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罗马帝国
神圣罗马帝国(德语:Heiliges Römisches Reich;英语:Holy Roman Empire),全称是“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也称“神圣罗马”,是指962年到1806年期间统治欧洲中部的封建帝国。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日耳曼人建立法兰克王国。查理大帝在800年接受罗马教皇加冕成为古罗马皇权的继承者,建立查理曼帝国。843年,查理曼帝国瓦解,东法兰克王国逐渐成为德意志国家的雏形。962年,萨克森公国王朝国王奥托一世被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为皇帝,建立神圣罗马帝国。1024年,亨利二世去世,康拉德二世被推选为皇帝,萨克森王朝被法兰克尼亚王朝取代。1073年,罗马教廷趁帝国内乱推选新教皇格雷戈利七世,试图争夺主教任命权,皇帝亨利四世被迫屈服。1122年,亨利五世放弃对教会的统治,皇权和教权斗争得以和解。亨利五世去世后,法兰克王国尼亚王朝结束,苏普林堡家族的洛泰尔二世继位。1138年洛泰尔二世去世,康拉德三世即位,霍亨斯陶芬王朝的统治开始。康拉德四世去世后,帝国陷入“大空位”时期。1273年,各大诸侯选定哈布斯堡家族的鲁道夫为皇帝。1356年,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为得到诸侯的支持,颁布了“黄金诏书”,为封建割据提供法律根据。1438年,哈布斯堡王朝再次取得帝位,此后几乎一直统治着帝国。
16世纪,天主教会和神权统治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马丁·路德领导的宗教改革运动和托马斯·闵采尔领导得农民战争,将反教会斗争推向高潮。随着新旧教诸侯的斗争加剧,神圣罗马帝国爆发“三十年战争”。战后,控制帝国政权的奥地利走向衰落,勃兰登堡侯爵开始兴盛,于1701年建立普鲁士王国,之后数次打败奥地利,动摇奥地利在德意志地区的领导地位。18世纪末,法国爆发大革命后,普鲁士与奥地利积极武装干涉,并屡次参加欧洲的反法同盟,与法国作战。期间奥地利遭到沉重打击,被迫大量割地赔款。1806年7月,拿破仑·波拿巴在德意志建立了莱茵联邦,将奥地利完全排挤出德意志地区。同年8月,皇帝弗朗茨二世被迫放弃“神圣罗马皇帝”的称号,神圣罗马帝国灭亡。
神圣罗马皇帝是帝国的最高代表,其权力主要依赖于世袭领地的大小。从1356年开始,皇帝由“七大选帝侯”推选,首相由选帝侯美因茨大主教兼任,地位仅次于皇帝。公元1663年,帝国开始有了常设性的议会。1527年,帝国的法院开始独立并在此后得到发展。帝国前期主要依靠骑士作战,16世纪前后建立了雇佣军,18世纪开始设置军校。帝国早期主要通过军事入侵扩张领地,后来通过政治联姻,获得拜占庭王室的认可,又在15到16世纪获得对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统治权。到了17世纪,帝国长期与英国、法国陷入战争博弈。帝国前期,农奴制和采邑制盛行,15到16世纪开始出现经济作物专业区和各种形式的手工工场,河海沿岸出现了众多的城市,银行资本开始经营工商业。帝国建立后,封地制开始取代采邑制,贵族、教士、骑士等大小领主构成了统治阶级,教会的神权统治和严酷盘剥激起了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平民的强烈不满,最终引发了“宗教改革运动”和“三十年战争”。文化上,18世纪德意志文学先后掀起了启蒙运动和狂飙突进运动,诞生了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和席勒等文学巨匠。
国名由来
公元962年,东法兰克王国国王奥托一世(936年-973年在位)在罗马被教皇加冕为“皇帝盖乌斯·屋大维”。为了强调帝国对罗马帝国的继承,奥托于966年开始使用“罗马和法兰克的皇帝奥古斯都”(imperator Romanorum augustus ac Francorum)的头衔。为了获得拜占庭(拜占庭帝国)对自己统治地位的承认,奥托于972年为儿子——后来的奥托二世(973年-983年在位)迎娶了一位东罗马公主。976年,奥托二世开始采用“罗马皇帝奥古斯都”(Romanorum imperato raugustus)的称号。1034年,康拉德二世(1024年-1039年在位)为了对抗东罗马帝国,将国号改为“罗马帝国”(Imperium Romanum)。1157年10月,腓特烈一世(1152年1190年在位)在贝桑松召开帝国会议时,教皇哈德里安四世写信提醒他,是教皇“把帝国的全部权力交给他”的。腓特烈大帝为了强调帝国权力直接来自上帝的神圣性,在公文中使用“神圣帝国”(sacrum imperium)和“罗马帝国”的称号。后来这两种国号结合起来,形成“神圣罗马帝国”(sacrum Romanum imperium)的称呼。目前发现最早的确定记录在1184年。
1512年,科隆议会颁布法令,改国名为“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德语:Heiliges Römisches Reich DeutscherNation),以强调帝国统治新的含义。20世纪前期,德国民族主义者和纳粹党将神圣罗马帝国称为“神圣罗马”,称德意志帝国为“第二帝国”,称纳粹德国为“第三帝国”。
产生背景
奴隶制度的瓦解
公元5世纪到10世纪,西罗马帝国已经灭亡。随着日耳曼氏族制度和罗马奴隶制度的瓦解,自由农民纷纷丧失土地沦为农奴,农村公社开始缓慢地向封建庄园转化。原处罗马帝国中心地带的法国和意大利,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在9-10世纪基本形成封建制度;处在原罗马领土之外的德意志地区经济发展和阶级分化较慢,直到10世纪到12世纪封建制度才开始形成。
罗马帝国的崩溃
