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
盗墓,是进入他人坟墓,作出不问自取的行为。这样的社会文化现象,自古就没停止过。从考古资料可以看出这种墓葬破坏现象仍然遗存到现今。
详细叙述
盗墓,另叫盗掘、掘冢、掘坟、掘墓、抇墓、发丘,属于奸事,是指进入陵墓或地下遗迹盗取陪葬物品的行为。盗墓通常不盗尸体,而是陪葬品,因为尸体是无法交换金钱的物质。
盗墓往往影响了历史学家及考古学家的研究工作,因为盗墓人往往先于专家开掘墓穴,其目的通常只是为了墓穴内的具高价值的精美陪葬品,在盗墓过程中极有可能故意或无意的破坏了墓穴的完整。
盗墓也有可能是为了泄恨报复。李豫大历二年(767年)郭子仪在灵州(今宁夏灵武市)大破吐蕃。是年十二月,有盗墓贼掘郭子仪之父的坟墓。民间传闻是鱼朝恩遣人所为。朝廷担心郭子仪发兵谋叛,事发后郭子仪入朝流涕说:“臣久主兵,不能禁暴,军人残人之墓,固亦多矣。此臣不忠不孝,上获天谴,非人患也。”
盗墓的历史由来已久,例如根据考古学家的研究发现,秦始皇陵曾经遭盗墓贼挖掘及破坏,兵马俑手上的武器大多都被拿走,陵墓亦有给放火烧毁的迹象。估计是项羽所为,他推倒秦俑士兵,令其身首异处。
又例如直至1968年所发现汉代墓穴的两套玉衣,一直以来人们都只是以为玉衣的存在只是个传说而已,但现时大部分人都相信历来有大量盗墓贼盗去了大部分的玉衣。
在中世纪及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有记录指学习医术及美术的学生会从殓房、民居、墓地等地方盗取的尸体,以学习人体解剖学。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艺术家列奥纳多·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都曾经从殡仪馆或墓地里盗取尸体,透过解剖认识人体,令他们作品更臻完美,不过这行为通常被视为盗尸,而非盗墓。
由来原因
盗墓的定义:
盗墓是指个人或团体以非法的方式进入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陵墓,取出其中的物品以为己用的行为。它的发生通常伴随着对古墓不可恢复的破坏。和盗墓在行为上比较类似的考古,一般是官方组织的大规模进入孙策墓取出其中物品并做考古分析的行为,考古和盗墓最根本的区别就是:盗墓是为了个人非法的利益,并且会对文物造成极大的破坏。而考古是为了社会的利益,取出的物品一般存放博物馆参观或进国家档案室进行研究以及修复和保护。把盗墓与考古视为等同是相当无知的。
新石器时代的考古资料已经可以看到有意识的墓葬破坏现象的遗存。在春秋时期“礼坏乐崩”的社会变化之后,厚葬之风兴起,于是盗墓行为益为盛行。陕西凤翔的秦公1号大墓,是迄今所发现的先秦时期规模最大的墓葬,也是我国应用科学考古方法发掘的最大的墓葬。这座古墓发现盗洞247个,其中有10数个盗洞直接打入室。
疑冢传说
1.最普通的反盗墓方式,是隐蔽墓址,使盗墓者不知其处。据说先古陵墓不封不树,不在地面设置突出的标识,其主要出发点之一,就是防止盗掘。
2.汉末三国时期盗墓现象的严重,致使种种反盗墓的形式中,曾经出现了所谓“疑冢”“虚墓”即以真假墓葬迷惑盗墓者的情形。其中,以曹操所设置的“疑冢”最为著名。民间传说曹操有“疑冢”多至72处,有的“疑冢”甚至是设置于水中。泉州市民间也曾传说,施琅共有7处“虚墓”,分别位于泉州的几个古城门口。
3.传统的反盗墓手段,又包括石椁铁壁以求坚固,储水积沙墓以防盗凿,以及以机弩飞箭、伏火毒烟来杀伤盗墓者的方式。
