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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翰珍

陈翰珍(1897年-),字香贻,自贡市人,北京师范大学农科毕业。1925年加入中国青年党,1927年任该党北平市党部主席。曾任中国青年党台湾省党部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中央常务委员兼组织部长,中央主席团主席、中央执委会干事长,中央评审委员会评审长等职务。1989年初脱离中国青年党,与谢学贤、李公权另组青年中国党,并任第一任主席。

陈翰珍曾就读于富顺县立中学、成都留法勤工俭学会预备学校、成都高等蚕桑学校、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浙江省立蚕桑学校、金陵大学蚕桑特科、私立南通农科大学(1928年成为南通大学农科)和北京农业大学(后合并为国立京师大学之农科)。在学习期间,陈翰珍吕振羽邓小平成为同学和邻居。

概述

1931年起先后任重庆市党部主席,四川省党部委员、主席、“中央”委员,第21军政务考察员、内政科主任,四川善后督办公署行署政务处主任,四川省政府民政厅视察组长兼农业改进所主任秘书,省秘书处视察主任,内江甘蔗改良农场场长等。1946年当选制宪“国大代表”。1948年当选监察委员。到台后历任青年党台湾省党部委员、台湾地区执行委员、台湾地区常务委员兼组织部长,台湾地区主席团主席、台湾地区执委会干事长,台湾地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长等。

生平细述

早年求学

陈翰珍讳香贻,字翰珍,以字行。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生于自贡市大山乡。曾祖绪荣公,以盐井业起家,称富于乡。祖理先公,恪守家业,多善举。翰珍父为泽公,英年入泮,急公好义;母武烈皇后,为前清拔贡吴泮香女,秀外慧中,知书达理,擅女红,育有三子,翰珍为其仲由也。光绪二十六年,翰珍年仅四岁,父即弃养而孤,兼以体弱多病,至八岁,太夫人始授以「三字经」、 「诗经」及「四书」,督课严,后虽从外傅,仍如此。其时,翰珍家道因盐井业不振而中落,课余常从长兄寿贻务农,间亦助人耕作。辛亥鼎立,民国肇建,太夫人以时局维新,非读书无以纳新知,无新知则难以自立,乃极力张罗学费,使翰珍小学卒业后能顺利升入中学就读。

民国八年(1919),翰珍毕业于富顺县立中学,旋考入成都留法勤工俭学会预备学校,与邓小平是同学(是上下铺舍友)。原拟赴法深造,后有感于四川省天府之国,天时地利最宜桑蚕,为服务乡梓,乃转学成都高等蚕桑学校。民国九年,翰珍出省至南京高等师范学校肄业,选修农科,后以志趣不合,半年后,复转学浙江省立蚕桑学校。民国十年,翰珍又入金陵大学蚕桑特科,未几转学张謇(张)所办之南通大学农科,肄业两年,北上就读北京农业大学,后合并为国立京师大学之农科,至十七年七月始毕业。其间,校历七所,时经九年,或困于川旅之,或穷于膏火之费,而濒于辍学者屡,乃或告贷于乡亲,或受济于师友,而幸得以完成大学教育。翰珍尝谓其「工以佐读,学以苦积」,求学历程之艰辛,可见一斑。

初涉党务

翰珍于蓉就读时,即为学生爱国运动健将之一,其后负江南冀北,目睹列强之欺凌,军阀混战之无休,更坚定其救亡图存之志。每遇有爱国风潮,翰珍无不攘臂急呼,不落人后。民国十二年(1923)十二月二日,四川省同乡曾琦李璜、何鲁之等人于巴黎创立中国青年党,积极鼓吹「内除国贼、外抗强权」之国家主义运动。翰珍以其宗旨符合私衷,于十四年与同学林德懿等人遂毅然加入,并任青年党北京市党部委员,其后,又代表北京农业大学与他校大学生共组「国魂社」 ,发行「国魂周刊」及「救亡月刊」,宣传国家主义,为青年党在北京之主要据点。

民国十五年(1926),翰珍有鉴于文宣之重要,独力创办「北京书店」,并自任总经理,以该店提供同志互通声息及刊行文物之所。十六年秋,翰珍因表现优异,选为青年党北京市党部主席。十七年,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以国家主义派屡以言论严厉抨击中国国民党及政府,国民党乃全力镇压取缔国家主义派分子。十八年十二月底,翰珍所负责的青年党北京市党部终遭破获,翰珍被捕系狱,次第被捕者尚有余家菊等八十余人,书店亦被查封。十九年二月,翰珍获保得释,随即至太原市小憩;后返北京任教于北京市立一中及一女中,暗地仍积极推动党务。

考察四川

民国二十年六月,翰珍奉青年党主席曾琦之命,返川策进党务,曾琦并以专函向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一军军长刘湘致意,且告以翰珍返乡之目的;九月,刘湘在渝召集戍区各县教育行政主管与各中学校长举行教育会议,邀翰珍演讲「南通市之教建事业」,翰珍于会中析论翔实,见解精辟,并仔细检讨戍区教建之得失,侃侃陈词,立论中肯,深得刘湘及与会人士之赞赏。不久,刘湘即委翰珍为合川区武胜县铜梁区璧山区四县政务考察员之职,克期出发,既毕返渝,报撤重大失职之县长、科长及中学校长多人,俱如翰珍议。旋调翰珍为政务处内政科主任,专司县长之考核。嗣又改任四川善后公署行营政务处长,随军办理行政事宜,察及川西、川南各县之实际需要,力主加强团练、清剿土匪,以安定地方为先务,并提出若干实务上之兴革意见与方案,刘湘均一一核准推行。