公元5世纪,日耳曼人摧毁了西罗马帝国,建立了许多小王国,其中的法兰克王国到9世纪初几乎囊括了西欧所有的国家,版图与之前的西罗马帝国相去无几。公元486年,法兰克第一个国王克洛维一世(公元481年-511年在位)击溃罗马驻军于苏瓦松,合并了两河之间的土地,国势日益始强。在他之后,法兰克又陆续征服图林根、勃艮第、普洛温斯、加斯科尼,并迫使巴伐利亚人和萨克森人臣服。到6世纪中叶,法兰克已是西欧最强大的国家。
王权教权的勾兑
日耳曼人入侵罗马帝国后,基督教很快在日耳曼人中间传播起来。公元496年,克洛维接受罗马天主教的洗礼后,在高卢的天主教会支持下加强了统治地位。8世纪,法兰克王国国王矮子丕平把意大利中部土地赠与教皇,教皇开始取得了世俗统治权。此后,罗马教廷又编造了“君士坦丁一世恩赐”的文件,宣称罗马皇帝君士坦丁曾把统治西欧各国的权力授予教皇,从而使罗马教廷凌驾于欧洲各国之上,使教皇凌驾于欧洲所有君主之上。公元800年,法兰克国王查里大帝(768年-814年在位)接受罗马教皇的加冕,号称“罗马人的皇帝”,获得了古罗马皇权的继承资格。843年,查理曼帝国根据《凡尔登条约》一分为三:查理的孙子路易获得日耳曼人聚居地东法兰克王国,称为日耳曼路易;秃头查理获得西法兰克;洛泰尔一世获得从莱茵河下游到意大利的中法兰克王国和皇帝称号。
历史沿革
奥托一世加冕
公元911年,东法兰克王国卡罗林王朝的最后一位君主去世,世俗贵族康拉德(911年-918年在位)被推选为国王,建立了萨克森公国王朝(919年-1024年),德意志早期的封建国家由此诞生。东法兰克国王奥托一世(936年-973年在位)于951年开始向经济发展较快的意大利扩张,占领了伦巴第。961年,奥托在教皇约翰十二世的请求下,出兵罗马帮助镇压了贵族的反叛。教皇为了报答奥托,于962年2月2日在罗马圣彼得大教堂为奥托加冕,称他为“罗马皇帝奥古斯都”。此后,奥托通过奥格斯堡市之战彻底击溃威胁帝国安全的匈牙利;通过联姻政策控制了士瓦本、法兰肯尼亚、洛林、巴伐利亚州、萨克森公国五大公爵领地;通过构建帝国的教会体系,利用主教们的效忠来抗衡世俗贵族。通过上述举措,奥托一世建立起了强大的王权,德意志在此后的840多年便被称为“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习惯上又称神圣罗马),它集合了罗马帝国的传统、天主教会的特权、法兰克王国的王权。
公元1024年,亨利二世去世,康拉德二世被公爵和贵族推选为皇帝,法兰克尼亚王朝开始取代了萨克森王朝在帝国的统治。此时的神圣罗马帝国包括了四个王国:德意志王国(962年成为德意志帝国的一部分)、意大利王国(962年-1801年)、波希米亚王国(1002年为波希米亚公国,1198年升格为王国)、勃艮第王国(1032年-1378年)。
主教叙任之争
在德意志封建化过程中,罗马教皇拥有给皇帝加冕的特权,地方封建主往往借助教会的力量来削弱王权。从奥托一世开始,皇帝控制了罗马教廷,教会主教由皇帝任命。11世纪中叶,教会势力开始增强。1073年,教会趁帝国内乱推选了新教皇格雷戈利七世。1075年,新任教皇颁布敕令,宣称教皇的地位高于一切,罗马教廷有权罢免教会贵族和包括皇帝在内的世俗贵族,并警告亨利四世(1056年-1077年在位),如果不服从教皇命令,将被逐出教会甚至废黜王位。亨利四世展开了强烈反击,于1076年1月在沃尔姆斯召开帝国会议,宣布废黜教皇格雷戈利七世。然而亨利四世遭到士瓦本公爵、巴伐利亚州公爵等诸侯的强烈反对,被迫屈服。1077年1月,他轻装简从来到意大利北部的卡诺沙城堡,身披罪衣,赤脚在风雪中悔罪三天,终于得到了格雷戈利的赦免,恢复了他帝国皇帝的权位。1084年,亨利四世在巩固政权后以武力驱逐了格雷戈利七世,重新择立了新教皇。此后,皇权和教权的斗争一直持续到亨利五世(1111年-1125年在位)时才和解——1122年,双方签订《沃尔姆斯协定》,皇帝放弃对教会的统治。维护帝国统一的国家教会体系彻底崩溃,皇帝的神圣地位被剥夺,教会和诸侯开始主导帝国的政治体系,帝国的分裂进一步加剧。
南征意大利
公元1125年,亨利五世去世,法兰克尼亚王朝结束,苏普林堡家族的萨克森公国公爵洛泰尔二世继位。1138年,洛泰尔二世驾崩,诸侯贵族们为了阻止王权在苏普林堡家族传承,推选康拉德三世即位,由此开启了霍亨斯陶芬王朝的统治。神圣罗马帝国建立后,皇帝们一直希望能在意大利建立真正的统治,使帝国能由此真正拥有罗马,获得意大利丰富的财富。为了得到封建领主的支持,皇帝只好打击新兴的市民阶层讨好诸侯。这不但压制了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而且助长了封建割据势力。加上连年征战消耗了帝国的实力,更加剧了皇权的衰落和诸侯的强大。腓特烈一世(1152年-1190年在位)时期,持续30余年6次远征意大利。据说意大利人民的鲜血都染红了他的胡子,他也因此被称为“巴巴罗萨”(Barbarossa,意为“红胡子”)。1162年,他下令将米兰城夷为平地,北意城市联合组成“伦巴第大区同盟”,同盟军在教皇的支持下,于1176年大破帝国军队于林雅诺。意大利城市联盟和罗马教廷对帝国的反抗更加强烈。
大空位时期
腓特烈大帝(1212年-1246年在位)时期,政策重心进一步向意大利偏移,这一时期也成了帝国皇权由盛而衰的转折点。皇帝长期在外征战,帝国的皇权日渐空虚。1254年,康拉德四世(1250年-1254年在位)去世,霍亨斯陶芬王朝被推翻,帝国侵略意大利的战争受挫。自此直到1273年的20年间,帝国甚至陷入没有皇帝的“大空位”时期。1273年,神圣罗马帝国的诸侯们经过反复博弈,最终选定了哈布斯堡家族的鲁道夫作为皇帝,称鲁道夫一世(1273年-1291年在位)。此后的皇帝都没有实权,他们既不能讨伐诸侯也无力讨伐意大利,只想扩大自己的领地。1356年,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1347年-1378年在位)颁布“黄金诏书”,为封建割据提供了法律根据。帝国的领土不断地缩小,皇权不断削弱,又没有共同的法律、最高行政机构、固定的赋税、常备军。帝国也由皇帝拥有实权的封建帝国,演变成皇帝只有名义权威的南北战争。
分裂与扩张