4.古墓被盗严重,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以全国已经发掘的数千座汉墓为例,据介绍,只有3座墓葬幸免。
5.“我们在发掘古墓时,最担心的就是墓葬已经遭到盗墓者的洗劫。”一位长期从事考古工作的学者这样说。
6.从考古学的角度来看,古人视死如生,古墓成为研究古代社会的重要文化遗存,古墓里的文物代表着一个悠久文明所印记的历史。为了最完整地记录下古代文化遗存所反馈出来的历史、文化信息,考古工作者在发掘孙策墓时,并不是按照自己的喜好来随意发掘,而是通过对古墓进行科学的清理、记录、绘图后,再进行分析、比较、断代,从而最大限度地获取古墓所反馈出来的信息,供日后的研究使用,以此来补充或丰厚历史。而盗墓行为,说心里话则对考古工作造成干扰和破坏。
7.我国盗掘古墓之事由来已久,历史上有记载的被盗最早的墓葬是商朝第一代王商汤之冢,距今约3600年;盗掘事件最早出现在2770多年前的西周晚期,有人从掘开的古墓中得到一颗玉印,上刻十字,当时没有人认得。
行规和手法
1.干盗墓勾当的人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官盗,像汉末的董卓、曹操,五代十国的温韬,到民国时的孙殿英等,都很有名,他们往往动用大批士兵,明火执仗地大干;还有一种是民盗,分布各地,人数众多,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挖开墓室、棺材,从中取出随葬的财物珍宝,大发横财。他们多集中在古墓葬较多的地方,如洛阳市地区、陕西关中、湖南长沙周边一带等地。这些专职盗墓者在解放前一般是两个人合伙,多人结成团伙的是少数,一个人单独干的更少,原因很简单,一个人顾不过来,而两个人可以分工合作:开始时一个人挖洞,另一个人清土,同时望风;以后一个挖进墓室,另一个人在上面接取坑土和随葬品。这两人多为有血缘亲戚关系(要好的朋友也很多),但奇怪的是父子关系的较少,这也许是干盗墓这营生毕竟见不得人,老子即便干上这个不光彩的勾当,也要维持做父亲的形象,不好意思拉上儿子一块干,做儿子的后来发现了也装着不知道。两人合伙为什么要找有血缘的亲戚呢?这是为了防止在洞口接活的人图财害命。就是说,洞下的人把活干完将财物都传递上去了,他就会拍拍巴掌或拉拉绳子,示意洞口的人把他拉上去。如果洞口的人见财起意,当洞下人快上来时猛一松绳子,洞下的人冷不防从四五米以上的距离跌下去,骨折、受伤动弹不得,洞口的人又赶紧把提上来的坑土向洞下灌埋,下面的人必死无疑。
2.这些人长期以盗墓为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善于伪装掩人耳目,并有对付墓内防盗机关的一套办法。他们在确定盗掘目标后,如果小墓不须费多大功夫,用几个晚上挖开,速战速决,取出随葬品走人。如是大中型墓葬,便采取以下几种办法:一是以开荒种地为名,在墓葬周围种上玉蜀黍属、高粱等高秆作物,以青纱帐掩盖其一两个月的盗掘活动。二是在墓边盖间房子掩人耳目,然后从屋内挖地道通向墓室,从外面看不出什么问题,而墓内早被洗劫一空了。三是在古墓边修一假坟时暗中掘一地道,通入古墓内盗取财物。
历史文化
1.古墓是人生终止时最后的定格,也是储存墓主生活时代的若干文化信息的府库。叠叠累累的古代墓葬屡经沧桑变故,因各种原因往往多遭破坏。而最通常的破坏形式,是有意的盗掘。历史上的盗墓相当普遍,甚至曾经成为某些区域的地方风习,成为某些家族的营生手段,成为某些社会群体的行业特征。
2.司马迁写述中山地方风习,注意到“掘冢”行为的普遍。掘冢盗墓虽然是“奸事”,当时却有人因此起家致富。西汉时不法贵族作恶地方,盗墓竟然成为一种骄悍者嗜好的游戏,于是有“国内冢藏,一皆发掘”,“所发冢墓,不可胜数”的情形。两汉一些严重的社会动乱,如吴楚七国之乱、推翻新朝王朝的民众暴动等,都有大规模盗墓的记录。汉魏之际曾经发生盗墓的高潮,据说曹操军事集团甚至设立了名号为“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专门指挥盗掘冢墓的官职。
