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改革
张居正改革是朱翊钧万历时期由内阁首辅张居正主持的改革运动,始于万历元年(1573年),终于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改革缔造了历史上的“万历中兴。
明中期以后,吏治颓废、政治腐败,土地兼并严重,国家赋税收入减少,财政入不敷出,社会矛盾尖锐,农民起义四起,北方还面临蒙古部落的威胁。在这一背景下,张居正成为内阁首辅后,开始了一系列的改革运动。在政治上,张居正整顿吏治,推行考成法,同时节制权贵、任用人才。在经济上,张居正推动了万历年间全国范围的土地清丈,清查出了大量隐藏田亩,同时推行一条鞭法,改革赋役制度,兴修水利、治理黄河,改革马政。在军事上,张居正推动了与蒙古鞑部的议和,开放边境贸易,同时任用谭纶、戚继光、李成梁等军事人才,加强北部边防。张居正的改革触犯了官僚士绅的利益,加上张居正执政后期的缺点和失误,使得包括朱翊钧在内的朝野内外出现了反对张居正的势力。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病逝,随后便出现了对张居正的攻击,明神宗也将张居正抄家,改革失败。
张居正改革扫除积弊、澄清吏治、抑制豪强、减轻农民负担、安定人民生活。由于清丈土地和一条鞭法的实行,政府收入也有所增加,国家财政状况有很大好转。但最终因明朝客观的政治环境,和自身的弊端导致改革失败。
改革背景
政治背景
明中期以后,官风不正、吏治颓废,政治腐败。明世宗在位时二十年不理朝政,朱载坖在位时期内阁大学士之争愈演愈烈,六年的时间先后换了三个首辅,大臣之间互相倾轧,朝臣争权夺利,吏治腐败。《明史》记载当时人将外地官吏进京朝觐皇帝的年份称为京官收租的年份,外地官吏到京城后都向京官贿赂财物,朝野上下都争相获利。明朝虽建立了严厉的监察制度,但明朝官僚体系内部腐败,官官相护,难以对不法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至万历年间,官风不正、吏治颓废、宗室骄恣等问题已相当严重。《明史》记载当时吏部的考核制度已经名存实亡,人人都不再洁身自好,地方巡抚、巡按的权力很大,但这些人却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朝野上下人人都贪污腐败,迎奉上级。政治腐败也带来了行政效率的低下,明中叶以后,皇帝诏令下到部院,很少认真执行,更无人核查。而明朝宗室对上谄媚于皇帝,对下欺凌官府、压榨百姓,加剧了社会矛盾。张居正经历了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对政治问题忧心如焚,有强烈的改革意愿。
经济背景
明朝宗室、官僚、地主通过乞请、投献等方式,兼并土地,逃避赋役。明朝初期,政府能够征税的土地有八百五十万顷,朱瞻基以后只剩下四百二十余万顷,这大大加剧了普通农民的赋役负担。明世宗时期,有的农民没有土地,却要交八十亩田的税,家中仅有一个男丁,却要负担一百七八十丁的徭役。明朝的税源在日益减少,而开支却不断增加,这导致了财政上的入不敷出。嘉靖七年(1528年),太仓年收入仅白银一百三十万两,支出却达二百四十万两之多。隆庆元年(1567年),户部尚书马森报告:太仓的存银有一百三十五万四千五百六十二两,一年的支出却要五百五十三万两有奇,府库的存银仅够三个月使用。隆庆二三年间的预算,每年国家收入二百五十余万两,支出则高达四百余万两。为了缓解财政压力,明王朝卖官鬻爵、加派赋税疯狂搜刮,加剧了社会矛盾、政治腐败,却仍然是仓空虚、财政枯竭。张居正改革前,明王朝在财政问题上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军事背景
明朝政治与经济上的衰败也带来了军事上的衰败,明世宗在位时期,蒙古国武装部队多次南犯,甚至攻到了北京城郊,大肆杀掠而去,京师三次戒严。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农民起义不断发生。朱载坖在位六年,发生了多次农民起义:隆庆元年广东起义大规模爆发,隆庆三年,陕西农民起义爆发;隆庆六年,广东肇庆等地农民起义爆发,起义军据险结寨,连地八百余里,人数达几万。到朱翊钧万历时期,明王朝已是国势衰颓,危机四伏,改革势在必行。
改革条件
制度条件