14世纪到15世纪,由于城市对农产品的价格打压,加上黑死病丧失了大量人口,导致帝国产生了农业危机。在西部和西南部还形成了新的农奴制,西南部也成了农民起义的中心,起义者同盟一度包括60多个城市和地区。与此同时,各地诸侯在政治动荡中不断强化割据和独立。至14世纪中叶,帝国治下除7大选帝侯外,还有10多个大诸侯、200多个小诸侯、1000多个帝国骑士,这些领地就成了众多的大小邦国。1437年,卢森堡王朝绝嗣。次年,哈布斯堡王朝再次取得了神圣罗马帝国的帝位。此后,除了1742年到1745年间外,帝国的皇帝就一直由哈布斯堡家族担任,直到帝国灭亡。
1479年,马克西米利安一世(1493年-1519年在位)通过政治联姻,继承了勃艮第伯国的附属领地尼德兰。后来他的儿子腓力又娶了西班牙公主胡安娜。1516年,腓力与胡安娜的儿子查理继承了西班牙国王斐迪南二世的王位,不久查理又继承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皇位,称查理五世(1519年-1558年在位)。1581年,葡萄牙公主的丈夫,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1556年-1598在位)继承了葡萄牙王位,称菲利佩一世(1581年-1598年在位)。16世纪末,西班牙王室已经在美洲殖民地建立了一套有效的行政管理机构。17世纪初,神圣罗马帝国不断扩张,并在欧洲形成了两个政治中心:一个在维也纳,一个在马德里。神圣罗马帝国不但从政治上,而且从宗教上影响着欧洲。
宗教改革运动
16世纪,欧洲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日益发展,民族国家也逐步形成,以教皇为首的罗马天主教会和神权统治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欧洲资产阶级想要改造社会,就必须先改造教会。1517年10月31日,马丁·路德(1483年-1546年)为了斥责教会贩卖“赎罪券”,写了“九十五条论纲”,被译为德语后迅速传遍了德意志,人民群众纷纷谴责教会。1521年1月,路德为反对教皇开除他的教籍,写了《反对反基督者的敕令》和《致德意志民族的基督教贵族书》,号召没收教会地产,建立独立于罗马教廷的教会。席卷欧洲的反对天主教的“宗教改革运动”于是首先在德意志爆发了。哈布斯堡王朝的皇帝查理五世(1519年1558年在位)随后在沃姆斯召开帝国议会,要马丁·路德到会公开悔罪,路德则在一些大诸侯的支持下拒绝妥协,并藏身于萨克森公国公爵的瓦德堡躲避追捕,还将《圣经》译成德语传播,使社会各阶层都可以引用《圣经》作为反击教会的武器。
1555年,查理五世被迫与诸侯们签订《奥格斯堡市合约》,正式承认诸侯权选择天主教或路德教。实际上意味着加强皇权的努力又一次失败,诸侯分裂的状态进一步加强,哈布斯堡王朝最终放弃了建立欧洲基督教帝国的梦想。随着宗教改革的深入,德意志社会逐渐分裂为三大政治集团——反宗教改革的天主教集团,由皇帝、高级教士、部分诸侯和城市贵族组成;温和的改良派集团,由新兴资产阶级、中小贵族、部分大诸侯组成,主张建立脱离罗马教廷的民族教会,但反对革命;激进的革命派集团,主要由农民和城市平民组成,他们要求彻底推翻现存封建制度。路德在斗争日益尖锐的情况下,接受诸侯的保护并成了温和改良派的代言人。
帝国农民战争
马丁·路德投靠诸侯后,托马斯·闵采尔(1490-1525年)便开始领导下层人民继续斗争。他公开号召工农大众杀尽不敬雅威者,把天国在人间建立起来,并建立了秘密的革命组织“基督教同盟”。在闵采尔的宣传组织下,1524年6月1日,农民战争首先在士瓦本爆发,很快发展到3-4万人。起义农军接受了闵采尔的主张,提出斗争纲领《书简》,要求没收封建主的财产,建立闵采尔所说的天国——没有阶级差别、没有私有财产、没有国家政权的平等社会。闵采尔领导的农民战争把德意志宗教改革运动推向了高潮,有2/3的农民参加,席卷了帝国的大部分地区。很多贵族也进入了起义队伍,企图从内部破坏农民革命;一些接受资产阶级影响的贵族则企图把农民战争引向资产阶级革命的轨道。1525年5月,农民军战地办公室总理文德尔·希普勒主持制订了《海尔布琅纲领》,提出在帝国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废除国内关税,统一货币和度量衡,没收教会土地分给小贵族。文德尔·希普勒的主张正是呼应了资产阶级的诉求。由于“最有利害关系的集团即城市市民的不坚决”和新兴资产阶级的背叛,以及农民作为小生产者本身固有的地方狭隘性,农民战争最终被封建主各个击破。1525年5月16日,托马斯·闵采尔在弗兰肯豪森城外被俘后牺牲。25日,缪尔豪森城陷落,帝国“人民进行的最伟大的革命尝试以忍辱失败而告终了”。路德教诸侯们则于1531年组成士马卡登同盟,继续反抗以皇帝为首的天主教诸侯武装。直到1555年,双方才缔结《奥格斯堡和约》,规定诸侯有权决定臣民的信仰,路德教和天主教有平等地位。
欧洲三十年战争
宗教改革运动开始后,帝国的诸侯分成新教诸侯和旧教诸侯两大集团,为争夺教产连年征战。新航路开辟后,神圣罗马帝国由于远离西欧新兴经济中心,经济日渐衰退,政局长期动荡,各邦实力的衰弱和资本竞争力的缺乏,为外部势力的进入创造了可趁之机。英、法、荷等国支持新教势力,力图削弱哈布斯堡皇室。丹麦、瑞典等北欧的新教国家也企图插手帝国内争,夺取北海、波罗的海沿岸的帝国领土和港湾。17世纪初,帝国不仅内部斗争激烈,还成了欧洲国际矛盾的焦点。1618年,波希米亚(捷克)新教徒因为反对宗教迫害,爆发了“掷出窗外事件”,这是捷克反哈布斯堡王朝斗争的开始,也是“三十年战争”的导火索。
“三十年战争”从1618年打到1648年,历时30年,分为四个阶段:捷克-普法尔茨阶段(1618年-1624年)、丹麦阶段(1625年-1629年)、瑞典阶段(1630年-1635年)、法国-瑞典阶段(1635年-1648年)。最后,交战各方于1648年10月24日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结束了战争。和约规定:法国得到3个主教区(梅林、图尔、凡尔登)和整个阿尔萨斯(斯特拉斯堡除外)。瑞典取得西波美拉尼亚、东波美拉尼亚的部分、维斯马、不来梅、维尔登两个主教区,从而得到波罗的海和北海港口。正式承认荷兰、瑞士独立;帝国境内勃兰登堡侯爵、萨克森公国巴伐利亚州等邦诸侯领地恢复到战前状况,诸侯们获得完全独立,在辖区内享有全部的行政、司法权力,对外有缔约、结盟、宣战、和等特权。战争使帝国损失了1/3的人口,300多座城市和2000多个村庄被毁。封建主利用战争造成的破坏,大肆霸占土地,许多自由农变成了农奴,13世纪已被废止的农奴制得以复活。战争结束后,德意志发达的采矿、冶炼、金属加工工场遭到毁灭,城市和工商业普遍衰落,农业全面凋零,萨克森、勃兰登堡侯爵等地人口锐减过半;德意志进一步分裂成近300个小邦和1000来个骑士领地,皇帝、议会、法院的权力进一步虚化,帝国彻底成为众多邦国的集合体;德意志民族的统一开始成为国际问题。
