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贻
马新贻(公元1821年—公元1870年),回族,字谷山,号燕门, 别号铁舫,谥号端敏,山东菏泽市人。清代晚期官员,官至钦差大臣、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入祀贤良祠。
马新贻于清爱新觉罗·旻宁二十七年(公元1847年)考中进士,任安徽建平、合肥市知县,因平定太平军有功,升任庐州知府,记道员,后升任按察使、布政使。在安徽期间,马新贻不但军功累累,而且颇有政绩。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马新贻升任浙江巡抚,致力于经济恢复和地方治安管理,主持减漕减浮、废除苛捐杂税;修筑海宁石塘、绍兴东塘,疏通三江口;派兵清缴岐海盗匪;恢复各府书院;赈济建德市、绍兴水灾;安定南田;会同江苏巡抚郭柏荫扫清枪船之害,不久升任闽浙总督。同治七年(公元1868年)八月,马新贻调任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亲选营兵屯戍江宁;裁撤宿迁旱关、怀远分关,只由水关收税;捉捕山东省、江苏省交界处匪徒高归并处死。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九月三十日,发生“安庆教案”,清政府要求快速结案,马新贻、安徽巡抚萨尔图·英翰和英、法两国签署《南京协定》。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1870年8月22日),马新贻在官署西侧箭道校阅士兵操练结束之后步行回官署途中,被伪装成告状人的张汶祥刺马案抽刀刺中右肋,次日(23日)马新贻因伤重不治而亡。朝廷赐赠太子太保,赠光禄大夫,给与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谥号端敏。刺杀马新贻的凶手张汶祥被凌迟处死,张汶祥的儿子也被一并处死。
马新贻从以科举入仕,短短二十余年间,从最基层的安徽知县升任两江总督成为封疆大吏,是清代回族官员中级别最高的官员。马新贻勤政严明、练达吏事,为官一地,留誉一方,为“同治中兴”的一代名臣。
人物生平
科举入仕
马新贻生于爱新觉罗·旻宁元年(公元1821年)十月初九日,自幼聪敏好学,清道光二十六年(公元1846年)考中举人,道光二十七年(公元1847年)考中进士,排三甲第六名,赐同进士出身,以知县即用,签发安徽,历任太和、宿松、州、建平、合肥等县知县,在任上颇有政绩,以勤政明察被人们所称道。
战功累累
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太平军进攻安徽,淮南淮北也出现了很多盗贼,马新贻经常率军参与征讨。咸丰五年(公元1855年),马新贻跟随钦差大臣袁甲三在庐州巢湖击败太平军;马新贻还接连攻破盛桥镇、三河镇、柘皋古镇等处太平军的营垒,不久之后又攻克了庐州。因平叛有功,马新贻升任庐州知府,赐花。咸丰七年(公元1857年),捻军、太平军合兵攻陷桃镇,并侵扰上下排河,马新贻在舒城攻破太平军,因军功被吏部记名以道员任用。
兵败革职
咸丰八年(公元1858年),马新贻代理安徽按察使。太平军陈玉成部攻破庐州,马新贻兵败并丢失官印,被革职留用。咸丰九年(公元1859年),因母亲去世,马新贻回乡丁忧,巡抚翁同书上奏,请朝廷让马新贻继续代理按察使。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钦差大臣袁甲三保举马新贻官复原职。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经翁同书举荐,马新贻任候补道员。因父亲去世,马新贻再次回乡丁忧。当时捻军北窜,马新贻办团练、修筑防护工事,击败了前来进攻的捻军,菏泽市得以保全。丁忧结束之后,袁甲三上奏让马新贻留在军中办理明朝军事。
青云直上