明朝的政治制度是中央高度集权的君主专制。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后,行政权归六部尚书,六部则直接对皇帝负责,决策权由皇帝一人掌握,但皇帝的精力有限,单凭一己之力无法决断天下政务;为了辅佐皇帝处理政务,朱棣时期创立了内阁制度,起先官仅五品、只备顾问的大学士,成为参与机务的内阁大臣。明朝阁臣与历代丞相的差别主要表现在,历代丞相都有法定的权力,而明代包括首辅在内的阁臣,其身份只是皇帝的顾问,法定的权力只有“主票拟”,即阅读、分类官僚们递交的奏折,提出参考意见以备皇帝批红。因此阁臣权力的大小,完全取决于皇帝对他们的信任程度,如明世宗二十余年不上朝,信任首辅严嵩,严嵩便能够掌控朝政。内阁首辅权力的弹性为后来张居正的改革提供了很大的制度空间,张居正与秉笔太监合谋控制了“票拟”决策权,以减少改革阻力,加快改革进程。
张居正个人条件
张居正于隆庆元年(1567)进入内阁,任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朱载坖死后,张居正与太监冯保联合,在政治斗争中击败了首辅高拱,张居正成为了首辅。张居正深知新即位的朱翊钧年幼,要着手改革,需要太后的支持和赞助。于是,张居正便通过冯保去结好太后,以取得信任,最终几乎独揽了朝政。张居正作为明神宗的老师,在以明君之德教育明神宗的过程中,融入了改革思想,而且以严师的形象,在明神宗心目中树立了极高的威信。明神宗对张居正的改革方案言听计从,并对张居正非常尊敬。张居正在得到权力后,裁撤冗员,奖励了一批廉能官员,将自己的亲信布置在内外机要之处,将自己的权势推广至监察部门和文教部门,亲身管理六部,这使他的改革计划成为政治体系中的集体行动,也推动了改革的实施。
改革内容
政治改革
整顿吏治
张居正认为,治国之道的核心问题是安抚民众,安抚民众的关键问题是整肃吏治。因而改革的首要内容便是整顿吏治。万历元年(1573年)六月,张居正上《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详细规定公文处理的过程并实行考成法,按月对官员的政绩进行考成,每年进行总结,吏部通过询事考言,以言核事,以事核效,评定官吏的勤惰,以此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和官员的执政能力。同时张居正在考察中充分发挥监察机构的作用,规定京官与外官分别以三年、六年考满,称职者提升,平常者复职,不称职者罢免。知府、知县六年一迁,遇有不宜于官,或官不宜地的,都要量情更替。各地大员如布政使、按察使三年一迁,中央科道部曹六年一迁。
任用人才
张居正提出“立贤无方,唯才是用”的用人原则,坚持“用人必考其终,授任必求其当气”,无论身份、资历、个人看法,只看有实干精神和为政能力。为推行新政张居正主张重用支持改革的人才,以弥补原有官僚队伍中人才不足的局面,比如张居正委任原来政敌高拱的门下张学颜清丈土地、推荐曾经弹劾自己的礼部尚书马自强入阁、重新起用被贬为民的庞尚鹏出任福建巡抚并参与经济改革、任用曾被罢免的水利专家潘季驯治水,并给予潘季驯经费和人事权以保证工程顺利完成。
节制权贵
张居正主政期间采取措施节制权贵。开国功臣沐英之后云南省黔国公沐朝弼在云南作恶多端,张居正将沐朝弼逮捕并将其终身囚禁;李太后的父亲武清伯李伟要求朝廷供给他自造坟的银两,张居正认为只能参照完颜雍给外公蒋轮二万两的旧例;万历初年宦官冯保的侄儿冯邦宁在酒肆闹事犯法,张居正不顾和冯保的关系而革除冯邦宁的职务,杖打四十大板,同时待罪一年,并嘱告冯保严格家教。张居正用严明的法纪打击豪强大族,昭示天下,使得万历初年内阁悉数掌握宫中、府中的事务,并使内臣宦官都听命于外廷。张居正还通过限制官员乘驿的特权来约束官员的行径。万历三年(1575年),朝廷颁布裁革驿递的通令,规定非军国大事,一概不准领取通行的印信,各衙门公文不得差人用驿,公文传送交由急驿铺专办,从而最大限度地减省驿差;大力削减驿站的供应,同时撤销或合并部分驿站;严加整顿,杜绝弄虚作假,在公差勘合中如实填报驿站官员的职位姓名,勘合用毕后及时上缴,地方官填写供应项目和数量、驿传的起点和目的地,并加盖印章,由使用人核对,签注“对同”,由主事部门进行查核,有违例者点名参奏。
经济改革
土地清查
张居正在政治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效的情况下,将改革的重点转移到经济领域。张居正认为地方豪强隐藏土地,不交赋税,贫民不堪重负而逃亡,朝廷赋税收入不断减少,是“国匮民穷”的根源。万历六年(1578年),张居正命令户部尚书张学颜主持重新丈量全国田亩,清丈各府州县所有的庄田、民田、职田、屯田、荡地、牧地等一切生产用地,并按照实际田亩分上、中、下三等纳税,对于欺骗隐瞒的官员从严惩办,农民既为逃避赋税而投献,就由受献者承担赋税,清丈查出隐占的土地一律补交税款。到万历八年(1580年),统计全国查实征粮土地达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比弘治时期增加了近三百万顷,致使朝廷的赋税大大增加。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又规定只要是功臣之家,除拨赐公田以外的田土尽数报官,与庶民一样纳粮。