普奥争霸德意志
“三十年战争”结束后,欧洲所形成的短暂的均势格局和稳定局面,很快就由于各国实力的消长被打破。在神圣罗马帝国的各诸侯国中,奥地利已走向衰落,勃兰登堡正开始兴盛。1655年到1660年波瑞战争后,选帝侯腓特烈·威廉建立了勃兰登堡-普鲁士专制政权。1701年1月18日,选帝侯腓特烈三世接受帝国皇帝加冕,建立了普鲁士王国。此后,普鲁士开始与奥地利展开了德意志地区霸权的争夺。
1720年,普鲁士王国国王腓特烈·威廉二世夺得西波美拉尼亚和柏林。1740年到1748年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后,奥地利遭到削弱,普鲁士实力则得到增强。1756年到1763年的七年战争中,奥地利再次被普鲁士打败,几乎丧失了对德意志的控制。1772年俄、普、奥第一次瓜分波兰后,东、西普鲁士完成了统一。
反封建斗争
进入18世纪后,资本主义关系在帝国初步成长了起来,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出现了集中的手工工场,1785年德意志出现了第一台蒸汽机。然而,封建农奴制和分裂割据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萨克森农民于1790年春发动起义,起义迅速在帝国蔓延。城市的工人斗争也接连不断:西里西亚织、斯图加特、德累斯顿、汉堡市等地都爆发了罢工甚至起义。资产阶级民主派和贵族自由派也投入斗争。1793年3月17日,莱茵德意志国民大会开幕,福斯特当选为副议长。大会委派福斯特率领代表团访法,向巴黎国民公会宣告:莱茵河和摩泽尔之间的地区为自由独立的共和国一一美因茨共和国,与帝国政府和皇帝断绝关系,并加人法兰西共和国;共和国废除贵族和教会的封建特权。这是帝国出现的第一个共和国,教会贵族和世俗贵族被驱逐,经济、政治、文化生活都按资产阶级的民主法则进行了改造。由于德意志民族的资产阶级当时还不够强大,加上政治上和信仰上的分裂,反封建斗争最终未能形成大范围的响应。美因茨共和国经过3个多月的保卫战后也终告失败。1794年1月10日福斯特英勇就义。
干涉法国大革命
法国爆发大革命后,帝国的普鲁士王国和奥地利为了防止革命蔓延,决定联合出兵干涉。1792年2月,两国签订《匹里尼茨宣言》。3月,帝国新皇帝弗朗茨二世(1792年到1806年在位)即位,拒绝了法国吉伦特派内阁反对普奥干涉的要求。4月20日,法国向奥地利宣战。1792年8月,普奥联军遭到巴黎人民新组建的国民自卫军的反击;同年9月,普奥联军在凡尔登西部的瓦尔密被法军击退。1793年2月,奥地利参加了英国纠集的,向法国发动猛烈进攻。
1796年10月,拿破仑·波拿巴兵临维也纳后,奥地利被迫签订《坎波·佛米奥和约》,割让陆上和海上领土。1799年3月,奥地利又加入了第二次反法联盟,与各国一起从意大利、瑞士、荷兰三个方向发起进攻法国。1800年5月,奥地利再次被拿破仑·波拿巴打败。1801年2月,奥地利被迫与法国签订《吕内维尔和约》,将意大利北部让给了法国。1804年11月称帝后,奥地利也于1805年8月加入第三次反法联盟,随后于10月在乌尔姆战役中大败,奥军主力遭到法军的沉重打击,首都沦陷。1805年12月,奥地利被迫与法国签订《普莱斯堡和约》,承认拿破仑·波拿巴为意大利国王;赔款4000万弗罗林。
帝国灭亡
第三次反法联盟战争后,拿破仑为了巩固自己对欧洲大陆的统治,于1806年7月在神圣罗马帝国境内建立了莱茵联邦,奥地利被完全排挤出了德意志地区。同年8月,帝国的末代皇帝弗朗茨二世被迫宣布放弃“神圣罗马皇帝”的称号,专任奥地利皇帝,称弗兰茨一世(1806年-1835年在位),神圣罗马帝国正式消亡。
国家标志
国歌
神圣罗马帝国国歌的歌词是奥地利诗人豪什卡1796年写的诗《天佑吾皇弗朗茨》(Gott Erhalte Franz den Kaiser);弗朗茨·海顿当年年底为这首诗谱曲后,1797年2月献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弗朗茨二世,被定为帝国的国歌。
国旗
神圣罗马帝国并没有专用国旗,而是用皇旗代替。皇旗为金色背景,图案为黑色红爪红嘴的双头鹰。鹰在罗马帝国时代象征着主神朱庇特,大约从公元前104年开始作为罗马军团的标志,后来又成为罗马皇帝的标志。在罗马帝国早期的标志中鹰是单头的,后来在地处欧亚大陆结合部的东罗马帝国逐步演变为雄视东西方的双头鹰。神圣罗马帝国为了彰显对罗马帝国皇权的继承,也以双头鹰作为皇旗的图案。
国徽
神圣罗马帝国有皇帝采用双头鹰纹章,国王采用单头鹰纹章的传统。1189年,腓特烈一世在硬币上采用双头鹰图案,此后双头鹰纹章开始逐步为皇帝所采用。15世纪初,皇帝西吉斯蒙德在位时正式确定了以双头鹰为帝国纹章的图案。双头鹰标志着皇帝必须用他的剑捍卫教士与俗人;黑色是忏悔与哀悼的颜色,意味着皇帝要分担基督的殉难之苦;鹰张开的翅膀象征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双臂,盾牌的金色是神灵之光。
疆域
版图变化
神圣罗马帝国版图以德意志地区为核心,一度覆盖今天的德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瑞士、卢森堡、列支敦士登,丹麦、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大部、法国东部、波兰西部、意大利北部。神圣罗马帝国初期,一直向南扩张,占领了意大利北部地区。14世纪前期,统治帝国的哈布斯堡皇室先后被瑞士和巴伐利亚王国打败,丧失了莱茵河以南的土地。15世纪,石勒苏益格和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两个诸侯领地被丹麦吞并,捷克和瑞士也宣布独立。1466年,普鲁士王国成为波兰的附庸。