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马新贻跟随袁甲三大军击败太平军,收复庐州古城,又在寿州吴山庙击败太平军,因功加按察使衔,代理安徽布政使。因苗沛霖叛变,马新贻随同代理巡抚唐训方征讨苗沛霖,马新贻驻守蒙城,数次击败叛军。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马新贻因军功实授为安徽按察使,不久升任为安徽承宣布政使司。
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九月,马新贻补授为浙江巡抚。到任后,马新贻上奏请求免去当地百姓历年积欠未缴的税赋。因黄岩总兵刚安泰出海捕捉海盗被杀,朝廷对马新贻因未能预防为由进行了处分。之后,马新贻会同江苏巡抚郭柏荫扫清了枪船之害。
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马新贻上书朝廷为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严州、处州七府减税,并废除漕运的苛捐杂税,这些举措减轻了商民负担,促进了商业的发展。马新贻提出开垦荒田的八条措施,既解决了弃田现象,又妥善安置了流民。马新贻还亲自带领人员踏勘了损毁的海塘,将绘制的海塘缺口图上报朝廷,设立了海塘总局,负责修筑海塘的具体事宜,并针对现有海塘损毁的情况,分类提出修补措施。马新贻主持修建了海宁石塘、绍兴东塘等水利工程。马新贻还积极恢复各府书院的招生和授课,并奖励学业优秀的读书人。
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十二月,马新贻升任闽浙直隶总督。同治七年(公元1868年)正月,西防工程开工建设。之后,马新贻又主持修建了绍兴东塘,疏通了三江口。马新贻还很重视日常河道的疏浚和维修。
主政一方
同治七年(公元1868年)七月,马新贻担任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马新贻在江宁城设立了洋务局,派委候补道吴世熊专门负责具体事务,并从上海市调来了熟悉洋务的人员。
马新贻在整顿军务方面,奉行“增饷、练兵、减兵”的方针。他在下属营兵中,挑选出二千人成立新兵四营,在省城驻扎;又从徐州市挑出一千人,成立徐防新兵左右二营,对这些精挑细选的营兵,严格要求纪律,优厚供给口粮,每日加以操练,以增强战斗力。马新贻注重整顿治安,充实海防。他派兵清缴岐海盗匪,生擒盗匪头目;清缴南田海盗;扫平“枪船”之害;派兵抓获山东、江苏交界处的匪徒高归等人,稳定了地方治安。马新贻还着手整顿吏治,对德才兼优的属员大力提拔、举荐,同时对渎职枉法的官员也即时奏参,以整顿风纪。
马新贻上奏撤销对当地商人造成沉重负担的额外设立的关卡,取缔蒋坝分关,严厉禁止勒索;并裁撤宿迁旱关,专由水关征税。
安庆教案
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九月二十九日,在安庆府考院墙上出现了号召考生去拆毁圣爱堂的传单,九月三十日,在安庆参加府试的童生们,闯进了英、法传教士的住所,损坏捣毁了住所里的家具等物品,传教士也受到了围攻,史称“安庆教案”。这件事引起了英、法两国使臣的抗议。英国公使阿礼国率领军舰之安庆市江面停泊,法国公使罗淑雅调集了四艘军舰组成远征队,从上海市沿长江向西至南京下关,并提出许多无理要求。清政府要求快速结案,马新贻与安徽巡抚萨尔图·英翰和英、法两国签署《南京协定》,以议定的三个条款了结这件事:一是赔款四千元;二是惩办闹事的人;三是由地方官在安庆城里购买一块地用来建造天主教堂。随后,马新贻派人查办闹事的人,并在江南各府县张贴告示,严厉斥责闹事者。
遇刺身亡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1870年8月22日),马新贻到官署西侧的箭道校阅士兵操练射箭,结束之后步行返回官署。在快到门口的时候,一个名叫张汶祥刺马案的人突然冲上来扑到马新贻身前,假装要呈上状纸,却抽出短刀刺中了马新贻的右肋。次日(23日),马新贻因伤重不治而亡。