一条鞭法
万历四年(1576年),张居正先在湖广地区试行示范一条鞭法,效果显著,于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开始改革徭役制度、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将赋役中的各项名目如杂泛、均徭、力差、银差等项合为一种,将力役归入田赋,一律按田亩核算统一征收。除漕粮外都可改折银两,以货币税代替实物税,允许被征调的差役出银雇人代役。同时简化征收的手续,减去由里甲征收的中间层次并改成官收官解。一条鞭法虽然同样由民众承担,但以银充役致使民众可以选择自由支配人身,同时削弱人身依附关系,推动货币流通的范围扩大,使商贩和工匠获得人身自由,有利于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兴修水利
张居正在调整经济政策的同时,还把兴修水利作为发展农业生产、厚农利商的重要工作。张居正委任治河专家潘季驯治理黄河,潘季驯提出“河之性宜合不宜分,宜急不宜缓”“水合则势猛,势猛则沙刷,沙刷则河深”等理论,张居正支持潘季驯摒弃传统的分流旧方案,采取束水攻沙的办法,加固两岸堤防堤防,把黄河约束在原来的河道中,同时加强黄河水的流速,利用奔腾的河水,将河道中淤积的泥沙冲刷入海,从而疏浚黄河。潘季驯治河三年,筑堤三百多里,塞决口一百三十多处,大大减轻了黄河流域的水患。
节省开支
为应对明朝财政入不敷出的情况,张居正采取了节省开支的办法,并从皇室入手。张居正多次劝导朱翊钧节俭,得到了年幼的神宗的认可,官廷费用大幅度削减。世宗末年,光禄寺每年支出达十七万两白银,张居正压缩到十三、四万两。万历四年,内承运库太监崔敏提出派造宦官赴江南织造,为宫廷购买纺织品。工科都给事中侯于赵、御史麻永吉上疏进谏。神宗虽然没有完全采纳侯、麻二人的意见,但下令将数额削减一半。同月,供用库太监郑直请求继续在广东省采办香料等物二十八万斤,工部官员和户科给事中光极力反对,神宗将数额减为两万斤。张居正执政期间,朝廷费用的降低减轻了国家财政和民众的负担,有利于财政危机的缓和。
改革马政
明代实行“官马民养”的政策,养马户负担沉重。隆庆议和之后,明朝和蒙古的关系缓和。万历初年,互市规模日益扩大,购马渠道畅通无阻。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将所有的民养官马改为折银征收,规定上等马每匹折银八两,下等马每匹五两,此外每年每匹加征草料银一两,从而完成了马政的改革。民养官马改为折银交纳之后,大大改善了养马户的处境。养马户不必再像过去那样被官马束缚,可以比较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时间,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同时马匹折银还减轻了百姓的负担,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
军事改革
隆庆议和
张居正的军事改革主要是在隆庆末年到万历初年实行的。朱载坖五年(1571年),张居正说服朱载坖下诏封蒙古鞑靼部首领俺答汗为俺答汗,促成明朝与鞑靼的封贡通市的和议,双方又约定岁贡的马匹数量和交换的物品,定时定点进行贸易,比如在宣府、大同市、山西三镇开办马市,隆庆和议后边境贸易扩大为官市、私市、民市,大市、月市、小市等共存的局面,以各种生产、生活用品为交易主体的民市,已远远超出官办马市的规模并逐渐取代官市。民市所经营的品种也从富家的奢侈品转向普通百姓的大宗商品,边境线内外的商民随时可以入市买卖,此举使得明朝边疆稳定以及边境百姓的生活得以安定。
整顿边防
张居正意识到明朝的军事积弊和边患严重,认为以文官统率武官的旧制致使指挥和实战脱节,因此张居正开始改革明朝以文制武的传统军事制度,首先他在大学士徐阶的支持下赋予谭纶独立的指挥权,又调用抗倭名将戚继光总理州、昌平、保定三镇的练兵事务,以特旨的名义任命戚继光为蓟州镇总理练兵事务兼镇守,节制三镇总兵并使其直接管辖蓟州军务;其次张居正为激励将领兵士的积极性而重奖有军功的将士,比如封战功卓著的宣府总兵马芳为荫子千户、升立有战功的陕西延绥总兵赵苛至大同市总兵、破格提拔李成梁为镇守辽东的主将;此外张居正在军事战略上实行以防御为主的战略转移,他采纳戚继光和谭纶的建议建筑敌台以固守,从山海关区西到到镇边(今昌平区)的两千里防线上修筑一千余座敌台,又整修长城并加高加厚城墙,沿线植树设险。同时张居正支持戚继光开展整军练兵活动,将蓟镇防区分设十二路,根据蓟州的地理环境与作战的特点,建置车营七座,并配以骑兵、步兵进行混合训练以积累作战经验,又派遣杭嘉参将胡守仁调用三千戚家军到蓟镇进行示范。张居正的军事改革改变边防废弛、边患日深状况。