16世纪初,统治帝国的哈布斯堡家族通过联姻和兼并,不断扩张帝国的版图,当时帝国疆域囊括了奥地利及其附属领地捷克和匈牙利一部分、7大选帝侯的领地、德意志的封建小邦、勃艮第伯国的附属领地尼德兰。17世纪初,帝国继续通过联姻和继承取得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统治权;帝国也在欧洲占据了两大政治中心:一个是维也纳,一个是马德里;神圣罗马帝国不但从政治上,而且从宗教上影响着欧洲。1699年奥土战争后,哈布斯堡皇室夺取了整个匈牙利。1715年,奥地利通过《乌得勒支和约》获得南尼德兰和意大利的米兰、曼托瓦、托斯堪纳、那不勒斯王国的大陆部分、撒丁岛。18世纪中后期,帝国的普鲁士王国和奥地利通过数次瓜分波兰,攫取了波兰西部大片领土和大量人口,最终导致波兰一度灭亡。拿破仑战争爆发后,神圣罗马帝国陆续割让了比利时、卢森堡、莱茵河左岸、威尼斯、伊斯特里亚、达尔马提亚给法国。到了1806年帝国灭亡前夕,疆域大致只包括以奥地利为中心的60万平方公里哈布斯堡王朝领地。
政治中心
神圣罗马帝国从成立到灭亡,先后经历了十余个欧洲王室的统治。所以帝国也一直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首都,只有一个名义上的法定首都罗马,实际上在不同王室统治时期则形成了不同的政治中心:
人口
神圣罗马帝国建立初期,人口大约在470万;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在公元1200年,帝国人口达到1020万。到了公元1600年,帝国人口翻倍,达到2300万人。但是随之而来的三十年战争使人口锐减,帝国人口下降到公元1700年的1500万。神圣罗马帝国解体前夕,人口约2460万。
政治
议会
帝国议会最初是有表决权的成员或代表参加的会议,从公元1663年起,帝国议会变成“永久议会”,由各地方政权的代表参加,由美因茨帝国大首相主持,由选帝侯议团、诸侯议团、帝国城市议团组成。其主要职能有:保障帝国的和平、维持内部的团结、共同抵御外敌、铸币、金融、司法改革、社会治安、社会福利、教育事业等。议会的议长由皇帝任命。
皇帝
皇帝是帝国的最高代表、最高宗主、最高法官,其权力主要依赖于世袭领地的大小。在行使涉及整个帝国的权力时,比如内政、外交、宣战、媾和等,都需要得到帝国议会等势力的赞同和支持。公元1356年,帝国皇帝查理四世颁布《黄金诏书》,以法律形式确认了皇帝的产生方式——由七大选帝侯选举产生。三十年战争后,皇帝的权力被严重削弱,帝国议会也不起实际作用。
首相
帝国首相由选帝侯美因茨大主教兼任。首相自1663年开始领导帝国议会的帝国议事会(相当于参议长)和选侯议团;有权在皇位空缺时摄政;有权主持皇帝的选举和加冕;有权掌管皇帝印章和帝国档案;有权任命首相府的组成人员、起草首相府的规章制度。另外,首相还拥有对帝国皇家法院和帝国最高法院的监督权、对帝国邮政业的保护权。
法院
马克西米利安一世(1493年-1519年在位)时期,设立了第一个中央机构——枢密院,它既是中央财政部又是最高法庭。1494年,税务稽核署管理财政从枢密院中独立。1527年,斐迪南一世(1558年-1564年在位)建立了最高法庭。此后,帝国的司法体系即包含两个最高帝国法院——即帝国最高法院和帝国皇家法院,皇家法院的所有法官和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均由皇帝任命。帝国皇家法院在国家的许多司法纠纷中保持独立的立场。大量的民事、商事、治安案件则由行省御前法院负责审理。
诸侯
腓特烈一世时期,重新划分了诸侯的领地,和诸侯在各自领地内的统治权。腓特烈二世时期更专注于意大利,于是给予了诸侯们更多的特权:分别于1220和1231年颁布了《神圣诸侯契约》《世俗诸候法案》,使教会和世俗诸侯们先后获得了关税、铸币、防务等权利,并首次明确了诸侯们“领主”(Domini Terræ)的地位。这成了帝国中央集权瓦解的转折点,帝国逐渐形成了诸侯服从皇帝总体威权但又不受其直接控制的多层次政治结构,皇帝在政策问题上被迫同大领主们进行商讨。德国宗教改革后,诸侯分成新教诸侯和旧教诸侯两大集团,为争夺教产连年征战。1608年,德意志新教诸侯结成新教联盟,得到英法等国的支持;1609年,天主教诸侯以及小封建主结成天主教同盟,得到帝国皇帝、罗马教廷等支持。“三十年战争”后,诸侯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各自为政,进而组成不同的地方诸侯联盟。
选帝侯
1356年,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1347年-1378年在位)颁布“金玺诏书”,把萨克森公国公爵、勃兰登堡侯爵、捷克国王、巴拉丁伯爵,以及美因茨、科伦、特里尔三个大主教列为“七大选帝侯”,宣布以后由他们推选皇帝;诏书承认诸侯在其领地内享有独立行政、征税、铸币,甚至发动战争等权利;诏书规定附庸不得反对领主,城市不得结盟反对诸侯。
等级制度
根据1220年编制的帝国法律文件《萨克森之镜》,神圣罗马帝国的统治阶级内部依次划分为国王、教会大贵族、各级世俗贵族、骑士等,共有七个细分等级。
军事
军事制度
神圣罗马帝国前期,不仅政治上四分五裂,军事上也没有统一的帝国军队,普鲁士王国国王腓特烈·在位期间大力扩充军队,1733年颁布了《征兵区条例》,创办了专门的培养军事人才的士官学校,并将整个国家生活纳入轨道。奥地利的玛丽亚·特蕾西亚则在1748年进行军事改革,向各领地征收“军税”购买武器装备和训练军队,组建了一支稳定的常备军;还在维也纳成立了玛丽亚·特蕾西亚军事学校,作为培养军事将领的摇篮。到1780年,奥地利常备军已达27.8万人。约瑟夫二世主持军队的工作后,实行以才能和军功选拔军官的政策,无能的贵族子弟被清除,大大增强了军队的战斗力。
军队构成
帝国前期国家对外战争主要依靠骑士军队。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为了维持神圣罗马帝国的军队,在沃尔姆斯召开了帝国议会,规定了诸侯必须按规定的数量向帝国军队提供兵员和军费。16世纪前后,统治帝国的哈布斯堡王朝开始建立起了新型的军队——雇佣军。普鲁士王国国王腓特烈·在位期间,招募的士兵大都是容克地主子弟,军官只能是容克地主出身的人担任。军队规模超过8.5万人,相当其全部国民的4%。腓特烈大帝推行军国主义和领土扩张,军队已扩充到20万人,并充当外国雇佣军。
