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
2021年5月,甘肃省财政厅预算处和甘肃省财政厅地方金融处获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省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省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省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省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省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省直管县改革。
(四)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查处违法发行和销售彩票行为,监督和控制彩票发行额度,审批彩票发行和销售方案,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制定和实施全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甘肃省分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省政府采购制度,负责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业务;按规定管理省属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财务活动。
(八)负责办理省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外国政府、国际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欧洲投资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以及相关的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信用评估和资金管理及转贷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制定全省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落实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根据省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省属国有金融资本股东职责,拟订省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关制度。对省属国有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等规定,保障出资人权益;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五)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
(十六)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省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省级预决算公开。
(十七)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
(十八)承办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厅机关日常运转、重要会议组织,起草和修改重要综合性材料和文件;审核厅机关制发的各类文稿;督查督办重点任务落实;承担文电文印、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财务等工作;牵头做好议案提案办理、财政信息宣传、信访事项处理、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协调配合做好接待工作。
政策法规处(政策研究室)
研究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安排和全省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省级落实财税体制改革和重要财税政策以及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承担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起草厅党组安排的重要综合性材料;汇总编制全省财政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组织协调起草财政法律、法规草案;会同相关处室审核其他法律、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条款;负责财政普法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财政行政处罚的申诉和检举;牵头组织财政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放管服”、政务服务工作,协调相关处室落实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中涉及财政的相关工作。
综合处
承担住建、人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编制财政五年规划,配合编制财政中期滚动规划;研究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建议,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负责预算安排的省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管理;负责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指导全省住房公积金、其他住房资金财政财务监管工作,审核省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核算和分配使用;负责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拟订彩票行业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对彩票市场、省级彩票发行管理机构业务的监管,并审核拨付相关费用;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指导市县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
税政处
参与国家税制改革方案,重大税政、关税政策调整的调查研究和制定,提出全省年度政策调整建议,分析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对我省财政经济的影响;贯彻执行中央和省上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我省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申报及监管,负责出口退税政策执行及全省进出境退税机构税收政策的落实;贯彻执行中央和省上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负责制定全省相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规范;负责研究提出全省税政、关税、非税相关领域事业改革发展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有关事项中涉及税收、非税的政策建议。
预算处
分析预测全省财政经济形势,研究提出财政收支政策、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和中期财政规划,做好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衔接工作,审核、批复省级部门预算;负责编制省级及全省税收收入年度预期目标;汇总提出年度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动支预备费建议;负责制定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制度、办法,组织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牵头公开省级政府预算及调整预算;研究完善省对市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制度和财政激励机制,分配下达相关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负责汇总全省财政预算,办理中央与省、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事项;牵头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省以下财政预算管理与改革等工作。
政府债务管理处
负责拟订和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省级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指导市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提出新增债务限额分配建议,开展债券资金使用监管。组织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督导考核工作。承担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健全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制度机制。履行相关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运行日常监管职责,组织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运行考核评价等工作。承担省政府相关投资基金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处
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体系,组织省级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指导市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国库处
负责全省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汇总、分析全省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省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承担政府会计管理及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省财政库款管理,测算调度财政资金;负责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及其他财政拨款业务;组织编审政府财务报告、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收支和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组织省级财政收支和决算信息公开;承担财政专户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负责省级财政国库业务通汇银行确定、考核、管理;组织全省非税收入集中收缴及资金清分入库;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和信息披露;承担省级国库现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指导市县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工作;负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负责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管理及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国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分网建设维护等工作。
行政处
承担行政、群团组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衔接争取中央对我省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制定对口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对口部门(单位)的财政保障事项;协调办理对口部门(单位)涉及财政方面的相关工作等。
政法处
承担政法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配合对口部门(单位)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指导、会同对口部门(单位)建立部门、行业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审核、监督和分析对口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审核提出对口部门(单位)预算调剂意见;审核、批复、汇总对口部门(单位)年度决算;指导对口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督促对口部门(单位)及时、足额征缴非税收入;清理盘活对口部门(单位)财政存量资金;协调办理对口或联系部门(单位)涉及财政方面的相关工作。
教育事业处
承担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具体工作;审核对口部门(单位)预决算,监督和分析对口部门(单位)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制定对口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对口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和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集中管理专项的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监督等工作;组织制定(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协调办理对口部门(单位)涉及财政方面的其他相关工作。
科技文化处
