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述
刘述,字孝叔,湖州市人。他在科举考试中获得成功,成为御史台主簿,后来担任了温、耀、真三州的地方长官,以及江西省刑狱的提点。他的职务不断晋升,最终达到了都官员外郎的级别。由于他表现出色,被特别提升为兵部员外郎,随后转任荆湖南北、京西路转运使,再次因为功劳被提拔为刑部郎中。
人物经历
早期生涯
刘述在赵顼即位后,被召回京城担任侍御史知杂事。在此期间,他又连续十一年没有向上级汇报工作成绩。皇帝了解到他的资历深厚,便授予他吏部郎中的职位。他曾提出建议,认为减少奢侈应该从后宫开始,同时指出章辟光应当受到惩罚,高居简应当被撤职,张方平不应参与重大政治事务,王拱辰也不应被任命为宣徽使。然而,这些意见都没有得到回应。当时,滕元发担任中丞,刘述准备对他进行批评。滕甫得知此事后,抢先请求面见皇帝。滕甫离开后,刘述才向皇帝报告滕甫作为言官并没有什么贡献,并揭露了他的不良行为。皇帝表示,滕甫经常直言不讳地提出反对意见,对国家有益,只是外界不了解而已。他还提到,滕甫总是称赞刘述的优点,希望刘述不要再对此发表评论。
王安石改革时期
王安石担任参知政事后,皇帝下令让中丞推荐御史,不受官阶高低限制。赵抃对此提出了异议,但未能改变决定。刘述则指出,按照旧有的规定,推荐御史的资格至少应该是中行员外郎或太常博士,而且要有实际担任通判的经验,此外还需要翰林众学士和本台丞共同推荐。他认为,这样的做法可以确保每个人都能认真负责,不会出现偏袒或私人感情的影响。如果只由中丞一人来推荐,那么可能会产生个人喜好问题。如果每个被推荐的人都能胜任,那还好;但如果不是这样的人,就可能受到有权势者的指使,建立自己的派系,打击异己,造成各种弊端。他认为,更改法律制度是一件大事,不应该草率行事。他建议收回之前的命令,等到富弼回来后再与曾公亮一起讨论,然后再执行。但是,他的建议并未被采纳。
主要事迹
刘述兼任刑部的工作,对于王安石提出的谋杀案件的刑法名称,他表示不同意。当相关法令颁布后,他拒绝接受并将其退回中书省,坚持自己的立场。王安石因此向皇帝报告,导致开封府推官王克臣被派遣调查刘述的罪状。在这种情况下,刘述联合御史刘琦、钱顗一同上书,列举了王安石自上任以来的行为,包括随意修改法律、侵犯三司职权、设立新的机构等,指责他破坏了社会秩序,动摇了民心。他们还提到,王安石为了迎合皇帝,采用了类似于管仲、商鞅的手段,这与他之前提倡的尧舜之道背道而驰。他们认为,像王安石这样的人不应该留在朝廷,以免扰乱国家的正常秩序。他们还批评了其他一些官员的表现,包括曾公亮和赵抃。他们的上书引起了司马光的关注,他也上书支持刘述等人,强调守道的重要性,并警告说,如果继续惩罚那些坚守职责的官员,将会失去人民的信任。尽管如此,刘述还是受到了处罚,但他坚称自己无罪。王安石试图将他关押起来,但在司马光和其他人的努力下,他最终被贬为通判。皇帝最初不同意这一处分,而是让他担任江州的知州。之后,他又被任命为崇禧观的提举。去世时享年七十二岁,绍兴初年,被追赠为秘阁修撰。
参考资料
刘述.故事集国学经典.2024-09-14
北宋官员刘述简介:为御史台主簿,知温、耀、真三州.读历史.2024-09-14
北宋官员刘述简介:为御史台主簿,知温、耀、真三州.趣历史.2024-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