江宁将军魁玉将马新贻遇刺的情况飞章上奏,朝野震惊。朝廷命魁玉严审张汶祥,张汶祥的供词反复多变。朝廷又命漕运总督张之万会同审讯,派刑部尚书郑敦谨汇同回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复审,最后以张汶祥为洪秀全余党,暗通海盗、图谋报复定案。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二月十五日,张汶祥被凌迟处死,并于马新贻灵前摘心致祭,张汶祥的儿子也被一并处死。民间把“慈安暴卒”“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光绪之死”“张汶祥刺马”并称为“晚清四大奇案”。
身后哀荣
马新贻遇刺身亡后,朝廷赐予抚恤,追赠太子太保,给与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谥号端敏。同治皇帝亲赐祭文,碑文,入祀贤良祠。马新贻在安徽、浙江省做官的时候都政绩卓著,很有民心,江宁区、安庆市、杭州市、海塘都为他设立了聂氏宗祠祭祀。
为政举措
政治举措
整饬吏治
马新贻认为:安民必先察吏,为政首重求贤。在任上,他经常举荐贤能,参劾渎职不法官吏,积极清理官亏。
举贤荐能:马新贻担任两江总督后,就向朝廷上奏调来了老成持重、刚正不阿的候选道员孙衣言,有胆有识、能当重任的山东省候补道员袁保庆,清廉有才、平易近人的安徽候补知府桂中行三人,来到江苏任职,这三人办事干练,为政卓有成效,后来都得到了朝廷的提拔。
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八月,马新贻推荐朴实勤廉、忠诚血性的记名提督吴长庆,在徐州市统带淮军庆字营,因为治军严整,与地方上民众的关系也相处很好,在缉拿土匪、维持地方治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马新贻将吴长庆的功劳请旨存记,等到江南有提镇的空缺时,通过简放的方式优先提拔。
查办不法:马新贻对属下德才兼备的官员大力举荐提拔的同时,对渎职枉法的官员也即时奏参,以整肃风纪。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马新贻上奏《查办各员开单分拟》一折,革职二人;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又上奏《将庸劣各员分别降革休致并知府难资表率请开缺以同知归部选用各折》,提议让七人革职,一人回籍候选,一人休致,一人开缺以同知归吏部选用。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六月,马新贻查办了勾结滋事的勇刘建洪等,将其拿获正法。通过这些手段,查办了不法官员,严厉整饬了官风吏治。
清理官亏
江宁布政司所属州县,自从道光二十八年(公元1848年)以来,十来年间,各州县的钱粮都没有交代结报,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很多州县的册籍都遗失了。战乱时期,各州县官办兵差、设台站的经费都从应上缴朝廷的正向前两里挪用支出,地方官员调任时只是列出记录已做抵消,十余年以来,应向朝廷缴纳的数百万钱粮都没有交代报结,成了糊涂账。马新贻担任两江总督之后,提出“清查官亏以讲求吏治”,一方面严令江宁布政使将各州县钱粮账务整理交代结报,一方面将江属各州县办兵差、设站垫付的款项列出清单,拟定“清理交代应办章程”六条请旨办理,上奏朝廷请求核销。安排江宁布政使李宗羲及代理布政使孙衣言具体办理核算清查事项。通过这次清理整顿,遵纪守法的官员得到了褒奖,贪赃枉法的官员被限定期限追回赃款,情节严重的被参劾、革职,各州县混乱了十余年的钱粮账务得到整顿,而官场办事拖沓的风气、贪污的风气也得以收敛。
军事举措
裁勇练兵
在两江总督任上,马新贻根据他任浙江巡抚时的经验,提出一套“增饷、练兵、减兵”的办法来整顿军务。他认为,增饷为练兵基础,练兵为减兵做准备,减兵又为增饷的条件,减兵、增饷、练兵三事相辅而行,缺一不可。希望把腐败不堪的绿营兵炼成能够用来打仗的劲旅。
马新贻认为,江南全省共有额兵一万二千七百余人,分在各地设防,但徒有其名,没有什么战斗力,必须化散为整,才能使军力转弱为强。马新贻在所属营兵中,挑出二千人的精锐,成立新兵四营,驻扎在省城;又在号称精锐之旅的徐州市挑出一千人,成立徐防新兵左右二营,对这些精挑细选的营兵,严格要求纪律,优厚供给口粮,每日加以操练,以增强战斗力。对于这些挑选出来的精锐之师,每天训练两次,主要内容是洋枪、抬炮、长矛等,其余时间则训练开花炮和洋火箭。通过训练整顿,使每一个兵卒都能发挥作用,而不是只占有名额。
