息在3%至5%之间,西班牙在16世纪要支付10%以上的利息,荷兰没有因这种国债而衰败,而西班牙则从17世纪中叶开始衰落。18世纪中叶,英国的国债承受力也远比法国高,前者的人均国债高于法国,但那种高负债不仅没拖垮英国,反而是英国的国债利息只有法国的一半左右,让英国不断强盛。之所以英国(以及当年的荷兰)的国债融资成本比法国的低一半,其证券市场也比法国更发达,根本原因与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之后所巩固的宪政制衡有关,那次革命之后英国王权受到议会的进一步制约,使国王不能随意征税、不能侵犯私人财产,财产税等只能由议会立法。由于议会更能代表社会的利益,并且其立法与决策过程也非常透明,这使证券投资者对政府有充分的信任,因此很愿意买英国的国债,而且要求的利息(融资成本)也不高。相比之下,西班牙法国的王权不受制约,国王的决策过程又不透明,多次对其国债赖账、拖欠利息,这些都无法让投资者对集权政府有信心,其结果可想而知。由此可见,一个国家是否能长久靠赤字加国债发展,跟其制度架构分不开。

国际案例

瑞士

在这个富裕的国家中,政府的财政支出通常是精确计算的,稍微超出预算就需要借款。当政府为社会或国家利益而力所不能及时,政府会与民间合作完成所有的工作。事实上,政府可以通过引导和有限的行政手段来动员民间资金,而民间也很乐于参与政府主导的任何项目。

韩国

韩国曾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实现了经济腾飞,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民间投资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国民迅速富裕起来,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各行各业蓬勃发展。然而,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韩国面临严峻挑战。在此危急时刻,韩国国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捐献外汇存款和个人财物,帮助国家迅速走出危机。

争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很快就进入社会主义阶段,自然而然地选择国家干预主义的经济政策。这种政策确保了中原地区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的建立,维护了民族的独立和尊严。然而,随后进入了一个极端左翼路线时期,国家政府统包一切,平均主义思想盛行,“藏富于民”与“藏富于国”的争议失去了存在的依据,政府的权力达到了顶峰,民众几乎全都变成了无产者。国家干预主义思想对自由主义的彻底胜利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新的问题,民众的创造力被压制,资源的不合理使用导致经济的低效率和浪费,尤其是政府官员作为社会管理者的能力低下和腐败必然导致新的社会不公平。面对这样的现实,国内外的左右两派进行了不同的解释,左派认为自由主义的“不干预”是当今社会两极分化的主要原因,因此应该通过加强政府职能来解决问题;而右派认为政治体制不健全导致的政府“不当干预”是社会分裂的主要原因,因此应通过进一步限制政府权力来发挥自由竞争的优势——“藏富于民”与“藏富于国”的争议再次兴起。当前的左右之争本质上就是“藏富于民”与“藏富于国”的争议,或者更进一步说是自由主义国家主义之争。从历史上看,两者都存在一些缺点,但如果基于现实的考虑,还是可以选择偏向和取舍的;不能否认的是,当今中国的社会分裂是不健全的自由主义和不完善的国家主义结合产生的怪物,有学者称之为“权利资本化”;也有学者认为中原地区的左右之争是虚构的,主张既要限制政府的肆意妄为,又要利用政府的独特地位增加民众的福利(这实际上消除了“藏富于民”与“藏富于国”的争议)。但从改革突破的角度来看,我们必须思考首先要做的事情,自由主义思想的良好应用的前提是健全的法治、配套的文化基础和良好的外部环境;国家主义积极作用的产生基础是智慧和正义政府的建设,显然前者达标难度远大于后者,而且后者的实现可以依靠少数人的努力,那么从可行性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未来的政策方向应该更倾向于国家主义。

基本手段

政府首先要创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使企业家得以生存、发展、壮大,社会财富得以积累,政府财政得以充盈。这就是各国政府永远是为富人服务的本质所在。其次,政府要以二次分配的手段,培育中间层,充实中间层,扩大中间层。因为,只有中间层扩大了,购买能力和消费水平才能大幅提高并维持稳定。中间层不仅是消费的主体,也是带动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由于中间层消费量的扩大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从而增加服务产业人群,并引发水涨船高的增益效应。因此,中间层也是扶助低收入人群的重要力量,是政府的一支看不见的扶贫之手。扶植和扩大社会的中间富裕层,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是:完善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调节政策以及完税监管,同时增加一次分配工资比例,二次分配社会公共产品的投入比例,发展全社会保障体系,这样既解决了收入悬殊问题,又解决了弱势群体的生存安全问题,同时也扶植了中间层的扩大。