3.唐人所谓“群盗多蚊虻”,“荒冢入锄声”,“髓髅半出地”,“白骨下纵横”等诗句,也反映了盗墓风习的普遍。李豫时,郭子仪父亲的墓葬被盗掘,有人疑心是鱼朝恩指使。而郭子仪在御前说到此事时,承认自己所统领的军队也多有破坏陵墓的行为。据史书记载,自唐末到五代十国初,关中的唐帝陵墓除李治、武则天合葬乾陵外,被逐一盗掘,无一幸免。
宋元明清时代的冢墓发掘和冢墓破坏事件史不绝书。作为政府行为的掘墓事件,最为典型的是金王朝扶植的伪齐政权在中原地区对两京冢墓的大规模破坏。刘豫曾经专设主管盗掘陵墓的官员“河南淘沙官”和“开封市淘沙官”。元代蒙古贵族信用的僧侣,有发掘南宋陵墓的行为。明万历年间,宦官陈奉处理民间盗发李林甫妻杨氏墓一案,为“得黄金巨万”的信息所诱使,竟然“悉发境内诸墓”。武昌市民反对其恶行,曾经掀起激烈的抗议风潮,几乎形成暴动。
4.盗墓现象的普遍,历代都留下了深刻的历史记忆,于是有“自古及今,未有不死之人,又无不发之墓也”的说法。
5.对墓主随葬物品的财产追求,是古来最为普遍的盗墓动机。晋人皇甫谧宣传薄葬,有“丰财厚葬以启奸心”之说。盗墓者对墓葬的无情破坏和对死者的极端伤辱,大体都是出于财宝之“欲”。所谓盗墓“奸心”启于厚葬的说法,虽然颠到了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却大略可以说明“自古及今”“无不发之墓”的主要原因,是对“丰财”的欲求。
6.对随葬品的某些特殊需求,也是我们在分析历代盗墓动机时不能不注意的。宋代有盗墓以取犀带、玉带的史例。有人因此甚至不惜发掘自己父亲的墓葬。张邦基《墨庄漫录》说,宋徽宗喜好古青铜器,于是地方官纷纷发掘冢墓求其器以献上。陶弘景墓被盗掘,据说是为了劫取其中的“朱砂异书”。盗墓者分割“僵尸人肉”以为药,以及盗窃枯骨“以之合药饵”,则是盗墓史中的奇闻。通过发掘前人墓葬,取其营造材料以为己用,也是值得重视的历史现象。在南阳市的考古发掘资料中,可以看到晋人发掘汉墓,并利用汉画像石作为建墓材料的实例。江苏徐州还发现晚唐时人利用汉墓墓室重新下葬的情形。这样的现象,在文献资料中也有反映。
7.发掘政敌及政敌家族的冢墓,在中国古代权力争夺中曾经被作为厌服对方的极端手段。掘墓,又是政治惩罚与政治迫害的一种形式。发墓,剖棺,鞭尸,同时又都用以发泄政治仇恨。《左传》中已有掘墓复仇的史例。司马迁记述伍子胥“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的故事,在民间有广泛的影响。清雍正年间兴文字狱,曾经发生吕留良因此被戮尸的著名事件。
8.盗墓技术的发明和传承,在史籍中有资料反映。而相应的反盗墓技术也逐渐成熟。如以疑冢或虚墓迷惑盗墓者的方式等,以石椁铁壁和储水积沙墓等强化防护的方式,以及以机弩、伏火、毒烟等杀伤盗墓者的方式等,都各有防盗的效用。
9.传统礼制对墓葬的保护,表现出中国文化对宗法关系的重视。历代多有严禁盗墓的法律。社会舆论对于盗墓行为也予以严厉谴责。古来还流行这样的民间传说,盗墓时会遇到崩雷晦雨、狂风大雾、鼓角之声或者神异动物的警示,如果不理会这种警告,常常会遭致严酷的报复。