筹办军饷
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四月,马新贻上奏请求停止浙江省给闽每月协助十四万军饷,把这些款项改为修筑海塘的费用;又因甘省军务紧急,从六月开始每月增拨协甘的饷银三万两,共计每月五万两,按月解运。到了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的时候,浙省实际每月输协甘饷银七万两。同治九年五月,马新贻在督府中设立了“甘捐局,专门筹备协助甘肃省的军饷。
充实防务
了为抵御外来侵略、禁绝海盗,马新贻于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二月上奏朝廷,请求根据海上的实际情形改造战船,以此来振兴北洋水师。对于江苏防务,马新贻认为目前最要紧的是酌留巡防得力的淮阳水师,以联络长江防务,这对维持地方秩序、保护百姓安居乐业也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马新贻提出与其在江皖以上地带戒严,不如分兵下堵的抵御敌军的新策略。马新贻还根据江宁区知县莫祥之的请求,疏通北河口,挑筑沙洲圩、大坝,以提高驻守军队的防御能力。
整顿治安
岐海是盗贼的盘踞的地方,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时任浙江巡抚马新贻派兵搜捕,并抓住了盗贼的头子。台州市民风强悍,动不动就聚众械斗,马新贻上奏称,地方官因为害怕收到处分,顾虑重重,总是私下了结,请求今后对于隐瞒不报的官员要给予参劾处分,如果仅是不了解情况,可以宽免,但仍然要责成他们逮捕处置。朝廷准了马新贻的奏疏,并将这个措施下发到地方来执行。
象山县、宁海一带有一片地区叫做南田,方圆有几百里,附近海里的强盗丘财清等人都藏在此地。马新贻派兵缉捕了丘财清,并依法处置,南田才安定了下来。黄岩总兵刚安泰出海搜捕海盗,反而被海盗所杀,马新贻派副将张其光等人袭击杀死了五十多名海盗。朝廷因为马新贻事先没有做好防备,将马新贻发交官员们议处。嘉兴市、湖州市的北部和苏州市交界的地带,都是水乡,在兵荒马乱的时候,当地的百姓为了自卫在船上带着枪,当地人称为枪船,时间长了,这些枪船聚赌抢劫,称为当地百姓的祸害,马新贻会同江苏巡抚郭柏荫督率兵士,抓获了这些枪船的头子和最凶悍的党徒几十人,并杀掉了这些人,枪船的危害才被清除。同治七年,匪徒高归等人在江苏省、山东省交界的地方占据了堤内的围地,抢劫过往的百姓,时任两江总督的马新贻,派兵抓获了匪徒头子高归并处死。
经济举措
减漕减浮
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九月,马新贻升任浙江巡抚,留办安庆市防守事宜。当时浙江省的战事刚刚平定不久,百废待兴,马新贻上奏朝廷,请求免去历年积欠的税赋。同治四年,为了减轻民众负担,马新贻奏请减去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严州、处州七府加收的钱粮漕米,并请求废除漕运中各种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朝廷批准了马新贻的请求,并下诏把这些规定刻在石碑上,永远禁止征收这些税赋。
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三月二十二日,马新贻上奏,对当年浙西三府应征缓征免征的钱粮分别请示;闰五月,马新贻会同左宗棠上奏浙漕应征的分数,即按8/30的比例,将浙江各地漕粮全部减除。清廷同意了马新贻的奏请,并谕令立即将减漕之事引发各地知晓。马新贻又主张裁减漕粮浮收,他主持议定了浙江减定浮收章程,主要分为三点:一是正常应收的漕粮照常征解,只对杭州、嘉兴县、湖州三府征收的漕米数量按照谕旨酌减;二是废除一切不符合规定的陋习,对浮收加以裁减,仅酌留平余为办公费;三是严禁大小户之分。这些措施的实施,获得了良好的效果。