承担宣传、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衔接争取中央对我省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按规定归口管理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专项资金;负责对口领域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负责研究提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有关事项中涉及财政保障的意见建议;审核、批复、汇总对口部门(单位)年度决算;指导对口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口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经济建设处
承担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军民融合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中央和省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相关政策;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规章制度、融资支持政策和操作指引,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规范、项目库建设和绩效评估;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省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提出政府投资基金设立、运作、管理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决算有关工作;衔接争取中央对我省相关领域政策和资金支持;参与研究矿业权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方案,牵头拟订矿业权等收支管理政策;负责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财政支持工作;负责制定对口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配合对口部门(单位)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负责研究提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有关事项中涉及财政保障的意见建议。
农业农村处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农垦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推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有关任务,管理和分配相关资金。
乡村振兴处
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衔接争取中央对我省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相关资金,拟订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制定和推动落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
社会保障处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审核、管理对口部门(单位)预算及绩效目标,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衔接争取中央对我省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和决算工作;配合制定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和基金管理办法,管理财政社会保险补助资金;负责制定对口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协调办理对口或联系部门(单位)涉及财政方面的相关工作。
金融处
承担地方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衔接争取财政部对我省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负责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及相关财政贴息资金管理;负责财政履行省属国有金融资本股东职责的有关工作;依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指导监督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配合对口部门(单位)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对口部门(单位)提出编制预算的建议,协调办理对口或联系部门(单位)涉及财政方面的相关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编制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汇总、分析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等工作;负责审核、编制、批复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制定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制定全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和收缴管理办法,负责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负责组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工作;制定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全省国有企业(不含金融、文化企业)财务信息统计、汇总及分析上报;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对口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管理有关转移支付资金。
国际处
负责编制政府统借统还外债年度计划;负责全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以及相关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财政评审、申报、谈判签约、监督实施管理、还本付息、绩效评价等工作;衔接争取中央对我省有关外贷政策和资金支持;负责全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财务债务管理,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审核项目年度财务报告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省财政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口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监督等工作;协调做好对口或联系部门(单位)涉及财政方面的相关工作。
信息管理处
负责制定全省财政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省财政系统省到市、县广域网建设和管理;负责全省财政系统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省财政系统应用软件开发规划,按照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推进财政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和负责建设全省统一的财政业务大数据中心,推动财政数据分析利用;承担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会计处
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制度,起草地方性会计法规草案;审查会计机构负责人和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开展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会计高端人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及管理会计工作;组织全省会计人员表彰评选;会同省人社部门评审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依法查处会计违法行为;管理和指导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承担省会计与珠算等学会、协会日常工作。
监督评价局
拟订财政监督政策;监督检查财政法规、政策执行、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等;对重点绩效评价实施再评价;统筹厅内内部控制;督促落实审计决定、督查检查提出的整改事项。
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政审工作;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各地财政教育培训工作。
老干部处
负责厅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建和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厅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负责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党员队伍建设;领导全厅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下属单位
派驻机构
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厅管企业
现任领导
吕林邦:甘肃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魏建宝:甘肃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财政厅党组成员
江贵贤:甘肃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炯玉:甘肃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牛成喆:甘肃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俊峰:甘肃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范冬菊:甘肃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
刘凤会:甘肃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3年12月19日
获得荣誉
2021年1月,甘肃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入选“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021年5月,甘肃省财政厅预算处和甘肃省财政厅地方金融处获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甘肃省财政厅简介.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名单.兰州日报-今日头条.2023-12-19
办公室.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政策法规处(政策研究室).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综合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税政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预算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政府债务管理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预算绩效管理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国库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行政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政法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教育事业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科技文化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经济建设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农业农村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乡村振兴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社会保障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金融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国有资产管理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国际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信息管理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会计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监督评价局.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人事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老干部处.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机关党委.甘肃省财政厅.2023-12-19
政府信息公开.甘肃省财政厅.2022-08-08
表彰名单公示!.今日定西-今日头条.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