10.另一方面,自古以来多有盗墓行为与再生奇迹相联系的传说,甚至正史中也不乏此类记载。我们还看到,盗墓这种不光彩的行为,有时却可以导致原先皇室贵族专有的宝用之器得以流散民间,使得黯然埋没于尸骨旁的许多绝世珍宝重见天日,放射出古代文明之光。这种盗墓行为于是具有了与原始动机完全无关的工艺史意义和艺术史意义。古董多来自盗墓所得,而因此所促成的金石研究的进步,有积极的学术文化影响。简资料曾经多次充实我们民族文化的宝库,而有时发现途径是由于盗墓活动。例如汲冢遗书的出土,就是中国文化史的幸事。当然,盗墓者因文化品味的低下、鉴识眼光的鄙劣以及行止习惯之粗暴,往往导致许多有重要价值的文物直接在盗墓现场或转卖途中即被破坏。这种行为对中国古代物质文化遗存的严重损害,无疑是不可宽恕的。
11.盗墓对考古工作的干扰与破坏,不仅表现在使墓葬中许多在洗劫中残破遗失,还在于无知的盗墓者往往只根据市场价值尺度进行选择,将一些虽然未必为古董商人看重,却具有极重要的科学价值和文化价值的文物归于毁弃。此外,墓葬对于考古工作的意义,并不仅仅表现为随葬品的数量和质量,墓葬形制、葬式等看来并不直接具有商业价值的遗迹现象,其实都包涵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文化信息,而野蛮的盗掘,往往使这些现象遭到不可挽救的破坏。盗墓行为对考古工作的严重损害,仍然有明显的表现。一些非常重要的文物因盗掘而出土,其发现地点以及其他有关遗迹现象至今仍不能明朗,其考古学的价值于是无法实现,以至于通过科学考古工作本来可能为认识古代社会历史表现出重要意义的资料不能够发挥作用。这些都是使关心和爱重中国历史文化的人们深为痛心的。
活动迹象
1.历史文献中也可以看到盗墓行为的累累遗迹。唐人颜胄诗所谓“群盗多蚊虻”,“白骨下纵横”,“田竖鞭骷髅,村童扫精灵”,“试读碑上文,乃是昔时英”等,是盗墓现象的写真。通过考古工作的实践可以得知,大量古代墓早已经在考古之前就被开挖,这不能不说造成了国家社会的巨大损失。
2.是什么原因导致盗墓现象经久不衰?是否与中国古代文化有着直接关系?北京师范大学古代文化史专家李山教授指出:“盗宝现象的猖与中原地区传统的厚葬习俗密不可分。在阶级社会中,厚葬蔚然成风。”
据介绍,厚葬习俗由来已久,最早可追溯到夏商时期,于秦汉时期达到全盛。比如汉代制度规定,天子即位一年,就以天下贡赋的三分之一“充山陵”,修建帝王坟墓。即使史称“简约”、在遗诏中明令不许厚葬的刘恒,其霸陵在晋代被盗时,也“多获珍宝”。李山教授说,厚葬习俗根源于中国传统的礼治观念,与古人相信灵魂不灭的迷信思想有直接关系。中国古人讲尊君、讲孝道,又很要面子,厚葬就可满足这种种心态。《吕氏春秋·节丧》记载,当时人们往往用一些能显示身份、地位的专用品及大量的生活资料和珍奇完好之物随葬,其后人也以此为荣。正所谓“欲侈其葬,则心非为乎死者虑也,生者以相矜尚也”。
一、盗洞最多的墓葬
1.《中国盗墓史》作者、北京中央党校历史教研室研究员王子今70年代末期就读于西北大学考古专业,曾经参观陕西凤翔秦公一号大墓发掘工地。他说,站在考古队正在下挖的墓坑中,看到密密麻麻的土色土质均与四周夯土显著不同的247个盗洞,真切感受到历代盗墓活动之惊心怵目。这座大墓是迄今所知盗洞最多的一座墓葬。盗掘的年代,自汉代一直延续至唐、宋。这座大墓发掘的最后阶段,王子今也参与了部分现场工作,看到有数十个盗洞竟然一直打到椁室。
2.盗墓者一般看重轻便易携而又价值昂贵的金属器,对于大件的陶器有时会因无法从狭窄的盗洞中搬出而进行恶意毁坏,另外,他们对墓葬的方式等风俗、宗教文明毫不在意。
二、三个途径确定墓葬
王子今研究员介绍,盗墓活动最为普遍的出发点,是对墓主随葬物品的财产追求。盗墓者一般从三个途径确定墓葬的地点。一是查看地面的封土形状以判断墓葬的级别年代等粗略信息,据说有孙策墓的地方由于自然的地质五花土在埋葬过程中遭到破坏,一般庄稼的长势会比周围地区要差一些。二是从地方文献、民间传说中寻觅古墓的踪迹。三是比较确实可信的用洛阳铲等工具凿土抽样,看是五花土还是生土,古墓在建筑过程中必然会在土层中留下痕迹,填埋的土层与原来的会有比较明显的区别。根据取出的土层中找到的陶片、木片,铜、金等金属碎片,盗墓者不仅可以判断墓葬的确切位置,还可以知道墓葬的规模,棺室的位置,然后将盗洞直接打到墓室中去。