马新贻于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八月上奏,请求将按照实际米价来征收海运经费和杭州市、嘉兴、湖州市三府的赋税,并请求取消各府浮收的漕粮钱米。马新贻主持实施的减漕运动,减轻了浙江省存在已久的漕粮赋税过重的危机,为重新实施海运提供了便利条件。这些减税政策是地方官府浮收的风气受到了打击,对百姓战后休养生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整顿关卡
宿迁市设立有水、旱两个关卡,淮安市关在蒋坝镇设立了分关,这些额外设立的关卡成为了当地商人沉重的负担。时任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的马新贻派人核查了情况,蒋坝原本在安徽凤阳关管辖的范围之内,爱新觉罗·弘历十八年(公元1753年)时改成了淮安关的分关,专门稽查黄豆、饼片、芝麻、铁货、药材、煎碱这六宗货物。于是,马新贻上奏说,蒋坝应该按照旧例,专查黄豆等六宗货物,其余无论何项货物,淮安钞关的巡役一概不得过问;并请求裁撤宿迁旱关,专由水关征税。淮安关的官员惠志因为税收减少,上疏请求再添设邵伯古镇等三处关卡,马新贻则认为淮关关税收入减少,不是因为收税的关卡不够少,而是来往商人和货物流通稀少的缘故,现在商人和百姓都很艰难,不宜再添设邵伯镇等三处关卡。 马新贻还认为:立法必求没有弊端,想增加税收首先要体恤商人。 马新贻的这些主张,对减轻商人负担、促进货物流通有着积极的作用,他的这些主张也都得到了朝廷的支持。
两淮盐法
马新贻担任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时,照例兼任两淮盐政。同治七年(公元1868年)年末,马新贻因盐业市场疲软,令承运的盐商预缴五成盐价;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二月,马新贻主动上奏,请求撤裁旧有的两项厘金,他经过与漕运总督张之万、代理安徽巡抚吴坤修往来函商,将漕皖的两项厘捐全部停止征收,这些费用全部用于补贴盐业的运贩和场商;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二月,马新贻奏请由湖北当局严令驻防的各军队,会同督销局认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缉私局,以稳定盐业市场,并使盐业税收能够足额收取。马新贻以确保盐税为目的,推行寓票于纲,循环给运的政策,最终确立了两淮盐法规制。
兴修水利
马新贻在浙江巡抚任内,设立了海塘总局,在海宁市设立专办石塘分局,负责修筑海塘的具体事宜。主持修筑海宁石塘,筹措修建海塘的专门款项,续建西防工程,修建绍兴东塘,疏通了三江口。马新贻还很重视日常河道的疏浚和维修。在两江总督任上,马新贻主持修筑了运河东西两堤,赶修了小罗堡西堤工程。
马新贻重视水利工程的建设,但对于不切实际的工程,也能做到不好大喜功。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十一月,有官员提议修复运河恢复漕运,马新贻认为这个提议在目前的情况下很难完成,并没有多少实际操作的可能。 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六月,翰林院编修蔡则云等人提议恢复淮河故道,马新贻上奏明确反对说,要想修复淮河故道,必定先要大力疏通黄河河道,这将花费巨大的人力财力,不切实际。
垦荒安民
马新贻担任两江总督后,一方面命令各州府开垦荒田;另一方面,趁着当年丰收,谷价低贱,由藩库筹备银钱,派人到各州县收买粮食,并运至江宁区(今江苏南京)城屯储,以应对水旱不时之需。
马新贻强调,开垦荒田是战后善后事宜里面最重要的一项。他召集江宁布政使李宗羲、代理江苏布政使应宝时反复商讨,拟定了“江苏开垦荒田酌拟办理章程”八条,并上奏朝廷,朝廷准了他的奏折。通过这八条措施,解决了荒田有主、无主之分,使原住民和外来户同样认垦,同等相待,又对新开垦的荒田推迟年限征收赋税,消除了开垦荒田的农民的顾虑,既解决了弃田现象,又妥善安置了难民,促进了当地农业生产的恢复起了很大作用。
为了减轻生产盐的灶民的负担,激发生产能力,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二月,马新贻上奏请求豁免两淮泰州、海州两分司所属的十四盐场欠缴的咸丰九年以前因灾缓征的折价实欠在灶银以及随征耗羡银共40多万两。