经济意义

藏富于民是避免踏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警示灯”。“利可均布,民可家足”,保障收入公平分配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是提高人民幸福感的关键。只有真正藏富于民,消除两级分化,壮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形成“橄榄形”的社会结构,让社会大众真正享受到经济增长的成果,才能避免踏入中等收入陷阱,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藏富于民是激发民间创业热情的“发动机”。为缓解高校就业压力,国家出台了扶持应届毕业生创业的诸多优惠政策,但居高不下的物价成本和萎靡不振的市场需求却令很多人丧失了创业致富的激情、动力。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依靠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有效扩大人均可支配收入,以消费拉动市场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增加居民收入,才能拉动内需。2011年,我国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了“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只有以藏富于民拉动内需,才能迎来民间创业致富的新高潮。藏富于民是使国民永葆爱国热忱的“保证书”。管子云:“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明朝末年,统治阶级穷凶奢极欲而大片地区却饿殍遍地,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终致社稷倾覆。这个教训告诫后代执政者“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的正确性。政府只有藏富于民,保证人民生活水平随着GDP的增长而稳步提升,才能保持安定和谐的大好局面,才能赢得人民的拥护。

存在的问题

30年来,中原地区人民的生活有了显著改善,但在国力强劲增长的背后,中国表现出的是“国富而民不富”。或者说,是少数人先富了起来,而大多数人还没有实现共同富裕的梦想。从国家到地方,连续多年的财政收入增长率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形成了明显的差距。耶鲁大学陈志武教授的研究显示,1995年至2007年,国家财政收入翻了5.7倍,平均每年上升16%,而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平均每年增长8%,农村的纯收入年均增长6.2%。同期,中国的GDP是以每年平均10.4%的速度增长,而城镇居民特别是农民,这两个群体的增长速度要慢得多。首先,据《福布斯》杂志的计算,今天中国人的税赋排世界第二,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20%有余。这个比重看起来跟美国联邦财政收入也占GDP的20%不相上下,但在开支上,美国的财政一多半用于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福利,而中国的财政开支用途不在这些。中国财政从民间“杀鸡取卵”太多,牺牲太多民间的致富机会。这些年的税收以两倍于GDP增速的速度上升,加税不受立法制约,这种税负必须降低。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民间金融课题组2006年初对27个省市借贷利率的调查,全国民间借贷利率平均为16.4%,其中借方以企业为多,这说明他们的资金使用后回报率至少在16.4%以上,远高于4%左右的国债利率。减税让更多的钱留在民间,显然会创造更多财富。其次,过去20几年,特别是1994年后,相当一部分公债被投到各类形象工程,或者是这些债券融资虽然没有直接投入形象工程,但间接地让政府一些挥霍性工程的上马成为可能,造成了大量浪费。比如,2005年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结果表明,部分公用事业国债项目(包括污水处理)效果差,城建项目中有许多由于规划不当、管理不善、设备不合格以及工程质量缺陷等原因,存在严重的损失浪费问题。这些项目的投资回报是否赶得上4%左右的国债利率,显然是个大问号。第三,给政府部门更多的钱花,就必然创造更多的贪污腐败机会,也必然导致更多的地区间、城乡间以及社会群体间的机会不平等。特别是在缺乏实质性权力制约、财政预算过程又不透明的情况下,政府开支的分配不可能做到公平、公正。