三、考古工作充满悲剧色彩
张在明研究员说:“考古工作充满悲剧色彩!很多时候,我们只能去清理盗墓贼挖掘后的残羹冷炙,做打扫战场的工作。”据介绍,盗宝活动已经成为组织严密、销售体系便捷、配合程度紧密的社会活动,大多盗宝贼在当地开个小饭馆作为第二职业,起掩护作用,同时有人专门起牵线搭桥的作用,使文物的卖主、买主都不直接与他见面。
考古、盗宝常常采用的是炸药爆破、遥感探测、航空考察等先进技术。张在明研究员认为,从整体上说,盗墓的黑势力的力量不处于劣势。他说,在陕西省,盗墓和走私的通讯科技要强于文物保护工作者,他们用卫星定位仪、雷达联系,出入用专车,甚至在和执法队员对抗时的武器也更先进。许多犯罪团伙都是有宗法背景的,利用姻亲、朋友等社会关系做掩护。他们工作无须审批,手续便捷,装备先进,作案灵活,往往令文物保护工作者一筹莫展。
令人担忧的是,陕西省107个县专业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四五千人,边远不发达县甚至没有文物保护人员;而陕西的职业盗宝、走私文物的人也接近四五千人,兼职的、为生活所迫“客串”的、干一把就收的则远远超过这个数目。
对于考古部门来说,考古发掘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的,除非文物遭到施工和盗墓活动破坏,才能够被迫进行抢救性发掘。
盗宝现象猖獗,一方面有执法不严的原因,另一方面,文物法的不严密也导致有时无法可依的无奈,盗宝活动的一本万利使盗墓贼非常善于钻法律的空子。张在明曾跑遍陕西省107个县,不断呼吁政府加强法制,增加考古和文物保护方面的经费投入。
小说情节
现代编撰的盗墓小说《鬼吹灯》里,虚构了四个盗墓门派。分别为摸金门、搬山门、卸岭门、发丘门。又被称为摸金校尉、搬山道人、卸岭力士、发丘将军。有称“发丘有印,摸金有符,搬山有术,卸岭有甲”。
摸金校尉
摸金的雏形始于战国时期,精通“寻龙诀”和“分金定穴”,注重技术环节。曹操设立摸金校尉一职,专门掘丘,所以摸金门弟子又被称为摸金校尉。时至宋元之时,发丘、搬山、卸岭三门都少有弟子出现,因此往往被认为门派传承就此断绝,只剩下摸金一门。
摸金一门中并非是需要有师傅传授便算弟子,他特有一整套专门的标识,切口,技术,只要懂得行规术语,皆是同门。不过在摸金门传承中,只有获得正统摸金符的人,才能被称为摸金校尉。号称掘丘一行的民间正统,与发丘天官的手段差不多,最善于以风水星象计算出古墓宝藏的方位。行事讲究留有后路,做事不做绝。
摸金校尉不喜欢与人合作,但独干有困难而对方又是很信任的人,也会组成五人下的小团体。积极吸纳现代社会的工具与武器,并能将它们与风水术法结合起来使用,但对传统行规最为重视,极少有人违反。不是很擅长武功秘法体术
与发丘将军互相看不顺眼,摸金认为发丘与官府合作,挖掘古墓时坏人尸骸,损人风水,对行内传统规矩多有违背;而发丘以为摸金因循守旧,空有精悍手艺只为衣食谋,不去能将行业发扬光大。
摸金校尉行规
摸金校尉们干活,最擅长的是找墓,他们往往将搜集来的各种资料,结合对当地风水的观察,总是能以很快的速度找到陵墓的具体地点。
凡是掘开大墓,在墓室地宫里都要点上一支蜡烛,放在东南角方位,然后开棺摸金。动手之时,不能损坏死者的遗骸,轻手轻脚地从头顶摸至脚底,最后必给死者留下一两样宝物。在此之间,如果东南角的蜡烛熄灭了,就必须把拿到手的财物原样放回,恭恭敬敬地磕三个头,按原路退回去。
进墓前需戴口罩,入内千万别把口罩取下来,第一里面的空气质量不好;第二活人的气息不能留在墓里,不吉利;第三,不能对着古尸呼气,怕诈尸。