二十四年二月,四川省政府成立于重庆,翰珍调任为四川省民政厅视察员;八月,省治迁回成都市,随往供职。不久,大足县长杨希震被诬去职,将付查办,翰珍奉命乔装查访,始明冤抑,力为平反,杨氏得改以古蔺县县长复任。又有彭县县长皮松云,儒雅端谨,惜治事无能,县内盗案迭起,为民众所不满,然皮有奥援在省政府,县民无可如何。翰珍因查该县中学校长控案,获悉上情,返蓉后,无所隐徇,面报秘书长,皮氏卒调职,民怨乃平。又邛崃大邑之三河坝,因争乡长而引发仇杀案,经时年余,虽专署及省府屡次派员,莫敢前往,翰珍奉派,乃亲履其地,澈查真相,方将元凶治罪,人心大快。二十六年夏,川省旱成灾,广达五十余县,翰珍随中枢勘查专员曹仲植及“中央”社记者等多人实地勘查灾情,事后并提出多项具体方案呈报“中央”参考。三十一年,翰珍奉派兼任四川省农业改良所主任秘书及指导室主任。三十二年,省府增设视察室,隶秘书处,各厅处之视察人员均随同改隶。翰珍改任省府视察,辞原兼二职,改兼内江县甘蔗改良场场长。三十四年,升视察室组长,仍兼场长,迄于三十六年辞职为止。此数年中,翰珍于各兼职投注之心力至大,贡献良多。

民国宪政

抗战胜利后,政府决心实施宪政,还政于民。民国三十五年,翰珍为青年党制宪国民大会代表之一,参与制宪工作。三十六年七月,翰珍任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华民国宪法施行。三十七年元月九日,四川省参议会选举川籍监察委员五名,翰珍以最高票当选;六月五日,行宪第一届监察院于南京成立。翰珍就职后,鉴于监察委员身分今昔之不同,因之认为今后监察权之行使,应特重政事之监察及实际问题之解决,而非仅以纠弹官吏之违法失职为已足。比及来台,仍持此观点肃官方、励忠良、求民隐、弊政。于风霜之任,凡所职事,莫不悉心以赴,但计国家之安危利害,民胞之忧乐疾苦,于论定被调查机关或人员之责任时,均兼顾法理而为之断,前后四十余年中,所提纠正、纠举、弹劾各案,及每年一度之巡察考察,莫不秉此原则处理。

又三十七年行宪之初,翰珍以青年党“中央”委员兼四川省党部主席之职,为发扬政党政治,巩固民治基础与加强乱工作,经商得四川省主席王陵基、省参议会议长向传义、国民党四川省党部主任委员曾扩情、民社党四川省党部主任委员张凌高等之同意,召开全省扩大行政会议六日,各区行政督察专员、各县市长、各县市议会议长及三党各县市负责人均参加。翰珍等五人轮值主持。自九月起,每月举行联合会报一次,研商省政问题,也由三党负责人逐月轮流召集并任会报主席。至有关重大省政之集会,亦均如扩大行政会议轮流主持之。如此坦诚合作,诚我国民治史上前所未有之创举,而于省政兴革与省民福祉,更是裨益良多。

迁居台湾

1950年,翰珍兼任青年党台湾省党部委员,嗣当选台湾地区委员兼组织部长。 1965年,青年党召开第十三届委内瑞拉全国代表大会,翰珍膺选为台湾地区主席之一,且一度兼任干事长。 1966年,翰珍有见中药在国人心中仍占重要地位,惜乏科学之管理研究,乃提「台湾地区内部事务主管部门亟应成立中药研究机构,专作学术上之研究指导,并在公保联合门诊中心设立中医门诊部,使信赖中医之公教人员能有就医之机会」一案,经院会通过后,去函台湾地区行政机构而施行之。

1976年9月,针对中国大陆可能即将实行中文罗马化之际,翰珍在台湾地区监察机构提案促请「发行有关中文演进递嬗之邮票,使国际人士及国人认识中国文字之博大精深、弥足珍贵」,其后“邮政总局”发行中国文字篆隶楷行各体书法邮票一套七组,即源此而来。 1981年6月,有关“宪政体制”之阐明者,翰珍提「台湾地区司法机构就其所掌事项有无向台湾地区立法机构提出法案之权,请解释案」,经院会议交“司法委员会”审议后,曾四度催请提出审查报告,1982年3月,该委员会提报院会,复经反覆讨论,乃议决通过,旋去函台湾地区司法机构。该院大法官会议于5月25日解释为「得向台湾地区立法机构提出法律案」,翰珍闻之提案成功,甚感欣慰,并认为此可以释宪法阙文之疑。

1988年,以青年党内讧迭起,争斗不休,翰珍虽斡旋其间,以弭争息纷,和衷共济为要务,然力竭声嘶,仍难允协如初。痛惜之余,念及中国青年党之创立宗旨,为纠合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安民,且当初党人多为「少年中国学会」之中坚,乃决意另立门户。 1991年12月30日,翰珍暨台湾地区监察机构第一届全体资深监委退职,综翰珍在台湾地区监察机构四十余年中,前后经其主提之纠弹案件有四十多件,参与连署而提出者倍之,纠弹案外之提案则近百数,后汇辑成「陈翰珍先生肃政纪要全集」一书,翰珍之尽忠职守,勤于任事,由此可知矣。

主要著作

翰珍初无意于著述问世,在南通市求学时,膏火不继,赖采访撰稿或主编专栏维生。及转学北京,困顿依然,积验所至,撰述益勤。先后成书者有「二十年来的南通」、「奇态的生物」、「生活素」、「生物趣谈」、「蚕桑问题十讲」及「西湖游记」等。来台后之著述,计有「往事拾零」、「蓉园随笔」、「荔园琐记」、「怡园记趣」及「台湾地区司法机构提案权资料汇编」等书多种行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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