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传染病
法定传染病,是指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传染病的发病水平和危害程度,并结合国际上通用的作法,按法律规定进行监测、防控和管理的传染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对法定传染病实施分类管理,可以更有计划地采取不同的措施,以更好地提高防控水平和成效。
定义
法定传染病,是指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传染病的发病水平和危害程度,并结合国际上通用的作法,按法律规定进行监测、防控和管理的传染病。
分类
分类依据
按照传染病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控制措施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对不同类别的传染病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具体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病、细菌性和阿米巴肠病、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
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棘球蚴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肠炎病。
分类调整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对乙类传染病中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炭疽病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香港地区概况
2008年7月1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布《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附表1指明的传染病46种传染病被列入法定传染病;之后,多次进行更新和调整,如:2013年增补了中东呼吸综合症、2016年增补了寨卡病毒感染、2020年增补了2019冠状病毒病。
台湾地区概况
台湾疾病管制署网站介绍,台湾地区将法定传染病分为第一至第五类进行管制和防控。
意义
国家规定法定传染病,以法律形式明确公民、社会组织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保障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进行,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提供法治保障。对法定传染病实施分类管理,可以更有计划地采取不同的措施,以更好地提高防控水平和成效。
参考资料
卫生计生委解读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中国政府网.2023-11-30
我国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中国政府网.2023-1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国人大网.2023-11-30
第599章 《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elegislation.gov.2023-12-01
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疾病管制署.2023-12-01
不要妄为,看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知识解读.澎湃新闻.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