一般都是三人一组,一个挖土的,因为坑外不能堆土,所以还有一个专门去散土,另有一个在远处放风。
搬山道人
“搬山”采取的是喇叭式掘丘,是一种主要利用外力破坏的手段。他们大都扮成道士活动,正由于他们这种装束,给他们增加了不少神秘感,好多人以为他们发掘古冢的“搬山分甲术”,是一种类似茅山道术的法术。
搬山一派,最早在秦汉时就有雏形,但是兴盛于清朝中叶,机关阵法是其所长,破解坟墓中各类机关很是拿手。风水上只是粗通门道,但与其他三派相差较远。搬山道人行事多独来独往,从不与他人合作。传统武功比摸金强一些,但对付僵尸多用提前设置的阵法,以及自制的各种小型手工武器。
其前身与茅山略有渊源,但因为理念原因,也是互相排斥。因为创派时间比较晚的缘故,继承风水法术不多,对传统行规彻底无视,被其他门派所排斥,所以极少表露真实身份,以道士的身份周游国内各地,没有太强烈的善恶与民族观念。
搬山道人行规
搬山道人掘丘,只为求财,虽通机关,但一贯以破坏为主,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但为人身安全及销赃渠道计,亦有自然形成而流传下来的种种套路。细节暂时不详.
卸岭力士
介于绿林和掘丘两种营生之间,有墓的时候挖坟掘墓,找不着墓的时候,首领便传下甲牌,啸聚山林劫取财物,向来人多势众,只要能找到地方,纵有巨冢也敢发掘。卸岭门据说创始人得仙人传授,有令人力大之法,所以卸岭门门人,多是力大无穷,通晓武功之人,因此被称为力士。当年威震九州的吕布也曾是卸岭门传人,为董卓筹备军饷,曾挖掘过多位汉皇墓葬。
此派于北宋期间经过逐步互相交流融合,吸收了摸金与崂山派两派特色,形成了具体的流派,对风水术法有自己独特的认识。擅长于破坏法阵,熟悉各类风水地形的弱点。
元蒙时期,因敌视元蒙政权,被大肆迫害,于是展开全面报复,以破坏成吉思汗陵的风水,败坏元朝江山为己任。最终破坏了成吉思汗几处附陵,恢复汉族江山。也因此和蒙人结下世仇,蒙古占据天下时,曾发出金鹰令,召集一只集合了天下刺客的秘密组织追杀卸岭门人。据说直到今日,这一只刺客集团的后人依然遵循祖训,追杀卸岭门门人。也正因为如此,卸岭力士最为隐秘自己身份,非本门之人虽夫子妻儿也不会告知自己的身份。卸岭门门人后来淡出中原,曾经多活动于苗疆外蒙西北一带,近代也中亚北非欧洲也曾经出现过他们的踪迹。
卸岭力士多是极端的民族主义者,对中原地区一族的传承很是重视,虽然活动范围不在中原,但传人只在汉族内寻找,对可能危害到汉人中原政权的国家,无所不用其极。精擅传统武功,行迹类于侠客。轻视现代科技产品武器,但对近代科学理论颇有研究,致力于将风水阵法等理论与科学理论结合起来,并偶尔制作阴气测量仪,针对僵尸的干扰波发生器等产品。
卸岭力士行规
卸岭派这一派主要用鼻子闻,为了保持鼻子的灵敏程度,都忌烟酒辛辣之物。用铁打入地下,拔出来之后拿鼻子闻,铁钎从地下泥土中带上来的各种气味,还有凭打土时的手感,地下是空的,或者有木头,砖石,这些手感肯定是不同的。
真正的大行家对洛阳铲那些东西是不屑一顾的,因为地下土壤如果不够干燥,效果就大打折扣,特别是在江南那些富庶之地,降雨量大,好多古墓都被地下水淹没,地下的土层被冲得一塌糊涂。
卸岭派长期被蒙人追杀,门人多朝不保夕,为图自保,千百年来前辈的规矩多有变动。并演变出种种新的行规,比如从不对汉族甚至华人的陵墓出手等等。具体细节暂时不详。
发丘将军
发丘将军到了后汉才有,又名发丘天官或者发丘灵官,其实发丘天官和摸金校尉的手段几乎完全一样,只是多了一枚铜印,印上刻有天官赐福,百无禁忌八个字,在掘丘者手中是件不可替代的神物,号称一印在手,鬼神皆避。此印原型据说毁于明代永乐年间,已不复存于世。