股市风云

近日,在新华出版社上海分社举办的“大亚——新华企业发展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吴晓求教授为当前的股改描绘了一幅美丽的前景。吴晓求教授称,国家花大力气和大代价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是构建和谐社会战略的体现,通过发展资本市场带来的投资回报,形成最终的藏富于民。藏富于民!不过,或许是因为自己置身于股市之中,见过股市里太多的人与事的缘故,以至于不论笔者怎么看这幅股改的图画,但始终都看不出“藏富于民”的美好未来。以至于笔者不能不对吴晓求教授的观点表示质疑。应该说通过资本市场的发展给投资者带来回报,形成最终的藏富于民,这应是股市最基本的功能之一。正如郎咸平所认为的那样,让股民盈利这是股市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使命。同时它也确实应该是当前股改所需要达到的目标。并且对于股权分置改革来说,投资者确实也存在着这样的要求。其实早在若干年前的时候,笔者就提出过国有股减持要让利于民的观点。然而,伴随着当前股改的进行,笔者不能不承认这样一个现实,那就是当前进行的股改与广大投资者心目中的股改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甚至是南辕北辙。这样的股改甚至根本就不能体现“国九条”所提出的要“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而要实现吴晓求教授所提出的“藏富于民”的目标,那更是一种空想,一种天方夜谭。首先,当前的股改采取的是“低对价”的方式,给予流通股股东的补偿明显不足。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不公平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可以这样认为,在目前非流通股所有者权益的增值过程中,通过流通股的高价发行、增发、配股而带来非流通股的增值超过了目前非流通股所拥有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一半以上。因此,给予流通股股东以补偿,非流通股股东的送出率应达到50%以上才行,但实际上,在当前的股改中,非流通股股东的送出率只有15%左右,象氯碱化工非流通股股东的送出率甚至只有1.33%。因此,面对这样的送出率,流通股股东连自身的利益都没有得到,又何来的“藏富于民”呢?不仅如此,就是面对流通股股东每10股得到3股这样的对价率,有关主管部门也不乐意,还要求有关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要减少对价支出,而更多地采用其他忽悠投资者的方式,比如承诺、权证等等,以至给予流通股股东的补偿更加缺少应有的保障。正是由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不足,这不仅难以消除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不公平,难以使流通股股东得到应有的补偿,而且这种不公平的继续存在还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股市的健康发展构成负面影响,以至股市的投资功能很难得到真正的体现。其次,在当前的股改中,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还意图借股改之名再捞一把好处。这一点最明显地体现在以股抵债股改公司的股改过程中。不过否认,在大股东确实缺少还款能力、缺少优质资产的情况下,以股抵债确实是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的有效方法。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的上市公司大股东有款不还,有优质资产却不拿来抵债,相反通过不合理的以股抵债定价方式,来达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特别是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如电广传媒的以股抵债就是这方面的典型。而在当前股改的背景下,郑州煤电在股改中推出的回购,实际上也是一种变相的以股抵债,根据该公司的股改方案,郑州煤电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东每10股支付3.3股对价;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郑州煤电将通过定向回购控股股东郑煤集团最高不超过2亿股股份,拟一次性解决郑煤集团的占款金额为4.65亿元,然后依法注销以达到缩股的目的,从而解决大股东长期占款问题。在股改方案里,郑州煤电模拟计算的回购价格为2.9元/股,回购股数16,000万股。而实际上,郑煤集团目前所持股票的每股实际成本仅为0.40元,按此计算,郑煤集团只有6400万元的付出就还清了4.65亿元的欠款。换句话来说,通过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到归还欠款这个过程,郑煤集团可得到近4亿元实惠。因此,正是面对如此诱人的利益诱惑,一些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大股东们均希望推出以股抵债的股改方式。比如最近就有媒体报道称,国资委方面就力挺以股抵债的股改方式,并且本年度内预计将有近30家公司会上报“以股抵债”式的股改方案。看来,借股改之机,再来捞取一笔利益,大股东早就形成了共识。而面对这样的股改,投资者的利益只有受损的份儿,又何来的“藏富于民”呢?其三,从股改的目的来看,还是为了融资,为了上市公司更好地“圈钱”。中国股市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上市公司圈钱的需要。一直以来融资也是中国股市惟一的功能所在。而从股改中管理层把融资与股改挂钩的一系列做法来看,融资与再融资不仅是上市公司股改的动力,同样也是管理层当前股改的目的之一。比如当前管理层要求股改加速,实际上就是为了新老划断服务的,以便股市早日推出融资与再融资措施。并且,据有关媒体的报道称,在当前证监会开在酝酿之中的新股发行和再融资新政里,放宽条件是主基调。当然,其目的也是为了能让更多的公司能够从股市里融资。由此可见,股市虽然在进行股改,但管理层为融资服务的宗旨并未发生任何改变,融资仍然还是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

参考资料

《藏富于民》(藏富于民).便民查询网.2024-10-22

古代扶贫指南:古人为什么重视藏富于民?.腾讯网.2024-10-22

拙读《论语》第三百零一篇:藏富于民.百家号.202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