征伐活动
17世纪开始,帝国因为争夺欧洲霸权和宗教领导权,与英、法为首的欧洲各国进行了长期的博弈甚至爆发战争。
外交
与东罗马
在鲁道夫·奥托一世时期,神圣罗马帝国开始向南扩张,遭到了东罗马帝国的反制。双方不仅在意大利展开了激烈的角逐,东罗马帝国还利用自己的东正教正统地位,不断扩张势力范围成功抵制了帝国的扩张。奥托一世为了获得东罗马帝国皇室“对他帝位的承认”,于972年为儿子奥托二世(973年-983年在位)迎娶了一位东罗马公主。976年,奥托二世开始采用“罗马皇帝盖乌斯·屋大维”(Romanorum imperato raugustus)的称号。1034年,康拉德二世(1024年-1039年在位)为了对抗东罗马帝国,将国号改为“罗马帝国”(Imperium Romanum)。欧洲于是又出现了两个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和神圣罗马帝国。
与意大利
神圣罗马帝国前期,国王都认为自己是古罗马帝国及其皇统的继承人,所以必须占领意大利,使之成为帝国的一部分。尤其是在腓特烈一世(1152年-1190年在位)期间,6次远征意大利,前后持续约30年。公元1186年第6次远征后,腓特烈一世让他的长子亨利六世(1190年-1197年在位)与西西里王国王位继承人康斯坦丝公主联姻,并由教皇乌尔班三世为新婚夫妇加冕为意大利国王和王后,为他的后继者控制意大利铺路。
与西班牙
哈布斯堡王朝统治帝国后,更多地通过与欧洲各国的政治联姻来扩张领土,最典型的就是马克西米利安一世(1493年-1519年在位)在1479年通过政治联姻,继承了勃艮第伯国的附属领地尼德兰。后来他的儿子腓力又娶了西班牙公主胡安娜。1516年,腓力与胡安娜的儿子查理继承了西班牙王位,数年后又继承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皇位,称查理五世(1519年-1556年在位)。1581年,葡萄牙公主的丈夫,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1556年-1598年在位)继承了葡萄牙王位,开始了对葡萄牙的统治。
与英国
16世纪到17世纪之交,英国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开始在海外殖民扩张和积极干预欧洲事务。“宗教改革运动”后,英国王室为加强专制统治,自上而下地进行了宗教改革,建立了由英国王室主导的脱离罗马教廷的英国国教会。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为了建立欧洲霸权,支持天主教徒,反对新教徒,激化了新旧教之间的矛盾。为了反对帝国的扩张和封建统治,英国联合北欧沿海国家和帝国的新教诸侯,对抗帝国的皇帝和旧教诸侯。最终,两国及其领导的阵营之间在1618年爆发了“三十年战争”。战后,神圣罗马帝国开始衰落。1688年,荷兰执政威廉及其妻子玛丽当上英国君主后,随即参加了欧洲国家组成的奥格斯堡同盟,与帝国一起对法作战。1740年到1748年“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中,英国也公开参战支持帝国的哈布斯堡王室。战后,英国和普鲁士王国开始联合,在欧洲大陆对抗法国和神圣罗马帝国。
与法国
17世纪初的法国,在欧陆长期处被神圣罗马帝国三面包围,突围成为其首要目标。法国于是同欧洲新教国家和帝国的新教诸侯结盟,同帝国的皇帝和旧教诸侯进行了“三十年战争”(1618年-1648年)。战后签订的《威斯特发利亚和约》,大大削弱了帝国的皇权和实力,法国则获取了大片领土。1685年,法王路易十四为了争夺在欧陆的天主教领导地位,取消了准予信教自由的“南特敕令”。帝国皇帝随后与英国等新教国家一起,组成了反法的“奥格斯堡同盟”,于1688年发动了对法的“九年战争”(1688-1697年)。战争结束后,帝国和英、法在欧洲陷入对峙。
1740年,皇帝查理六世逝世后,法国以王位继承问题为借口,纠集普鲁士王国等国入侵统治帝国的奥地利,英国则公开参战支持奥地利。1748年各方签订《亚琛和约》结束战争,帝国和法国同时遭到削弱,双方为了应对共同的敌人普鲁士逐渐走向联合。1756和1757年,双方签订两次“凡尔赛条约”,共同参加了对抗英普的“七年战争”(1756年-1763年)。法国大革命后,帝国内部以普鲁士王国和奥地利为主的邦国,充当了国际封建势力镇压法国革命的急先锋,多次参加反法大同盟并对法作战,屡次被拿破仑·波拿巴打败,帝国皇帝最后也被迫放弃帝位。
与教廷
11世纪中后期,帝国皇帝与罗马教廷为了争夺主教任命权矛盾空前激化,直至1122年,双方签订《沃尔姆斯协定》,皇帝放弃对教会的统治后,斗争才得以平息。16世纪初,宗教改革运动开始后,帝国内部由于宗教派别的不同而分裂:北部、东部,以及斯特拉斯堡、法兰克福、纽伦堡等主要城市为新教区;南部、西部地区大部分仍然是天主教地区。1555年,保禄四世当选新教皇后,查理五世与诸侯们签订了《奥格斯堡市宗教合约》,结束了天主教在德意志的一统局面,承认诸侯们有权选择天主教或路德教。这意味着查理五世最终放弃了建立欧洲的基督教帝国。虽然皇帝和部分诸侯仍然支持教廷反对新教。
经济
农业
奥托一世(962年-973年在位)统治期间是封建制度充分发展的时期,农民更加依附于封建领主庄园。土地被分为“自由人田”“半自由人田”“农奴田”等不同的等级,每种田地持用者的处境和负担都不同。自由农的份地可终身使用和继承,他们与领主的依附关系较为松散,只需缴纳固定的实物地租;为数众多的半自由农依附性较强,不能随便离开份地,他们除了缴纳实物地租外,每周还要从事1天到3天的劳役,领主不能把他们逐出庄园,只有把他们连同土地一起转让;农奴只有很少土地或者根本就没有土地,完全处于依附状态。11世纪起,封建采邑制的发展和封建等级制度的确立,暂时稳定了现存的社会秩序。劳役地租逐渐为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所代替,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水力、风力、畜力取代人力,荒地变成永久性的耕地,三圃制取代休耕轮作制,农产品的商品化和专业化开始加强,葡萄、大麻、亚麻等经济作物也开始种植。15世纪到16世纪,封建农业仍然占统治地位,同时资本主义农业开始孕育,不少地区为了满足市场需要,出现了棉花、葡萄、亚麻、大青等经济作物专业区。