严州、绍兴市遭遇水灾,马新贻及时发放赈济,并奏请免除了金、、严、处等府浮收的赋税,使水灾没有造成更大的危害,这些举措都是很得民心的。
文化举措
马新贻是科举出身的读书人,他对文化教育事业一直十分重视。马新贻担任浙江巡抚时,对读书人很优待,他大力恢复各府书院的招生和授课,并奖励学业优秀的读书人。马新贻还让道员桂嵩庆负责监督建造了上元、江宁等县的县学、孔子庙。
同治六年,马新贻上《设局堪书疏》,建议校核刊印旧藏、私藏的善本书籍,并缩小印刷版式,增大发行量,解决过去印制书籍成本过高的问题,以使书籍流通更加便利,方便贫穷的寒门学子也能买得起书籍。
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马新贻主持修建了外监试、外供给、外巡等官员的住所,同治九年春完工。
历史评价
民国时期由赵尔巽等人编撰的纪传体清朝正史清史稿中评马新贻:作为科甲出身的地方官吏而以军功升任封疆大吏,政绩卓著。马新贻勤政廉明,在安徽、浙江省为官时都很得民心,继曾国藩之后担任两江总督,擅长综合分析,核查实际,安抚百姓且不扰民,江宁、安庆市、杭州市、海塘都为他设立专祠祭祀。在浙江厚待读书人,恢复各地书院,把读书人视为子弟,奖励其中的优秀者。
晚晴政治家李鸿章亲笔为马新贻书写了挽联:海岱育英灵,有诏褒忠,百尺穹碑刊刻草。江淮留政绩,闻风坠泪,千秋遗爱颂甘棠。
晚清政治家曾国藩曾在面见慈禧的时候评价马新贻办事和平、精细;曾国藩还为马新贻书写了挽联:范希文先天下之忧,曾无半分逸豫;来君叔为何人所贼,足令百世悲哀。
人物争议
行刺动机争议
马新贻遇刺之后时间不长,上海的丹桂茶园就编排演出了《刺马传》全本。民间也把张汶祥刺马案刺杀马新贻的案件称为“刺马”案,对这件离奇的刺杀案议论纷纷,传言四起。张汶祥刺杀马新贻的动机,官方的结论是“挟嫌报复”,但是民间一直流传着许多不同的说法。刺马案的行刺动机争议,粗略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仇杀,包含了挟嫌报复,为友复仇的说法;二是义杀,说张汶祥因马新贻卖国通匪而刺杀;三是谋杀,也就是买凶杀人,幕后主使可能是江苏巡抚丁日昌、湘军高层或者反洋教者。除了官方的结论之外,其他的说法都没有什么令人信服的证据。民间把张汶祥刺马案刺杀马新贻的案件称为“刺马”案。
挟嫌报复说
会审张汶祥刺杀马新贻案的漕运总督张之万等人呈给朝廷的供状说:张汶祥是河南河阳(今河南孟县)人,道光二十九年(公元1849年)到宁波贩卖毡帽,认识了名叫罗法善的同乡,娶了罗法善的女儿为妻,以开小典押店为生;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太平军攻占了浙江,张汶祥加入了太平军李世贤的部队,到东南各省打仗;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李世贤兵败,张汶祥逃回宁波,但是妻子已经改嫁给吴炳;张汶祥没有生活来源,在当过海盗的龙启澐的资助下重新开了一间小典押店;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正月,时任浙江巡抚的马新贻来到宁波,张汶祥前去控告吴炳燮霸占了他的妻子,但马新贻认为张汶祥的妻子是自愿改嫁,没有批准张汶祥的控告。龙启澐说当海盗的时候曾经遭到过马新贻的剿杀,怂张汶祥刺杀马新贻以报仇。张汶祥的小典押店被取缔后,张汶祥没有了生活来源,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马新贻调任两江总督,张汶祥跟到南京寻找报仇的机会,直到成功刺杀马新贻。
官方给出的这个结论,张汶祥刺马案仇恨马新贻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张汶祥曾经参加过太平军,又私下和海盗有勾结,马新贻任浙江省巡抚的时候,清缴了南田的海盗;二是张汶祥的妻子被人霸占,马新贻到宁波市检阅军队的时候,张汶祥曾拦轿告状,马新贻没有批准,因此张汶祥怀恨在心;三是张汶祥曾经靠私设的小典雅铺为生,但马新贻上任后明令禁止并取缔了这种非法生意,使张汶祥失去了生活来源;刺杀马新贻没有别人指使,请求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将张汶祥定罪。对于官府的结论,马新贻的亲友并不信服。马新贻的弟弟马新佑说总觉得疑案没有被查明,沉冤未雪,悠悠苍天,抱恨终古。