改革结果
万历十年六月二十日(1582年7月9日),张居正病逝,享年五十八岁,赵顼为之辍朝并赠上柱国,谥号“文忠”。由于改革触犯了官僚士绅的利益,再加上张居正执政后期的缺点和失误,如刚愎自用,眦必报,喜欢阿谀逢迎,厌恶逆耳之言等,宫廷和官僚对张居正的看法也由景仰变成了视张居正为“权奸”,朱翊钧也因为张居正教育的严厉和刻薄也对张居正逐渐反感。张居正一死,他的声望便急剧下降。张居正去世同年,江西省道御史李植上疏弹劾冯保十二大罪状,朱翊钧查抄冯保家产并将冯保发配南京孝陵种菜,之后宦官张诚及江西道御史李植、云南省道御史羊可立、山东省道监察御史江东之等先后上书弹劾张居正勾结冯保,而陕西道御史杨四知上疏弹劾张居正结党营私。万历十一年(1583年)正月,南京刑科给事中阮子孝又上疏弹劾张居正,云南道御史羊可立弹劾张居正构陷辽王朱宪㸅,同时辽妃上书为辽王辩冤,于是朱翊钧于次年下令查抄籍没张居正府邸,张居正长子张敬修屈打成招后自缢身亡,二子张嗣修投井自杀未遂后发配边疆,三子张懋修后戍烟瘴地而死。终万历一朝,没人敢再提及张居正,张居正改革也随之失败。
影响与评价
张居正的政治改革整顿吏治,裁撤冗员,通过考成法考核官吏,任用人才,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政效率。同时张居正节制权贵,打击豪强,惩戒了受贿的贪官,增加了国家的财源,填补国家的亏空。
学者万明在《传统国家近代转型的开端:张居正改革新论》一文中认为:张居正的财政改革推动了中国传统国家向近代国家的转型。明确了白银货币在国家财政中的重要而不可替代的地位,并显示出以白银货币为财政收支主体,从实物税向货币税全面转变的财政发展总趋势。一条鞭法最终奠定了明代中国银本位的事实,明代中国开启了现代的货币财政,也开启了现代货币财政管理体制。晚明财政体系的转型,标志着中国古代赋役国家向近代赋税国家的转型。
学者何宗美在《张居正改革对晚明党争及文人结社的影响》一文中认为:张居正改革失败后 , 其负面作用促就了晚明政派党争和文人结社的进程。即, 一方面,由于受相权膨胀、专制肆行及言路阻塞的束制,阁、部之争演变成了党派与宦官势力的角斗,言论自由的回拨,又催促了党争的激化;另一方面,严酷的政治环境,使许多落魄文人无可奈何,只好远离政治旋涡,退而结社,觞咏酬唱,致使晚明文风亦为之大变。
相关研究
在学术专著方面,萧少秋的《张居正改革》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第一部系统介绍张居正改革的专著,认为张居正改革是正德以来试图克服统治危机思想的延续和发展。张海瀛的《张居正改革与山西万历清丈研究》以山西为个案,探究万历清丈在地方的实施情况。韦庆远的《张居正和明代中后期政局》认为张居正改革是隆庆时期改革措施的延续。樊树志在《晚明史》中重点介绍张居正的财政经济改革,认为张居正的经济改革逐渐扭转了国家财政窘迫的局面,使万历初期经济富裕、国力强盛。刘志琴的《张居正评传》以张居正的政治经历为主线,重点介绍改革的过程、内容及其成败。
在论文方面,刘益安在《略论张居正的改革》一文中指出张居正面对明朝自嘉靖、隆庆以来的衰败局面,及时改弦更张,制定简单易行且注重实际的措施,从而使明朝出现小康之局。吴量恺指出张居正在进化、发展的历史观和“审机度势,更化宜民”的政治观指导下进行改革,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刘言立认为张居正改革使国家财政有明显的改善。
学界也将张居正改革与中国历史上历次重大改革进行比较研究,俞达珠在《试论中国历史上的三次变法》中分析了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张居正改革不同结果的原因,认为张居正变法的失败在于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对传统伦常的蔑视等。吴建华在《张居正的学术思想与实践初探》一文中把张居正改革和王安石变法的成败与最高统治者的态度、主政者的能力、改革的策略和步骤等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