工业
15世纪末至16世纪初,资本主义经济在德意志迅速成长。采矿、冶金、造纸、印刷等行业出现了各种形式的手工工场,其中以采矿、冶金工业最为发达,全国拥有10万熟炼矿工。贵金属的开采,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如15、16世纪之际,白银产量相当于欧洲其他国家总产量的3.5倍,这促进了农、工、商业的发展。恩格斯认为,贵金属的开采使德意志“1470-1530年在经济方面处于欧洲的首位,从而使它成为以宗教形式(所谓宗教改革)出现的第一次资产阶级革命的中心”。此后的“商业革命”和“价格革命”,促进了工业的空前发展和资本主义实力的增强。
商业
11世纪初,随着农业商品化和专业化的加强,商品货币关系已见端倪。在莱茵河和易北河-萨勒河之间已有商业点200-300处,交易的商品除贵族需要的奢侈品外,也有日常用品和生活资料。城市随后开始兴盛。然而,帝国在政治仍处于分裂割据状态,这造成了经济发展的分散性。12世纪到13世纪,帝国虽然兴起了许多城市,但国内关卡林立,城市之间商业往来不多,国内统一市场始终没有形成。没有象巴黎和伦敦那样的全国经济中心。城市为了保卫在国外的经济利益和防止国内封建主的掠夺,组成了汉萨同盟、莱茵同盟、士瓦本同盟等地方性的联盟。当英法等国的商品经济把全国连成一个整体的时候,帝国各地区却形成了地方性的利益集团。15世纪到16世纪之际,帝国的商业已相当发达,虽然汉萨同盟日见衰落,但联系东方贸易的地中海到北欧的商道仍然经过德意志地区,商道附近的多瑙河和莱茵河沿岸、波罗的海沿岸城市密布,拥有3000个左右的大小城市,仅小城岛尔姆每年就能从商业中得到50万古尔登的收入。大银行家,如佛格尔家族,拥有巨额资本,经营各种工商业,向皇帝、诸侯贷款,甚至能影响帝国的政治。
文化
文学
公元12世纪,骑士文学从法国传入神圣罗马帝国。1170年,康拉德以法国的《罗兰之歌》(Chansonde ROLAND)为版本,撰写了德意志的“武功歌”,集中了早期骑士英雄史诗的特征,着重刻画基督教骑士以超人的毅力进行战斗。15世纪,德意志一些大学成立了人文主义的中心。当时著名的人文主义者有鹿特丹的伊拉斯莫、约翰·勒克林、马丁路德、乌利赫·冯·胡登等。伊拉斯莫(1467年-1536年)是16世欧洲著名的语言学家和文学家,他抨击神权,反对僧侣干涉政治,谴责贵族的放荡、虚荣、好战,蔑视那些“自夸出身高贵”而实际上“与最下流的人毫无区别”的贵族。他的讽刺作品《愚人颂》是最受欢迎的著作。
直到17世纪,帝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爱国的贵族、诸侯、学者为了保护自己的民族语言免遭遗弃,组织了语言学会,努力提高语言的纯洁度和追求巴罗克修辞,并以此为基础创造出一种崭新的文化——“巴洛克文学”。该学派的开创者是学者、诗人、诗学理论家马丁·奥皮茨,其代表作是《德国诗论》,这本书影响德意志的诗歌长达一个多世纪。18世纪是德意志文学的启蒙运动时期,最主要的代表是“德意志民族文学奠基人”菜辛,其代表作《拉奥孔》和《汉堡剧评》确立了德意志美学和戏剧理论的基本原则。18世纪70年代,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和席勒等掀起了狂飙突进运动,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奠定了德意志文学的基础,其代表作有巨著《浮士德》《少年维特之烦恼》《威廉先生》等;席勒最有名的巨作是《威廉·退尔》。18世纪末期,施莱格尔建立了浪漫主义的理论基础;克菜斯特是19世纪德意志第一个大戏剧家,他的《洪堡王》被称为普鲁士王国国民的戏曲,《科尔赫士》对于之后反抗拿破仑·波拿巴的运动很有影响;格林兄弟创作的的民间故事集《格林童话》(俗称《格林童话》),深受全球儿童的喜爱;艾辛多夫的《希腊人之歌》是自由战争之后第一部有名的政治诗歌;伊默曼与柏莱顿是德意志浪漫主义文学最后的双柱,伊默曼的代表作有小说《苗裔》,柏莱顿的代表作有《威尼斯的十四行诗》。
法学
神圣罗马帝国在中世纪开始接受罗马法的影响,帝国的法学家们对罗马法的研究为法学、特别是民法学的发展具有重大的贡献,也进一步扩大了欧陆法系在世界范围的传播。德意志由此成为大陆法的重要代表性国家。日耳曼法是德意志法律的主要渊源,最初适用的是习惯法,13世纪以后出现了成文的习惯法汇编,以地方法的形式公布,其中著名的有《萨克森法典》和《士瓦本法典》。《萨克森法典》是一部权威性极高的日耳曼法典,到15世纪时已在帝国东部北部中部广泛适用。而在帝国南部,1275年左右出现了《士瓦本法典》。1532年的《加洛林纳刑法典》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与刑法两部分,基本原理就是建立在罗马法的基础之上的,对西方刑法史有着重大影响。18世纪中期,帝国诸邦开始了法典编,最先问世的是《巴伐利亚刑法典》和《巴伐利亚州诉讼法典》;1794年生效的《普鲁士普通邦法》是罗马法与地方习惯法相融合的产物,是封建法向资本主义法过渡的产物,一直适用到1900年《德国民法典》生效时为止。
艺术
音乐
神圣罗马帝国时期音乐主要教是会音乐和宫廷音乐。教会音乐在16世纪时除了古老的古典复调以外,还使用了多声部、合唱、管风琴音乐及反宗教改革的德意志教堂乐曲。巴洛克时期,耶稣会系统地推动了德意志宗教歌曲的发展。比如1605年美因茨首次出版的《天主教吟咏手册》,弗里德里希·施佩·冯·朗根费尔德所写《喔,救星划开天空》《伯利恒圣诞咏》《在安谧的夜晚》等。17世纪到18世纪,帝国各邦的王室都建立了宫廷乐队,产生了很多著名的作曲家,比如许茨、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洪尔夫冈·阿马多伊斯·莫扎特、约瑟夫·海顿、约瑟夫·富克斯、格奥尔格·亨德尔、斯塔米茨曼海姆、卡尔·菲利普·埃马努埃尔·巴赫、克里斯托夫·维利巴尔德·格卢克等。
美术