渔色负友说
马新贻遇刺之后,朝野震惊,民间流传着许多说法,但大多都说马新贻因“渔色负友”,导致了被刺杀。传闻说:张汶祥刺马案原先是捻军,但一直想投诚,马新贻在庐州任上与捻军作战时兵败被俘,张汶祥为马新贻牵线,与捻军头目曹二虎、石锦标相识并结为异性兄弟,约定同生死共富贵后释放了马新贻。马新贻后来将张汶祥、曹二虎及石锦标三人及其部署收编为“山字营”。曹二虎的妻子很美艳,马新贻与曹二虎的妻子有了私情,之后借机诬陷曹二虎通捻叛变,杀害了曹二虎,张汶祥为给曹二虎报仇,刺杀了马新贻。这种说法并没有出现在张汶祥的供词中,而是在民间口口相传。
在这种传言下,马新贻的名声可称为斯文扫地,生前做官的威望也荡然无存。但也有人持不同意见,周寿昌就写诗用欧阳修被人诬指与外甥女有暧昧关系的典故,来为马新贻鸣不平。也有人说,马新贻被刺时,家中的两个妾室都是跟随马新贻二十多年的旧人,都已经年过四十。“渔色负友”说,是流传最广的一种说法,后世许多文学作品都是据此而来。
通回卖国说
马新贻是回族人,于是,坊间也有传言,说马新贻通回卖国,张汶祥刺马案是出于义愤而刺杀。当时西北回族叛乱时起,当地的回族、汉族百姓都死伤严重、深受其苦。清朝自入关以来,马新贻是回族人中做到封疆大吏的凤毛麟角的存在,马新贻被刺杀时,正值“同治回乱”之际,有传说马新贻收到新疆回王的密诏,不如将东进中原官话,让马新贻全权负责江浙一带的征讨事宜,而马新贻回信答应了此事。张汶祥听朋友说了这个消息之后,义愤填,立誓要杀掉叛国的马新贻。张汶祥刺杀得手被捕之后,还向朝廷提供了很多证据,并要求搜查马府的密室和卷柜。因为这种说法事关叛国,如果是真,必然将牵连到很多人,因此审案的官员不敢将真实情况上报,以“挟嫌报复”结案,意图蒙混过关。如果这种说法属实,张汶祥刺马案不仅无罪,反而是爱国志士;马新贻被朝廷一再提拔,身处要职,前途无量,就算回王入关成功,马新贻也不可能封王裂土。仅因马新贻为回族人,就流出这种传言,也不足信。
督抚失和说
张汶祥在行刺的时候,曾经说过“养军千日用在一朝”这样的话,马新贻遇刺身亡后,朝廷怀疑背后有主使之人,要求严查。太常寺少卿王家璧上奏说,他在陕西省时听到传闻说,江苏巡抚丁日昌的儿子丁惠衡曾因犯事被马新贻查办而被革职,丁日昌请马新贻从轻发落,马新贻没有答应,致使丁日昌怀恨在心;而且丁日昌在马新贻被刺之后不闻不问,态度可疑,要求朝廷将丁日昌的儿子提讯审问。朝廷并不认可王家璧的说法,驳回了他的建议,仅仅将奏折转给主审张汶祥刺马案行刺马新贻案的曾国藩参考。
湘军买凶说
民间有传闻说,曾国藩所统率的湘军,在太平军被镇压之后,因其功高且诸将骄纵,颇受到朝廷的忌惮,马新贻在这种情况下从曾国藩手中接任了两江总督。因马新贻性格刚直不阿,对湘军的骄兵悍将大加裁抑,湘军将领对马新贻多有怨怒;而且湘军知道了慈禧密令马新贻追查天王府珍宝之事,马新贻就变成了湘军的眼中之钉、肉中之刺,甚至不排除曾国藩就是刺杀马新贻的主谋。在马新贻被刺杀后,朝廷明明知道事有可疑,但也不便深究,只能认下了郑敦谨、曾国藩上报的“挟嫌报复”的结论。 湘军买凶之人让张汶祥刺马案提前练习准备了渔色负友的口供,本想以这个说法结案,不料审讯的时候官员们不敢按照这个说法录口供,才改成了挟嫌报复之说。但湘军仍然觉得不够,串联漕帮,散播留言,甚至暗中支持上海丹桂茶园上演《刺马传》。张汶祥在刺杀马新贻时所说的“养军千日用在一朝”这句话,说明这是一桩有预谋的买凶杀人案。
该案审理结束之后,没有等到对张汶祥行刑,曾国藩就匆忙北上,在半路上就告病辞官,直接回了长沙。最后的会审,除了郑敦谨与曾国藩,还有郑敦谨委托的孙衣言及袁保庆,这两位在审讯后的文书上竟然拒不签字,显然是并不认可这个结论。曾国藩接到朝廷旨意却迟迟不肯到任,对于审理该案抱着拖的态度,郑敦谨在审案结束返回京城的途中就辞官,孙衣言和袁保庆不肯在审理文书上签字,这些都是非常可疑的。 魁玉在审理这个案件时,认为如果有主使之人,则应该提前把张汶祥刺马案的家属藏起来但是张汶祥和他的家属在案发之后马上就被捉拿归案,并没有人庇护他们。郑敦谨和曾国藩也根据这一点而认定幕后并无主使之人。