与摸金一派的手法接近,技术上稍微逊色,但比较注重众人合作。古代经常以当铺的朝奉,古董商等身份为掩饰。不轻易出手,偶尔行动多针对某些大型陵墓,是四派中唯一不忌讳与官方合作的一家。清代因为外族迫害,流亡海外,多活动于东南亚及美洲一带,曾经在诸多大型古代陵墓发掘队中发现过他们的身影。国内余支多以考古学者的身份混迹于政府部门。
发丘将军行规
发丘将军行动多同时邀集多人,做好详细计划,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出应对措施。然后按部就班,依次进行。因此在掘丘过程中危险性最低。而麻烦多来自事后分赃保密等等程序,因此有所针对地产生了一系列规矩。但具体细节暂时不详
处罚规定
古代
《大明律》:凡发掘坟冢见棺椁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开棺椁见尸者,绞;发而未至棺椁者,杖一百、徒三年(招魂而葬亦是)。
若冢先穿陷或未殡埋,而盗尸柩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开棺椁见尸者,亦绞。其盗取器物砖石者,计赃,凡盗论,免剌。
若卑幼发尊长坟冢者,同凡人论;开棺椁见尸者,斩;若弃尸卖坟地者,罪亦如之。买地人如知情,各杖八十,追价入官,地归同宗亲属,不知者不坐。若尊长发卑幼坟冢,开棺椁见尸者,麻,杖一百、徒三年;小功以上,各递减一等。发子孙坟冢、开棺椁见尸者,杖八十。其有故而依礼迁葬者,不犯法。
若残毁他人死尸、弃尸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现代
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18年9月,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一起研究解决文物犯罪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些实际措施,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会商机制、加强重大文物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下一步,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长效机制也在持续探索。
具体案例
2014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每年立案的文物犯罪案件有2000起左右。
2018年上半年,山西公安机关打掉了盘踞在山西闻喜地区十多年、以侯氏兄弟为首的“盗墓涉黑”犯罪集团,追缴被盗文物2895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达24件。在打掉这个团伙之后,警方继续追查,截至8月8日,山西省警方已破获与该团伙相关的各类刑事案件3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6人。今年7月,青海都兰特大盗墓案涉案人员全部到案、文物没有流失、证据链全部闭合,实现了对文物犯罪有效打击。在此次案件中,涉案文物达到646件,一级文物16件,涉案人员26人。2018年来,山西盗墓大案、青海都兰特大盗墓案接连破获。此类案件涉案文物之多、文物等级之高、犯罪人数之多,受到各方关注。
参考资料
多部门联手重拳打击盗墓犯罪.新华网.2018-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