17世纪到18世纪,神圣罗马帝国出现了许多为教会和宫廷服务的画家,卡波福洛·腾卡拉把奥地利的湿壁画艺术推进一个全盛的时期。公元1679年起,腾卡拉开始绘制帕骚大教堂内的穹顶画,创作了巨大的湿壁画《圣施蒂芬被石砸死图》(1679年);士瓦本画家E·加布里尔则为克拉根福的教士礼拜堂创作了著名的穹顶画《圣巴托罗缪的喜悦》;弗朗茨·德·内韦也为帕骚的耶稣会会士教堂和法兰西斯卡修会修士教堂创作了许多圣坛画像;保罗 ·特罗格尔则为奥地利的许多教堂和修道院创作了“纪念碑式的穹顶湿壁画和祭坛画像”。17世纪下半叶和18世纪初,帝国著名的宫廷画有卡波福洛·腾卡拉在特劳菲尔斯宫殿庆典大厅中创作的屋顶湿壁画;维也纳美泉宫内由塞巴斯蒂安诺·里奇创作的穹项湿壁画“蓝色阶梯”,展示的是一代明君约瑟夫一世;还有安德烈亚·波措在维也纳花园宫利希滕施泰因庆典大厅中创作的颂扬大力神海格立斯的屋顶湿壁画。
建筑
16世纪下半叶,神圣罗马帝国的耶稣会教士纷纷按照意大利的样式建造新式教堂,如公元1597年落成的慕尼黑的圣米夏埃尔教堂。1660年到1700年间,这种建筑风格开始在帝国南部流行。在公元1700年以后的几十年里,巴洛克晚期和洛可可时期的建筑艺术构成了帝国南半部的典型特征。由埃多·库维尼·阿撒姆设计建造的慕尼黑圣约翰·诺勃姆教堂,是巴洛克建筑的代表作之一。约翰·巴尔达撒尔·诺依曼设计建造的十四圣人巡礼教堂,多变的外形和周围的自然风景相协调,内部设计综合了多方面的艺术特色,并使之成为一个整体,整座建筑结合了巴洛克艺术和洛可可艺术的特点,并他二者之间相互和谐。17世纪下半叶和18 世纪,神圣罗马帝国建起了多座宫殿,例如维也纳的美泉宫和贝尔韦德宫殿、慕尼黑附近的施英斯海姆和纽芬堡宫殿、符腾堡境内的路德维希堡宫殿、萨克森公国的莫里茨堡和德累斯顿的茨温格尔宫、柏林和波茨坦的城市宫殿、勃兰登堡-普鲁士的桑苏西宫、梅克伦堡的什末林宫殿、汉诺威附近的黑伦豪森宫等。
宗教
中世纪,基督教按照封建等级制度的原则,建立了一套教阶制度。教会成了最大的封建地主,西欧有1/3以上的土地归教会所有;文化教育为僧侣垄断,只有教士识字,神学有无上权威。政治、法律、哲学、文学都是神学的婢仆;不符合正统神学的思想被认为是异端,宣传异湍的书要焚毁,宣传异端的人要处火刑。特别使德意志人民不能忍受的是,僧侣贵族荒淫腐化,凡是预定召开宗教会议的城市,立刻娼妓云集,高级教士荒淫无耻引起德意志社会各阶层的愤怒。15世纪,人文主义思想开始在德国传播。人文主义者特别是伊拉莫斯的作品,淋漓尽致地揭露教会的黑暗腐化,使德国社会各阶级反对天主教会的情绪达到了饱和点。16世纪的宗教改革也因此首先在德意志发生。文艺复兴是西欧新兴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革命,宗教改革则是他们在社会领域里的革命。到了16世纪中叶,4/5的德意志民众接受了新教。另一方面,宗教也在客观上促进了神圣罗马帝国艺术的发展,尤其是建筑、绘画、音乐等方面。
社会
领主制度
神圣罗马帝国建立后,世俗贵族和教会贵族大肆掠夺农村公社的土地成为封建领主,源自法兰克帝国的采邑制也发展为封地制。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存在着从属关系,一个小封建领主通常依附一个大封建领主,前者称封臣,后者称封君。封君向封臣封授采邑并保护封臣的安全;封臣需对封君承担服兵役等义务;分封的土地为世袭领地。大封建领主同时又从属于更大的封建领主,由此构成了封建等级制度。顶端是皇帝,下有公爵、伯爵、教会主教、骑士。领主在其庄园内是最高的权力主宰,最重要的是拥有领地裁判权。涉及到有关份地、劳役、赋税、耕种的一切问题,都按所谓“庄园的惯例”进行裁决。因此,庄园不仅是一种经济组织而且还是一种社会组织。它支配着庄园居民的全部生活。
社会构成
神圣罗马帝国与其他欧洲国家一样,贵族是居民中最为重要的居于统治地位的团体。贵族最高层是以邦君及其家属为代表的上层贵族,在帝国议会中拥有席位和投票权。接下来便是以帝国骑士、乡村贵族为代表的中下层贵族,他们通过获得教会的受奉神职,以业主或赞助人的身份出现。处于贵族最底端的是官吏或文书阶层,他们通过皇帝封赐官职、购买、联姻等方式身贵族阶层。
帝国的教士包括高级教士、修会修士、世俗教士(即神父)。高级教士大多来自城乡的平民阶层或下层百姓;世俗教士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奉行独身生活,与民众有着紧密的联系。
帝国的平民包括城市的市民和乡村的农民。市民阶层的上层通常是大商人、银行家、药剂师、金匠行会中的头面人物;中等阶层由行会会员构成,他们地位的高低由从事的职业来划分,生活与行会息息相关,行会负责他们的工作和收入。农民中只有极少部分是自由民,其余都听命于封建领主,属于领主的基本财产。
宗教矛盾
神圣罗马帝国由于长期分裂导致皇权虚弱,不能象英、法等国那样有强大的王权抵制罗马教廷的剥削,使德意志成了教皇剥削的主要对象。除大什一税外,还有小什一税,鲜血什一税等名目。此外,教皇还经常出卖赎罪券、教职、圣物,每年从德意志搜刮的金钱有30万古尔登之多,等于1497年帝国皇帝所征国税的21倍,因而德意志有“教皇的奶牛”之称。15世纪,随着人文主义思想对教廷的批判以及在帝国的传播,社会各阶层反对教会的情绪普遍高涨,最终在16世纪爆发了“宗教改革运动”。1648年各国签署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结束了三十年战争,允许加尔文主义的存在,但是再洗礼派、阿民尼乌斯派等新教团体仍然不被承认,继续被压制。
帝王世系
相关作品
《神圣罗马帝国,1495年-1806》是英国知名历史学家彼得·威尔逊(Peter H. Wilson)所著,经北京大学世界史博士殷宏翻译,于2023年3月在北京出版。该书讲述了神圣罗马帝国从1495年开启宪政改革到1806年解体的历史。
奥地利导演安德烈亚斯·普罗查斯卡执导的电视剧《马克西米利安 Maximilian》于2016年12月首播,讲述了统治神圣罗马帝国的哈布斯堡皇室政治联姻等历史故事。
参考资料
Holy Roman Empire.大英百科全书.2023-11-22
"Otto I. - Deutsche Biographie".deutsche-biographie.2023-11-23
神圣罗马帝国,1495-1806(第2版).豆瓣.2023-12-14
豆瓣.马克西米利安 Maximilian (2016).2023-12-14