反洋教者买凶说
同治七年(公元1868年)至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间,安庆和南京等地民众与外国传教士发生冲突,第二年又发生了天津教案,各地教案频发。因太平军起太平军北伐的态度,引起了反洋教者的不满,还有传言说马新贻曾受洗入教,因此对洋教倍加维护。因此有怀疑说马新贻被张汶祥刺马案刺杀,是因其庇护洋教而惹起众怒,导致有人买凶杀人。
其他说法
有传言说,张汶祥为马新贻招降了八百多名捻军起义,但后来马新贻把这八百人全部都用计杀掉了,张汶祥因此前去刺杀马新贻,为这八百人报仇。
谥号争议
根据清实录《马端敏公年谱》《马端敏公奏议》《清代七百名人传》《续江宁府志》《李鸿章家书》《庸盦笔记》等书中记载,马新贻谥号为“端敏”。根据《清史稿》《清通鉴》《西湖三祠名贤考略》《归庐谈往录》《知过轩随笔》《玉座珠帘》《骨董琐记》等书中记载,马新贻的谥号为“端”。
家族成员
祖父:马上珍,济宁州学增广生。
父亲:马兰藻,菏泽县学生,敕授修职郎,赠光禄公。
母亲:蒋氏。
妻子:河南唯州金美轩之女。
次兄:马新沐,三品顶戴,候选知府。
弟弟:马新,三品衔浙江候补知府,迁升运粮道。
儿子:马,为马新祐之子过继给马新贻,世袭云骑尉兼骑都尉,实授兵部主事,加四品衔。
墓葬信息
马新贻遇刺身亡后,爱新觉罗·载淳亲赐祭文、碑文。江宁、安庆、杭州、海塘以及菏泽都为他建祠,以祭祀纪念。马新贻墓位于山东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西马垓村,墓前立御赐神道碑,刻有“皇清诰授光禄大夫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两江总督谷山马公墓”,现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研究书目
《清史稿·列传二百十三》
艺术形象
文学形象
1914年,民国武侠作家丁悟痴创作的文言小说《刺马记》,主要情节为马新贻渔色负友,对张汶祥刺马案的妻子黄英如逼奸不成致其死亡, 马新贻为反面角色。
1916年,近代小说家蔡东藩创作的白话文版《清史演义》,马新贻的故事出现在第78回《大婚礼成坤闱正位,撤帘议决乾德宫阳》的前半回,主要故事情节为马新贻渔色负友。
1923年,平江不肖生的武侠小说《 江湖奇侠传》中,马新贻之名化为马心仪,故事的发生地移到四川和山东,以传说中的四人结义为兄弟的情节主线,塑造了见色忘友、奸诈狡、与三位结义兄弟之妻均有私情的马心仪的形象。
台湾作家高阳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创作的小说《清末四公子》和《玉座珠帘》中,个性刚直的马新贻因触动湘军集团利益,不但被买凶刺杀,死后还被故意散布的流言污蔑成了渔色负友的不义之人。其他文学作品中马新贻的形象,大多仍以“渔色负友”为核心。
戏曲形象
民国初年的京剧《张文祥刺马》,是一部反清的时装新戏,马新贻的形象为“渔色负友”被刺,满族京剧名家汪笑侬曾参演。民国时期的苏州评弹《张文祥刺马》(又名《校场杀马》)中,马新贻渔色负友,借戏讽刺现实,评弹名家潘伯英曾参演。 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样板京戏《张汶祥刺马》(又名)中,马新贻为凶残暴虐、见色忘义的贪官形象。话剧,《张汶祥刺马》,均以渔色负友为主体。
影视形象
参考资料
两江总督与马尚书府.菏泽日报.2024-06-20
清史稿.国学网.2024-06-20
《张文祥刺马》.中国京剧戏考.2023-08-01
1949年《大侠复仇记》.猫眼电影.2023-08-01
1973年电影《刺马》.猫眼电影.2023-08-01
满清十大酷刑之赤裸凌迟.香港影库.2024-06-20
满清十大酷刑之赤裸凌迟.猫眼电影.2024-06-20
2007年《投名状》.猫眼电影.2023-08-01
1992年电视剧《刺马》.猫眼电影.2023-08-01
1996年电视剧《张文祥刺马》.猫眼电影.2023-08-01
1997年电视剧《大刺客》.猫眼电影.202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